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SuperBike
標題

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

時間
最新2021-11-23 01:23:00
留言297則留言,105人參與討論
推噓-36 ( 4682169 )
嗨嗨 各位在上一篇推文激烈討論的板友 關於這件事故我想討論的是什麼是路權 為何要在這起嚴重超速引起的事故中討論路權? 我在十月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合作製作這支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iYOaXM3-ZU
如果你沒有時間看影片,我用簡單的文字說明 對於公民來說,路權的意思是right of way 指的是道路本身所具有的權力。這個概念對我們較難理解 因 我們的語言 、文化 中通常是有人具有權力,而不是物體擁有權力 但Right of way,這裡指涉的權力並不屬於人,而是屬於路 而這個路的權力內涵有以下兩種 一、道路本身的權力高低的關係 核心思維是由道路的權力大小決定通行的優先權 其實就是指支、幹道 的通行順序 ,因為幹道的權力高於支道 所以通行在支道其上的所有人車,都要讓通行在幹道上的人車優先通行 具體來說這是一個成對的邏輯 位階低道的路上設置「讓」或者「停」牌 位階高的道路上還要設置一個白框黃菱形的優先牌 這才是一個完整的right of way設計 二、 道路上的通行者均平等通行的權力 從英國起源的現代交通制度 有一個核心思想就是 公路具有天賦平等 (natural equality of the highway) 即是道路上的 所有 通行者擁有平等的通行權 沒有規定誰該讓誰,也沒有賦予誰有權力叫另一個人該怎麼走 正因為擁有權力的是路,因此才能確保路上的通行者擁有平等的權力 -- 路的權力並不屬於駕駛,所以超速與否無關於路權存在的意義 回到這起事故,機車騎士嚴重超速的確是造成事故的因素 我也認為這是該譴責也不值得為其辯護的駕駛行為 但為什麼還要討論路權的內涵? 因為當我們無法理解用路的順序,類似的死亡事故只會一再發生 數據顯示未依規定讓車占據台灣A1死亡事故的的前三名 根據107年數據,未依規定讓車佔13.8%、轉彎不當佔8.85% 超速失控只佔2.13% (這起事故我想可歸類於此) A1事故代表24小時死亡,即代表死者的傷勢極重 類似這類起步車、轉彎車不先確認車道是否淨空、確實判斷直行車的車速 已經造就無數的事故傷亡,且佔據A1事故的前三名 且即便按照速限行駛,這種摩托車撞擊汽車側面、後方的事故 也足以對摩托車駕駛造成致命傷害了 更不用說追撞、擦撞再遭後車波及 例如這一起違停起步車輛未打方向燈、未確認即開始行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TRTCAB6COU
當然反應時間足夠之下,我們可以選擇煞車或閃避 但並不能保證每次都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面對這類的駕駛行為 我通勤時間單程15分鐘,且在醫療資源良好、事故死亡率相對較低的雙北 但我還是把護具穿好穿滿 因為我知道這類駕駛行為多麼容易造成死亡事故 且這類的駕駛行為不限於汽車駕駛 在普重、大重駕駛也常常不懂道路優先順序而造成行車風險提高 之所以要在這起事故討論路權 其實也是我國駕訓制度缺乏教育駕駛人理解路權的內涵 路邊架設行人優先的告示牌 可是在無號誌路口的行穿線卻鮮少有駕駛會停讓 https://imgur.com/oiQBXBG
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
(Right還拼錯) 更不用說在路邊起步、支幹道應讓的順序與正確的匯入車道也沒有教 或是流於形式主義(要你起步前擺頭,但只是擺頭而不是看) 這起事故已經發生,造成的損害也無法挽回 並不是要事後檢討賓士駕駛起步有再次確認 嚴重超速的騎士就可以避免這起事故 (過大的速差提高的事故風險仍無可避免) 只是當我們把重點放在肇因完全歸咎給嚴重超速 (約佔2%) 反而忽略了有更多的其他事故肇事主因是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共佔20%) 而在我國駕訓制度沒有教、沒有講清楚的的用路觀念 能不能透過民間的力量傳達得更清楚 多一個駕駛能清楚並實踐,也許就能影響更多的駕駛、降低一些死亡事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29.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637286008.A.759.html

