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Re: [討論] 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高官你會怎麼搞國政

最新2024-02-11 09:52:00
留言54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50 )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ㄟ,你向來推崇的是德治(信仰),人治(封建體系)的自然秩序 : 而不是洛克的法治 rule of law 吧,不是總是把拿破崙法罵翻天... 你上面語言所謂的德治(信仰紀律)和人治(自發秩序),才是英美語境意指的法治 rule of law 是「律法的統治」「律法在統治世界」的意思 law涵蓋自然秩序與人文秩序,兩者並無分別 律法當然就是指「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不是指聖經教條的意思 他的意義酷似現代生理學所謂的「生物命令」概念 生物命令指什麼 比如人必須定期的接收外界訊息,必須定期與同族人類接觸 不這麼做就會死,或是邁向精神失調與崩潰 比如人必須靠自己克服困難,藉著克服困難取得屬於自己的獨特經驗,才能成長 一個人如果白白繼承財富資源,而沒有克服困難的經驗,他也會邁向精神失調 這些無數隱密的法則都是生理學複雜作用的結果 醫學稱之為生物命令 在古典時期的概念則稱為 law (上帝的律法) 如果你依循了律法(漢儒稱之為「天道」) 一切都會很和諧,很順 團體的合力得以發揮1+1>2的效果 這個概念尤其難為中華世界所理解 因為中華世界的道德與法律都是反人性的(反天道的) 1+1 < 1 而法治概念的上帝律法,其實是合人性的(合天道的) 人類的複雜性非常高,難以教條化的彙整具體要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 隨著時代演化,合乎上帝律法(law, 天道)的作為,每個時代也不太一樣 因此「法律只能發現不能發明」 就是法治(rule of law)概念的核心 法治(rule of law)天生契合共和制,排斥君主制 因為law(人體機制,自然秩序)既然是上帝命定的 而人類智慧有限 那麼唯一能夠逼近law的方法,就是文明群體內一群最睿智的長老互相討論 這個概念不是來自於洛克,洛克是很下游的彙整者與接收者 他只是比較為非英國的異文明所知,異文明對這個概念也充滿誤解 這個概念是來自於蘇格蘭 蘇格蘭啟蒙運動可以說是大英文明的重要起爆點與凝結核 蘇格蘭長老教會成熟了rule of law的概念,實踐於新教社區共和自治 只要是成文法的國家,「全部都是」 rule by law (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 「不是」 rule of law(律法在統治世界) 那些立法時完全沒有敬意的文明絕對100%都是 rule by law(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 成文法=法律是人隨便定的= rule by law 自然法=一群兢兢業業的,揣摩上帝律法的人,根據基本原理討論出來的=rule of law 由於rule of law是習慣法(自然法)文明專屬的概念 而且因為英美文明強大的競爭優勢,成為至高神聖的普世價值 而台灣這種國家面對這種情況,就會發生隱密的憲法危機 因為台灣「就是」一個 rule by law (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的國家 但台灣必須合乎世界憲制 又必須「假裝」自己是一個 rule of law(律法在統治世界)的國家 因此,台灣(與中國)的法律學界 在 rule by law 與 rule of law 兩個名詞的翻譯上,就變成一個很可笑的套套邏輯 台灣法學界稱 rule by law是法治,rule of law是人治,我們是法治國家 但台灣的rule是立法院人依照喜好,隨便訂的 行政機關依照喜好與方便,隨便解釋的(行政命令) 這種邏輯上強烈的違和感,就是知識份子在「重新詮釋世界」 或者講直接一點「造假」 也是台灣人99.99%都搞不清楚何謂法治的原因之一 大部分中文世界的層次都很低就是這樣 你的師匠有90%的機率都是在胡扯,而且他很可能一輩子都沒發現自己在胡扯 徒弟當然一輩子活在很低層次的打轉裡 其實這些問題都是概念從一開始就沒有好好被釐清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34.140.6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707398576.A.460.html

Re: 回文串

454
> Re: [討論] 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高官你會怎麼搞國政
DummyHistory02/08 21:22

54 則留言

fw190a, 1F
你真的是來釐清概念的嗎XD

castlewind, 2F
樓上 如果米帥相信這個 能讓他好過一點 那就讓他信吧

ZMittermeyer, 3F
你們兩個低解析度的看不懂的地方就好好發問好嗎

julianscorpi, 4F
看起來像是語言翻譯過程中造成的誤譯(或可以稱隔閡?

