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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最新2024-02-02 13:40:00
留言35則留言,20人參與討論
推噓20 ( 20015 )
查到 民國100年 的碩論 竟然有人討論這個題目 並且做出這樣的結論 目前討論的在幾年前就有研究討論了 而現在正在真實上演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論虛擬兒童色情之刑事規制 —對於「國際共識」的觀察與反思— https://tdr.lib.ntu.edu.tw/bitstream/123456789/9947/1/ntu-100-1.pdf 以下句子節錄自要摘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目前僅規制真實兒童色情,但有論者主張應 修法將虛擬兒童色情也納入規制,理由在於真實與虛擬可能難以分辨,且虛擬兒 童色情同樣會刺激、助長兒童性濫用、性剝削;不過,反對規制論者也已經指出 ,贊成規制的理由不僅違反罪疑唯輕原則,更欠缺危險性的實證基礎。」 「再加上現代風險社會中,犯罪風險被過度放大,亟欲消除內心不安的民眾只能 訴諸政治化、民粹化的象徵刑法,象徵地標識出危險份子並予以嚴懲,藉由這種 「象徵的風險管理」來獲得虛幻的安全感。所以本文初步認為,這樣的「國際共 識」並不宜貿然採納,否則很可能破壞刑法基本原則,使刑事規制淪為單純的「 替罪羔羊」機制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90.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792682.A.A92.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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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C_Chat02/01 21:04

35 則留言

Lupin97, 1F
13年後正在妄想的路上狂奔

Warheart, 2F
威權的幽靈存在人心

UchihaMadara, 3F
反觀世新仔

UchihaMadara, 4F
什麼研究都拿不出來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aad784900, 5F

Lupin97, 6F
不過學術圈而言,碩論算是敲門磚、說話份量不重,後續看

Hazelburn, 7F
台大人材這麼想 學店仔不這麼想

Lupin97, 8F
專書和期刊投稿,可惜沒能喚醒觀點

AxelGod, 9F
哪來野雞大學,有衛福部請的專家還專家嗎?

allenlee6710, 10F
虛擬作品出現就代表助長的話 所有作品都不應該出現

allenlee6710, 11F
違法行為了

pokemon, 12F
犯罪低的必須學犯最高的

Sheltis, 13F
重點是你不光貼圖 光是連留言都可以被BAN 這個東西就是永

Sheltis, 14F
遠沒有界線在 現在是模糊地帶以後有專法可能我嗆人一句小

Sheltis, 15F
鬼帳號就死去了 這也是問題所在

ddddcord, 16F
那是不是所有危害社會安全主題的虛擬作品都需被列管?

ddddcord, 17F
比例原則上根本就合理

ddddcord, 18F
根本就不合理

CCNK, 19F
台大和學店的差距

kent00216, 20F
哭了

LYS5566, 21F

class21535, 22F
GOOGLE 這位律師高考有及格 有料

VVinSaber, 23F
平常最愛死刑現在又突然重視言論自由了 真魔幻

geminitea, 24F
沒意義,就算刑法不入罪也能用行政法管制

lone714, 25F
今天這惡法一開,所有菸酒原本18禁的事物是不是也要禁止

lone714, 26F

lone714, 27F
因為要無限上綱的理由可以是一樣的。

banbanzon, 28F
發現不對勁 自己竟然要先上斷頭台了XD

VVinSaber, 29F
菸品廣告事前審查是合憲的,有些人滑坡前可以先古狗..

VVinSaber, 30F
..

lone714, 31F
我說的是全面禁止,不是只有限制十八禁

lone714, 32F
使用菸酒這些被小朋友看到是不是也會影響小朋友的觀感?

lone714, 33F
他們的標準不難保以後會不會這樣幹

meowcat, 34F
不愧是台大

moon7543, 35F
死刑和言論自由有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