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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

最新2024-02-19 09:09:00
留言171則留言,49人參與討論
推噓51 ( 543114 )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衛福部預計於三月底舉行專家會議,討 : 論虛擬兒少性影像認定標準,依法規及慣例,專家組成政府機關代表人數不 : 得低於二分之一,民間代表人數也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組成包括兒少團體代表、熟 : 悉議題的專家學者、法律專家,民眾提議 : 的產業代表亦在邀請之列,但人數比率不可能是二分之一。 這邊的意思是,衛福部的官僚不得低於一半。 但另外一半已經含包括展翅的兒少團體,所以剩下可能有法律、學者、甚至出版社 但都會在剩下的50%。所以本來就不可能佔一半。 : 張秀鴛表示,虛擬性影像作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禁止的項目,已經行之多年, : 並非近期修法新增,在法律保障下,相關圖文並未開放販售,既是違法、 : 禁止的事宜,就沒有相關內容存在,也無法統計出民眾要求的實際傷害案件。 這邊是最可笑的。我們就退百步認同衛福部的主張,並沒有虛擬兒少色情的販售 那麼展翅協會主張「包含說小正太在性侵小羅莉的圖片,要約小朋友出來見面, 另一個是社團放小正太的生殖器官,吸引小孩加入。」 這些東西真的存在嗎? 而且假設這真的存在好了,那麼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有罪判決書, 檢察官基於舉證犯罪事實會記載這段過程才對。然而在歷年的判決書紀錄並沒有出現。 那麼最後是撤告嗎? 不可能,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是刑事罰,所以真的有的話包括iwin跟展翅 都不會有撤告的裁量權,按照程序就是同步通報警察與社福機構。 如果這是真的,那最終也會被檢察官寫入在判決書記錄內。 作為接觸與違反法律行為的事實,然而並沒有。 所以我只能說,展翅本身是為何合理化而虛構這些不存在的故事。 企圖把虛擬兒少色情跟現實兒少色情掛勾。 然而如果你有看歷年的判決書你會發現,現實這些被告都是直接要的。 利用虛擬兒少色情素材的案件為0。 衛福部後來也知道這些事情吧。所以它就退縮到所謂的"國際慣例" : 張秀鴛重申,衛福部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立 : 場是保護兒少免於受害或、成為情色產業的主體,且各國均已認定虛 : 擬兒少性影像屬於性剝削、犯罪行為,兒少不得作為性主體創作成遊戲或內容對 : 外販售,這是國際共識;對產業界來說,當然認為限制愈 : 少愈好,但動漫產業發展非衛福部權責,主關機關為數位發展部。 但這又凸顯張秀鴛在邏輯上的荒謬。 既然她也承認在法律上與司法判決書上,虛擬兒少色情與現實兒少色情相關性為0 然而,就修法後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的理由書: 「本條所欲規範者,並非侵害特定兒童或少年個人利益之行為,而 係避免不特定兒童及少年之個人利益受侵害之危險,以達成防制、消 弭以兒童或少年為性剝削對象之國家重大公益目的」 首先虛擬兒少還是沒有侵犯"特定兒童及少年之個人利益受侵害之危險" 除非你有看過社會新聞報導有漫畫家綁架兒童來畫A漫,但這並非事實。 這些作品從創作就跟兒童無關,並不會有所謂的不特定兒童少年個人利益侵害。 而如果為避免兒童少年觀看,那麼分級制度就可以做到。 不然我講難聽一點,2018年為何同運會反兒少法40條。 因為當時的警察就是靠這條釣魚執法抓性工作者, 比如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字第 6807 號刑事判決 警察抓的理由就是被告在網路論壇刊登色情廣告,而兒童青少年可能會看到 去花錢買性服務,故違反兒少40條。 這個判決後你可以看到那些在判決書提到的論壇,現在都改為全站須成年人註冊 並警示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分級限制。 但你就會得到一個很奇怪的結論,那就是「對於現實成人性服務可以分級制度 區隔未成年人購買或觀賞,但虛擬卻不行。所以畫A漫的罪責還比性工作者還重」 這邏輯就是狗屁不通阿。為何同樣分級可以達到的東西,現實可以但虛擬不行? 現實兒少照片與性影像會禁止在於,它會有一個可以連結的自然未成年人受害者。 但是虛擬並沒有,剩餘的潛在危害就是觀賞,然而分級可以解決的, 你卻要執意把拉高到跟實體一樣,那就只會害到原本有買而且沒有侵害現實兒少 的色情漫畫、遊戲的消費者。 所以衛福部是打算訂出標準後開始濫訴檢舉這群持有者嗎? 但衛福部也說自己不是法院無法裁決嘛。 所以講難聽一點,衛福部現在就是弄出一個法律陷阱,然後之後司法的爛攤 就交給整個法院去收拾。衛福部反而自認一點責任都沒有。 最後這些持有者被檢舉後還要花時間跟金錢去打官司,上訴定讞後才能再打釋憲 讓司法院大法官認定這個標準到底也沒有違憲。 分級制度可以做到的事情,為何衛福部就要這樣存心羅織入罪噁心人呢? 如果衛福部的立場在於: : 張秀鴛表示,相關意見依照群體各有不同,也有不少民眾的 : 立場是支持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凌駕於兒童權利之上。 那麼你可以看到有一個很明顯的問題,那就是分級制度很可能會就此無效。 因為這會開一個先例表示即使不會侵害到現實孩童身體權,但基於"國際共識" 我們應該先行消滅會對孩童可能造成兒童或少年為性剝削對象, 所以我們應該禁止禁止虛擬兒少色情。 但如果這個標準在虛擬與現實並不一致,那麼接下來的執法標準也會趨近於一致。 也就是說,像是釣魚執法跟兒少40條又會重出江湖了。 因為政府不能容忍有任何會侵害到未成年人健康的性服務。即使它已經自律 限制僅成年人能購買或使用。 這樣邏輯甚至可以泛用到情趣用品、成人性影像,因為既然分級制度並不能 阻卻違法事由,我甚至不需要舉證有未成年人購買,只要站在"會危害兒童" 的立場上,你就已經違法。所以我可以對此要求下架並對你起訴。 這就是當法律對一個"想像的兒童共同體",而非現實孩童身體權侵害 作為判斷準繩的荒謬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8184261.A.24B.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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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
C_Chat02/17 23:37