ZMittermeyer, 5F
當A社會裡根本不存在B社會的概念,這時A社會是根本

ZMittermeyer, 6F
無法翻譯,概念也幾乎永遠無法掌握的

tomer, 7F
就單純的張冠李戴

PTTHappy, 8F
你自彈自唱的定義跟台灣法學界定義的不同 你還寫得起勁?

ZMittermeyer, 9F
台灣法學界的定義和英美法學界完全不同 當然是世界

ZMittermeyer, 10F
法庭佔據高位優先權 你小國鄉下的鄉下學者哪位

ZMittermeyer, 11F
只有出不了島的井蛙才會把台灣那些魯蛇當權威

PTTHappy, 12F
你騙騙不是法學領域的人就算了 少在這邊作夢鬼扯--台灣

PTTHappy, 13F
法學界的主流是留洋(繼受)派 不論在實定法或法哲學皆然~

PTTHappy, 14F
你自己不知從哪本瞎書上亂看來的觀念 然後在這裡瞎扯是

PTTHappy, 15F
歐美的rule of law, rule by law的內涵這樣那樣叭啦叭啦

PTTHappy, 16F
一句話告訴你 你回去把英文的法哲學paper期刊論文多唸些

julianscorpi, 17F
雖然我不是法學專業 但我也知道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

julianscorpi, 18F
所以我理解歐美應該不是同一種法系(英美是海洋法系

julianscorpi, 19F
德國應是大陸法系)所以我覺得還要再釐清一下

julianscorpi, 20F
另外以前讀歷史時的理解(非法學專業,可能有誤哈)

julianscorpi, 21F
日本現代化時學習許多德國法制經驗,而我國法規則參

julianscorpi, 22F
考學習許多日本經驗,因此就我粗淺的認知,德日中(

PTTHappy, 23F
發文者前幾行對law的內涵咬定是指上帝的律法<-叫他回去

julianscorpi, 24F
華民國)應是大陸法系,與英、美的海洋法系可能理念

julianscorpi, 25F
上有不同,要再請專業法律研究者來幫忙補充囉

PTTHappy, 26F
多唸點書:他的說法只是西洋法哲學史上"其中某派"的觀點

PTTHappy, 27F
再者 台灣當然崇尚rule of law, not by law. 發文者全然

PTTHappy, 28F
自行幻想 然後把台灣法學界情況在版上亂說一通忽悠各位~

ZMittermeyer, 29F
你的發言明顯解析度很低 而且跨領域的素養太差

ZMittermeyer, 30F
只要有語言學一定程度素養的都知道 高解析度的英語

ZMittermeyer, 31F
名詞大致上都是同義的 不可能完全沒有脈絡相連

ZMittermeyer, 32F
物理定律的law和法律的law同字不是一個偶然 而是法

ZMittermeyer, 33F
律的law實際上要用物理的law來理解

ZMittermeyer, 34F
不過這些事情基本上都有天份與後天因素存在 不懂的

ZMittermeyer, 35F
人基本上不可能懂 我也不太強求了 隨便撒給有緣人

ZMittermeyer, 36F
台灣崇尚rule of law是一個自圓其說套套邏輯 根本不

ZMittermeyer, 37F
理解什麼叫law 你如果把law視為物理定律 就會覺得

ZMittermeyer, 38F
台灣到底哪裡是rule of law 或者說,很多人對「of」

ZMittermeyer, 39F
的正確語感都沒有辦法把握清楚 這個議題其實複合非

ZMittermeyer, 40F
常多領域 是一個高級議題 難度太高太困難了

ZMittermeyer, 41F
台灣留洋的沒什麼用 小時候文化先入為主已經把腦刻

ZMittermeyer, 42F
死了 解析度真正高到理解西洋母文化 的我幾乎沒見過

ZMittermeyer, 43F
中文世界有這個能力的大概就劉仲敬為首的幾個

ZMittermeyer, 44F
劉仲敬講解法學脈絡那幾篇 比如"沒有律法的末人與沒

ZMittermeyer, 45F
有自然法的蠻族""世界秩序的時空增長" 區區兩篇 理

ZMittermeyer, 46F
的脈絡與理解力都比台灣所有英美法學者還高

ZMittermeyer, 47F
如果你真的文字敏感力很強 台灣的英美法課本裡的all

ZMittermeyer, 48F
star陣容 例如黃國昌等 是沒有抵達劉仲敬的境界的

julianscorpi, 49F
又把佛地魔的名字講出來了,又要血流成河了:)