297 則留言

※ 編輯: EVA96 (163.20.29.84 臺灣), 11/19/2021 09:41:15

gg1259789, 1F
樓下跳針

longtimens, 2F
這次案件主因就是超速到兩百,根本不是路權問題,一直

longtimens, 3F
借題發揮是在搞笑

sky8171014, 4F
Right拼錯是三小…

gkkcast, 5F
= = 原來你不是想討論個案,只是想賺影片點閱。

longtimens, 6F
若是超速到8 90還好說是路權弄不清楚相撞,會開車都知

longtimens, 7F
道賓士已經這次有在看了,要宣揚路權理念沒錯,但根本

longtimens, 8F
找錯例子

longtimens, 9F
沒看清楚,原來是想騙點閱啊 那一切都合理了

EVA96, 10F
影片發布多久了 也沒必要賺點閱

EVA96, 11F
不想好好討論 那就到此為止吧

longtimens, 12F
借錯題發揮,賺點閱,END

roroccc, 13F
請問我闖紅燈往北直行,東轉北的綠燈左轉彎車要不要禮讓

roroccc, 14F
號誌紅燈的路沒有通行權啊

EVA96, 15F
在人氣200多的大重板是要賺什麼點閱 笑死

assking93, 16F
時速兩百的飛彈一般沒遇過的人判斷不出來
※ 編輯: EVA96 (163.20.29.84 臺灣), 11/19/2021 09:52:17

uphiloxygen, 17F

assking93, 18F
不管路權如何判斷不出來的東西就是不可能躲得掉

longtimens, 19F
借錯題發揮,只會讓人覺得你連自己要宣揚的東西都搞不

longtimens, 20F
清楚,完全是宣傳反效果的,老兄

good5755, 21F
照你說法 這邊應該要設紅綠燈或封起來 是不是可以說設

good5755, 22F
計錯誤 政府故意誤導用路人
道路的規劃也是台灣死傷率高的原因啦 根據過去經驗,這類出事的路口等當地主管單位來會勘 通通都是插一支紅綠燈 然後這支紅綠燈到晚上就變成閃紅燈 不會讓車的人開出去還是撞

chi17, 23F
不說還沒發現大重2XX人了,比biker版1xx多了一倍
顯然有些人是從其他地方來的 也沒打算跟你好好討論 XDD
※ 編輯: EVA96 (163.20.29.84 臺灣), 11/19/2021 09:56:54

kevin9964, 24F

s455164, 25F
無言

gaba000000, 26F
可悲路權覺青

longtimens, 27F
自己搞錯主因還說別人不想討論,你若是傳教士,上帝會

longtimens, 28F
直接要你別幹了

Rocksolid, 29F
正常騎個60~80是撞的到那台賓士歐? 還路權咧...

gkkcast, 30F
真的路權覺青。趁人多就想辦法偷渡自己主題。要討論路權

gkkcast, 31F
你可以自己開一篇,而不是故意唱反調吸引別人注意。

EVA96, 32F
200多人是多少啊? 自己以為很多嗎?XD

s455164, 33F
爭取路權的都這種也是蠻好笑的

trij, 34F
抱歉,這次我覺得有一點硬要,事故路口沒有號誌,依規定應

trij, 35F
該減速至能夠隨時停車的車速,而且就白賓士而言,應該無法

trij, 36F
預期會有個不要命的猴子在平面道路用這麼不合理的時速通過

trij, 37F
路口如果以一般正常人先看左邊再看右邊的習慣來看,即便他

trij, 38F
有讓車的意圖應該也是無法避免這個意外(遠到某個程度之後

trij, 39F
肉眼看到的距離會差不多近),除非真的要上綱成200公尺內有

z789252, 316F
主要因素

raxe0001, 317F
按你的邏輯,那些富二代超速撞死人都是別人的錯,因為他

raxe0001, 318F
有「路權」
路權是道路之間通行的優先順序 超速撞死人是駕駛行為 不應該扯在一起來看 在路權較大的路上行駛的車輛有其它不當駕駛行為而導致事故 一樣要負肇事責任
※ 編輯: EVA96 (163.20.29.84 臺灣), 11/22/2021 08:41:51

er995646, 319F
幫補血,很喜歡你的影片

a510011a, 320F
重機嚴重超速是死因,肇事原因是汽車未等主幹道視野淨

a510011a, 321F
空就橫跨車道

EVA96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問題] 耳機選擇問題
※ 引述《superhope (神傲嬌)》之銘言: : 如題 : 年前跟朋友聊到人生夢想的事情 : 發現我們兩對情侶共同興趣有騎車的部分 : 所以年後一起報了大重駕訓班 : 目前還沒出遊一直先對裝備有強烈的購物想法 : 但耳機的部分一直找不
Re: [問題] Forza750跟捏一點X-Adv750要捏嗎?
※ 引述《shianandlun (Aug)》之銘言: 之前是騎Forza 300 去年換X-ADV 老實講,現在進場時機蠻差的 除了24年款漲一萬之外,有可能在年底就改款了 我是覺得Forza750不是很適合臺灣氣候 甚至Forza750
更多 EVA96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