171 則留言

karta273745, 1F
我比較好奇他身為事務官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利?

karta273745, 2F
也沒有任何方法讓他被免職嗎? 目前看來他已經越權了

DarkKnight, 3F
可以反推政務官的態度了 如果不支持就擋得下來

tn00210585, 4F
後面壓力很大,硬幹也要過

a7788783, 5F
認真什麼?牠們只是想借公權力把世界污染成牠們腦中的

a7788783, 6F
美好世界而已,你講的東西牠們完全沒想過,只要肅清牠

a7788783, 7F
們不想看到的就好

DarkKnight, 8F
想想部長不同意敢推嗎

belion, 9F
越權...官官相護,有越嗎? xd

belion, 10F
且執政者...嗯

karta273745, 11F
擅自解讀法律條文 這不在衛福部的工作範圍

belion, 12F
是阿,但,官的同僚,沒幫該官踩過煞車

Darnatos, 13F
她就擺明無視法律和邏輯大家才氣啊= =

dukemon, 14F
事務官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那邊吧

gungriffon, 15F
台灣就這方面意識非常薄弱 長期以來都沒有健全的監察

Sheltis, 16F
甚至連當初的修法者都不支持衛福部擅自擴權並且解讀法律

Sheltis, 17F
條文 這已經明顯越權了

nicknikg, 18F
沒辦法,我朋友說現在這個執政黨有私下定規定高階官員

nicknikg, 19F
必須加入執政黨黨籍,以方便控制

karta273745, 20F
她後台應該很硬 不然不會腦滿腸肥的待那麼久

nicknikg, 21F
我是覺得滿有可能的啦

Hyouri, 22F
提到國際慣例 聯合國最近2月的討論結果是 沒有結果

karta273745, 23F
修法的那個王八蛋都跳船了 這腦滿腸肥的母豬還在凹

Hyouri, 24F
因為沒共識 而會議中要禁虛擬的國家 是中俄還有伊斯蘭國

Sheltis, 25F
我知道大家很恨她不過用語小心 不然又被衛福部或有心人士

Sheltis, 26F
拿來當成政治攻防的工具

karta273745, 27F
如果樓主覺得有問題 就把我上面的推文刪了吧

killme323, 28F
當今朝廷會吉人的 用語還是慎重點

karta273745, 29F
個人是覺得 當她說出那種沒頭沒尾的結論時

belion, 30F
監察???還不如祈望監察院會有作用..雖然是不會動作啦?

belion, 31F
:)

karta273745, 32F
大部分都把她當作X能了

karta273745, 33F
理論上來說 她算是公眾人物 應該可受公評

karta273745, 34F
不過大家都知道 評論朝廷是要殺頭的

butten986, 35F
虛擬創作兒少剝削,我就說拿宗教經文糊她臉

peterw, 36F

e76541, 37F
以後同人本只能畫經書了 名字還不能改

belion, 38F
公聽會上?官會讓人發言挑戰嗎....

attacksoil, 39F
推 真的狗屁不通

Vulpix, 162F
本來應該是因為那種「兒童裸照被散布」但跑行政流程到下架

Vulpix, 163F
為止曠日費時才成立的吧?

butten986, 164F
這邊一堆推文感受到獨裁,但有人依舊否認那些官員背後

butten986, 165F
的惡意。嘛!人多即正義

rgbff, 166F
推這篇

Vulpix, 167F
惡意使用機構才是現在的問題。

jonestem, 168F
真的應該要做什麼,不然真的只能移民了

DON3000, 169F
一點依法行政的思維都沒有 可以說是丟人現眼

b160160, 170F

derlin12345, 171F
推 有些官腦袋裝大便 看什麼都覺得會引誘人犯罪

fred7698, 172F
現在執政的是誰,不處理是不是默認這做法

rapnose, 173F
唉。

oidkk, 174F

areong, 175F
非常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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