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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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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留言25則留言,14人參與討論
推噓13 ( 13012 )
※ 引述《sqe123456z (我愛喬喬=U=)》之銘言: : 所以,一般主流法學認為 : 精神障礙者的犯罪,就像是嬰兒哭鬧一樣 : 嬰兒一直哭鬧,你拿鞭子一直抽打嬰兒,要求嬰兒別哭,有用嗎? : 精神障礙者也是同理,他們發病當下跟嬰兒一樣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 所以比起拿鞭子抽打逼他們改過(處以刑罰),不如送去醫院讓他把病治好 : 1.把精神障礙者關進監獄,幾年後出獄照樣發病,再度犯罪 : 2.把精神障礙者送去醫院,治療幾年後不再發病,不再犯罪 : 顯然2.是比1.好的選項吧? : 但是主流法學思想與普羅大眾的思想現今有著巨大的分歧 這個嬰兒哭鬧論就是現在大家會對法律界不爽的原因啦 你說嬰兒哭鬧大家不要跟嬰兒一般見識 沒錯 如果犯案的人確實是像嬰兒一樣完全沒有認知能力 大部分人也能將心比心 (例如沒有病史 開車開到一半突然心臟病發作失去意識) 問題是那些殺人的精神病患 認知能力真的像嬰兒一樣嗎? 不是吧 一堆妄想症 精神分裂的 思維能力其實都好得很 可以規劃好要怎麼買武器 怎麼埋伏 這樣的計畫犯罪 跟一般人的差別只有會把無害的鄰居當壞人 所以要先下手為強幹掉別人 完全知道自己下手的後果 然後現在法律界一句有精神病所以可以減刑無罪? 對這種說法會買帳的也難怪一般人難以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4.191.81.1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8887326.A.BD8.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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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C_Chat11/02 09:08

25 則留言

LawLawDer, 1F
畢竟精神病不是24小時都在發病啊

LawLawDer, 2F
時好時壞的很多

iam0718, 3F
精神病都還會特地挑弱小目標 認知能力笑呵呵

WasJohnWall, 4F
仗著自己有特權嘛

owo0204, 5F
這個就是精神科醫師專業的領域了

lifehunter, 6F
就精神病自助餐啊

pwseki206, 7F
因為法律與審判體系只負責認事用法阿,矯治精神病那真

pwseki206, 8F
的不是他們專業。就像你骨折不會去內科看會去找專科看

hank81177, 9F
現在有精神病根本就高等國民,想殺人就殺人,超爽

pwseki206, 10F
如果樓上真的覺得不公,你該做的是連署找立委施壓廢掉

ganei, 11F
有病就變成全世界欠他的,一旦惹出事某些人還會嘴一

ganei, 12F
句算你衰幫忙甩鍋,比喝了再撞更強更霸

pwseki206, 13F
中華民國刑法§19的規定,認真

iam0718, 14F
認真 司法快崩潰也不敢聯署施壓修法 看戲

mschien8295, 15F
找立委施壓修法不用等另一黨反對,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mschien8295, 16F
的絕對是法律人信不信XD

LawLawDer, 17F
討論時:不爽去連署修法啊 真的連署了:幹真假 我反對

LawLawDer, 18F

a502152000, 19F
推修法 就有另一派人出來擋 都會講法律人內部有分派

a502152000, 20F
系 一般老百姓當然也有歧見 沒事別地圖炮百姓都愚民

iam0718, 21F
不爽修法 等她自己有意見時回嗆 她反嗆你知道修法很難嗎

the0800, 22F
光是會拿這點鑽法律漏洞,就不可能是沒有判斷能力了

frank860328, 23F
拜託精神病去找8+9幹架好嗎 誰死誰活全憑本事

windr, 24F
比喝了再撞更強更霸 << 幹,太靠北惹XDDDDD

danielqwop, 25F
嬰兒最多就是吵不會有生命安全問題,而另一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