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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最新2023-11-06 23:23:00
留言47則留言,14人參與討論
推噓13 ( 14132 )
※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https://news.livedoor.com/lite/article_detail/24928241/ : 重點: : 被告青葉對於起訴內容表示: : “我確實那麼做了,沒想過會死那麼多人,我認為自己做得太過分了” : 辯護方爭辯被告在事件當時的責任能力 : 主張心神喪失方面的無罪 : 被告被認為有責任能力的話 會主張心神耗弱而尋求減刑 我有稍微看了一下Wiki上面簡單的事發前後經過,所以我們稍微比較理性分析一下。 他能夠計畫,在幾天之中,冷靜地買完汽油和必備道具。 並且途中完全沒有被店員或是路人察覺到任何異樣,且順利地完成犯案。 這不符合心神喪失的狀況。 嚴重精神疾病發作的時間和嚴重程度,是非常難以做到這樣的。 也不太可能預謀,大部分都是當下衝動犯案、且對象大多都是周遭的親人朋友。 我覺得源頭可能是因為小時候父母離異所造成的連鎖反應。 因為從小的生活不美滿,造成人格上的扭曲。 再加上因為父親自殺而併發了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導致原本扭曲的人格無法壓抑。 另外放火本身也許比起直接殺人來說心理門檻較低,也因此他選擇了這種方式犯案。 可能各種層面下來環環相扣,因此他犯下了這個案件。 因為我也不懂法律和鑑定,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因為精神耗弱而獲得減刑。 那我們需不需要擔心嚴重精神疾病亂殺人? 因為嚴重精神疾病是退化性疾病,到最後通常患者不是都待家裡就是在病院。 一般來說如果真的發病攻擊,根據調查有九十趴以上都是攻擊自己的親朋好友。 而一些調查的結果,精神疾病攻擊人的案件跟平常人來比並沒有比較多。 路上就是多注意一下,因為發作狀況很明顯,有點理解就大概知道不對勁了。 另外不是每一位精神病患都能夠攻擊人,絕大部份可能還是會想去自殺或破壞公物。 每個人的本能上會有對於攻擊人上面,可能潛意識上的制約,統計上會攻擊人的很少。 精神疾病到底該不該減刑或無罪呢? 其實這也是我當初犯的錯,當時的我理解太少了。 我覺得國內的精神衛生知識普遍也比較少,但也不知道國外有沒有比較好。 精神疾病裡面就有分:人格疾患、精神官能症、嚴重精神疾病。 人格疾患是不被法律保障的精神疾病,也就是這個沒辦法主張減刑或無罪。 精神官能症是大家比較常見的那種,很多人會曬藥袋說自己有精神病的那種。 嚴重精神疾病是比較可能會有證明或手冊種類,大部分都是退化性疾病。 我舉一個例子,我比較熟的嚴重精神疾病裡面的躁鬱症。 我一直以為躁鬱症大家差不多只是症狀輕重,但我錯了。 他裡面無論是從發作狀況、發作時間、發作順序、發作程度…… 甚至是每個人體質、基因、心理,完全都有不同的可能,組合起來甚至上萬種。 也就是說,每一個躁鬱症患者,都是不一樣的。 有些人就是治療一下子就痊癒了、有些人一輩子輕症不用吃藥。 但很多都是只能吃藥吃一輩子,每次發作都會讓腦袋更加退化。 我覺得這也是很多精神病患的盲點,不應該把任何汙名化代入自己。 像我的話是明明症狀算嚴重,但因為體質代謝,穩定吃藥就能夠解決問題。 有些人可能體質不好或是代謝問題,導致於吃藥也很難穩定自己的病情。 而其實無論是思覺失調或是其他精神官能症,每個人的狀況其實也都不一樣。 所以其實不能夠使用一個名稱精神病患概括所有的精神病患。 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每一個案件的情形也都不一樣。 我覺得無論是法律或是醫師鑑定的專業,就是每一個案件都認真的對待。 不可能說我們討論出一個唯一的結果,接著以後都照這樣做就好。 抱歉,講了這麼多。 結論的話,我最後還是交給專業吧。 因為理解越多,就越覺得自己實在是太渺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24.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9219641.A.B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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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C_Chat11/06 05:27