requiem, 50F
自然法,實定法,自然律則,法治,以法而治全部搞成一陀

requiem, 51F
的概念漿糊

ZMittermeyer, 52F
這叫系統性思維,這些東西都是同系統的組成成分,只

ZMittermeyer, 53F
有中國人會把狗的手切下來接在馬上,然後自稱這是就

ZMittermeyer, 54F
事論事,其實是解析度低

ZMittermeyer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討論] 如何回歸土豪?
※ 引述《jkwusun (鍵盤劍手)》之銘言: : : 其實不會,如果你有層層自發組織上來,這個組織選舉超有力的,一定勝選 : : 現在不接地氣的空頭組織為何沒被天擇掉是因為目前沒有全國性的自發組 : 台灣有這種組織喔,而且選舉真的很強。
Re: [討論] 如何回歸土豪?
※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銘言: : 聽阿姨劉仲敬傳道,覺得回歸鄉土組織、土豪、地方組織、家族組織之類的才能自保 : ,不然再怎麼能幹、有錢,都只是高薪水、高知識,終將被耗乾的,沒有後代、沒有 : 家庭的奴隸勞動力。但是回歸
Re: [問卦] 南宋如果跑到菲律賓甚至澳洲會怎樣???
※ 引述《asynchronous (同步)》之銘言: : 其實我前幾天就注意到八卦板這篇想轉過來 但版上氣氛微妙才想說再等一下 : 搜尋一下南宋續命文滿常見的 除了逃呂宋也有逃日本台灣 或稱臣保住華南 : 不過我也大致同意如果等快亡國才外
Re: [討論] 歷史理解的分類?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但是好像是老鳥不是新手耶 : 是說,都泡這邊,看很久還滿腦只有黨同伐異,到底是台灣的失敗,還是我們的失敗XD : = 講太爛讓人無法體悟? : ...應該不是我們的失敗,我跟你主張差那麼多、脈
Re: [討論] 歷史理解的分類?
※ 引述《hips (hips)》之銘言: : 搭這篇文章的順風車 : 我想challenge 板上各位大大 : 為什麼自稱理中客,不帶意識形態的人,毫無例外的都是偏向某種立場呢? 這個問題反而是台灣人自己沒有想清楚 因為「理中客不帶意識型
Re: [假設] 歷史課和歷史系廢除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這兩個相衝突啊,討厭民進黨的通常也討厭大閩南主義 : 不然政治不正確我超愛的,你看甘碧多麼不正確啊XD 去瑞士考察之後會直接發現台灣學者對瑞士的「公民民族主義」完全是一廂情願的幻想 瑞士就是一
Re: [假設] 歷史課和歷史系廢除
其實今日台灣的歷史系與歷史教育,實際上已經自我解構了 所以這個題目並不需要推理,他也不是Dummy 他是一個已經存在於現實的實際情況,是各位畢業已久的老人太脫離教育現場了 你也不需要推理,只需要直接觀測現實,以及坐看未來發展就可以 為什麼說
Re: [討論] 明末+清末的複合體
劉仲敬本身就是西方文明集大成的人,把他當成書僮和老師用是最恰當的 姨學本身有無窮的資源可以開發 開發成台獨史觀 或者拿新清史學派重組成窪地理論解構中國 都是其中幾種簡單應用而已 真正懂到核心原理的人是可以無限開發的 因為西方文明在極盛期的時
Re: [討論] 喜歡捏造族譜是人類的通病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說台灣人喜歡捏造族譜,還是漢人喜歡捏造族譜,這都是以井觀天 : 事實是全人類都喜歡捏造族譜,日本一堆大名都要追溯到源氏出身 : 歐洲最有名的之一,譬如凱撒 : 凱撒氏族儒略,凱撒就要把儒略家族
更多 ZMittermeyer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