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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最新2024-02-06 09:08:00
留言35則留言,13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8324 )
※ 引述《IokUdiefirst》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WP09hBK.jpg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 https://i.imgur.com/TiZaAKh.jpeg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 乳提 隔壁看到立委們所提案的「建議修正版」 : 可見現行條文只有罰幾萬或勞動沒入之類 : 被政府和立委們認為輕微 : 所以行政院和圖中立委們分別提出各自版本,強化罰責 : 與ACG最為相關,也是iwin引起爭議的在於的點在於解釋範圍 : 行政院版本較為溫和,解釋明確寫「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 : 以范雲、吳玉琴立委們所提案的修正就更激進的多, : 補上「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等根本沒客觀定義的敘述,擴大政府的解釋權。 : 引起性慾就是政府主觀吧,客觀個鬼... 引起誰的性慾不就政府說的算? : 其他物品是什麼? 我們ACG的圖片,公仔,是不是就被包進來了? : https://imgur.com/t8z2der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 我跟我婆交往還要被管嗎 : -- : https://imgur.com/zbdndGa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 https://imgur.com/Gf1nTx8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 https://i.imgur.com/uSrx2r0.gif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我覺得這篇沒有提及部分事實 所有我來補充 范雲他們的修正 其實是司法院的建議 理由是他們希望牽涉刑法的部分 在相關的條文都要保持差不多的論述 至於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 其實也在協商時引起委員們質疑 司法院也補充當年「猥褻」一詞 也有類似的爭議 但多年已經有實務經驗 針對客觀認定 法院基本上有個概念 范雲聽聞解釋後是同意了司法院的建議 可能有人會問 :那他是不是同意了? 是不是他的錯?是不是他的問題? 如果他同意了就是他的錯 黨團協商後照案通過 有的黨團在最後甚至沒有發表意見 雖然我沒有照片 但是黨團協商 代表一定要簽署黨團協商的結果文書 如果依照你們的認定 那在我看來 全國的委員都有錯 因為在這之後 都沒有委員提出異議了 還有 如果要以結果論說 反正不管怎樣這條法依然能通過 那幹嘛還討論立法歷程? 最後 我想這些立委們 當初討論的爭議點 完全都是以現實角度 並沒有提及虛擬或是ACGN的部分 所謂的網路平台業者要下架 在野黨團甚至認為這不夠 還要明定為24小時內 但最後沒通過 重點是解釋法律時應該要以當初立意 為考量來做解釋 如果當初立意 並沒有針對ACGN而是擬真兒少圖畫 ACGN相關就有望不受限制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7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66474.A.233.html

35 則留言

※ 編輯: cutesoda (123.240.71.33 臺灣), 02/06/2024 04:55:57

chris0694, 1F
好噁 白紙黑字都還要扯別人的錯

cutesoda, 2F
黨團協商簽的也是白紙黑字

cutesoda, 3F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當初立意若沒有要擴大成這樣

cutesoda, 4F
ACGN有望不受到限制 這才是我去翻立法歷程的重點

Hosimati, 5F
那篇不就帶風向,什麼改成客觀足以引起性慾,那不就照

Hosimati, 6F
辦釋字617對猥褻物的定義,民國95年到現在多久了

hasroten, 7F
提案就是你的鍋拉 還想推別人阿

kbsidd, 8F
反正這邊的又不會去看刑法235與釋字617

skyofme, 9F
要過三讀的事情說真的提案者是誰沒啥意義啊,是全部的參

skyofme, 10F
與者都不當一回事才會讓他過

peterw, 11F
推skyofme

win8719, 12F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win8719, 13F
猜一下這個版本誰提的阿~要幫iwin擴權從本來沒有限制時間

win8719, 14F
下架~跟保留90天~變成限制24小時內下架~保留180天

win8719, 15F
還有一點如果這是惡法的話為何惡法的話為何沒鬧大~不擋一

win8719, 16F
下~大家都給他通過了

skyofme, 17F
說真的整個修法討論過程大部分都是在討論有被害人的情形

skyofme, 18F
,你只看第八條修正案說真的不會讓人覺得很有問題

karta273745, 19F
簽字的人要負責啊

karta273745, 20F
沒想到可以連自己的簽名都切割喔

milleniue, 21F
滅火隊來囉

karta273745, 22F
柵欄打開了 忠實護衛犬上陣

win8719, 23F
我的意思其實只有一點~修法只會修得更嚴格~

win8719, 24F
尤其是兒少~

benny5311, 25F
等下4X那群死忠的要來護航了

win8719, 26F
然後還有一點就是他們覺得這是惡法的話~應該去找立法委員

win8719, 27F
去修法~然後再叫修這條法的人改回來有可能嗎?

win8719, 28F
你們不是在對抗40%~你們是在對抗80%以上

win8719, 29F
吵越大對你們越不利

karta273745, 30F
什麼等一下 前天開始隔壁版的人已經湧入幫主子護航

t77133562003, 31F
消毒力道開始加大了 看來可以「暫時」安心了

Hazelburn, 32F
看到這名字又出來就覺得台灣人不知道欠她什麼

t77133562003, 33F
從電信法 中介法 到今天兒少 管盜版 管謠言 管兒少

t77133562003, 34F
下次不知道用啥去包

Hazelburn, 35F
媽的一堆狗屁倒槽的事情都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