47 則留言

pttisfuck, 1F
醫生法官:不管啦你不專業 他很可憐的不原諒就是低端

chocobo24, 2F
即便精神疾病確定,還是覺得該還就要還,因為你殺人就

chocobo24, 3F
是你欠人家的,可以人道的還清,但沒什麼脫罪之辭
chocobo大,我覺得你算是比較理性的,確實是該還的就要還。 不過達到精神喪失的條件其實非常嚴苛,而精神喪失又要有能力攻擊人更困難。 根據美國的統計,犯罪案件其中只有3~5%為精神病患。 低於一般人患有精神疾病的比例,也就是高達18%。 而精神疾病所犯下的罪刑之中,僅有7.5%的犯案行為與症狀相關。 能夠提出精神喪失的比例更低了、而成功的比例是其四分之一。 這件事情真的是要理性討論就要個案討論。 因為絕大部分都是個人問題,而非精神疾病這個標籤一貼就能一視同仁。 而為什麼精神喪失可以有減刑、免刑的原因。 這個我是不懂啦,我看資料是說刑罰對這些精神喪失的人已經沒有意義了。

simon9331, 4F
沒有人有義務被神經病殺掉,憑什麼神經病可以用來脫罪?

s210125, 5F
關醫生啥事 醫生又不負責判決 一樓連工作都搞不清

s210125, 6F
楚嗎

pttisfuck, 7F
醫生會說精神病很可憐開給他們殺人許可證

pttisfuck, 8F
你連這個都不懂? 他們是合作關係好嗎

s210125, 9F
沒看過這麼硬凹的 超可憐 要合作什麼 你說一下啊

s210125, 10F
這有什麼好合作關係的 對醫生有什麼好處

s210125, 11F
看過仇醫的 沒看過用這個毫無邏輯的觀點仇醫的

pttisfuck, 12F
你高興就好 遇到精神病自己小心點

s210125, 13F
真的是很可憐 有邏輯的話一句都講不出來 小丑一個

cyclone055, 14F
或許會有好的精神病患啦,但我只知道不出

s210125, 15F
樓上去查一下身心科患者有多少人 再來說什麼或許有

s210125, 16F
好的這種鬼話

owo0204, 17F
現代刑法體系就是神經病有優待 啊不然你想怎樣

jaguarroco, 18F
那只好超越人類了,jojo

cyclone055, 19F
或許會有好的精神病患啦:)
※ 編輯: showwhat2 (123.205.124.49 臺灣), 11/06/2023 08:18:00

aaaaooo, 20F
要平等對待那更不該給精障特權才對

satheni, 21F
我也覺得用精神疾病脫罪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們把罪犯殺了

satheni, 22F
或是關起來是為了保護自己,既然他證明了自己沒有能力控

satheni, 23F
制自己,那有什麼好減刑的

showwhat2, 24F
就真的不能一概而論,很多都是要談案子,像這個縱火案

showwhat2, 25F
,我是覺得不太會減刑了。

showwhat2, 26F
其實我也對台灣一些判決感到不滿啊,但這真的都要個案

showwhat2, 27F
討論,理性去看那個犯案比例是真的不高。

papertim, 28F
很多案子都會用這招擋,但不代表成功率高。說不定是律師

papertim, 29F
找不到理由之後的最後手段

owo0204, 30F
因為現代關人的意義跟你要的不一樣 現在是定義為教育矯

owo0204, 31F

westgatepark, 32F
因為現代刑罰是有矯正意義的 精神病你罰他又不可能

westgatepark, 33F
就這樣治好 所以精神病犯罪不用關 但會被強制送醫

westgatepark, 34F
現代標準會判到死刑的都是判斷無法矯正

westgatepark, 35F
罪行已經大到容不下這個人的程度

newgunden, 36F
你要說能不能逃過起訴的話,可以說是不可能,因為是日

newgunden, 37F
本。

newgunden, 38F
當然跟現在討論的無關

habbit24, 39F
符不符合又不是你說了算w

westgatepark, 40F
精神病犯罪證據夠都會起訴啊 問題在量刑而己

showwhat2, 41F
量刑的話,我覺得法律界和社會大眾可以商討。

showwhat2, 42F
我今天不滿的是,明明犯刑的主要原因不是精神病,卻要

showwhat2, 43F
污名化精神病,社會氛圍變成盲目打壓根本沒太多關係的

showwhat2, 44F
精神病。

showwhat2, 45F
像是鐵路殺警案,我的想法就跟檢察官類似,你今天心裡

showwhat2, 46F
變態拿精神病來擋免死金牌,然後整個精神病就這樣被標

showwhat2, 47F
籤,你氣不氣?我是很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