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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

時間
最新2021-12-30 03:39:00
留言384則留言,67人參與討論
推噓90 ( 999276 )
你要講路權? 好 我抓寬一點這在省道限速70 開130內還能拿出來說 問題是 到底哪一個人 可以預測到有個飆仔騎超過兩百 就算沒兩百也有170以上 請問 你要如何預測? 一般我抓個兩三百公尺過馬路很正常 這麼遠的距離我要怎麼知道對方騎這麼快? 都超速超過60公里以上了欸 危險駕駛你跟我談路權? 那今天顛倒過來 白色賓士開到170以上 重機騎士以同樣的方式要過馬路呢? 我想整個輿論就會一面倒了 通通怪賓士駕駛了吧 尤其 外側車道的CRV 明明距離離賓士更近 結果CRV沒撞到 這位騎士撞上了 為什麼CRV撞不到? 這位騎士卻撞到了? 今天你要跟我談路權 先決條件不就是在合理的使用範圍下 這個路權才成立嗎? 難道我永遠要預測有人在一般道路會騎超過170 我抓的距離一定要超過兩百公尺這樣嗎? 好啦 不然這樣好了 你教我怎麼做比較好 好了啦 今天就算賓士乖乖靠右匯入車道 在乖乖變道到快車道 然後在乖乖迴轉 在賓士匯到快車道時 這位騎170以上的騎士應該也是撞上啦 只是變成從車尾撞進去而已 ※ 引述《EVA96 (林北水桶更生人)》之銘言: : 嗨嗨 各位在上一篇推文激烈討論的板友 : 關於這件事故我想討論的是什麼是路權 : 為何要在這起嚴重超速引起的事故中討論路權? : 我在十月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合作製作這支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iYOaXM3-ZU
: 如果你沒有時間看影片,我用簡單的文字說明 : 對於公民來說,路權的意思是right of way : 指的是道路本身所具有的權力。這個概念對我們較難理解 : 因 我們的語言 、文化 中通常是有人具有權力,而不是物體擁有權力 : 但Right of way,這裡指涉的權力並不屬於人,而是屬於路 : 而這個路的權力內涵有以下兩種 : 一、道路本身的權力高低的關係 : 核心思維是由道路的權力大小決定通行的優先權 : 其實就是指支、幹道 的通行順序 ,因為幹道的權力高於支道 : 所以通行在支道其上的所有人車,都要讓通行在幹道上的人車優先通行 : 具體來說這是一個成對的邏輯 : 位階低道的路上設置「讓」或者「停」牌 : 位階高的道路上還要設置一個白框黃菱形的優先牌 : 這才是一個完整的right of way設計 : 二、 : 道路上的通行者均平等通行的權力 : 從英國起源的現代交通制度 : 有一個核心思想就是 : 公路具有天賦平等 (natural equality of the highway) : 即是道路上的 所有 通行者擁有平等的通行權 : 沒有規定誰該讓誰,也沒有賦予誰有權力叫另一個人該怎麼走 : 正因為擁有權力的是路,因此才能確保路上的通行者擁有平等的權力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8.20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637287242.A.D27.html

384 則留言

EVA96, 1F
顯然你沒有搞清楚 路權的內涵 可能是我表達不好

EVA96, 2F
我會想想以後有沒有更好的表達方式讓更多人能理解
合理使用範圍內 談路權完全沒問題 但你要跟我說騎170以上要別讓讓你直行 我就問你要怎麼讓? 到底誰會預設對方騎170以上? 又知道要禮讓對方至少兩百公尺? 更別說我相信一般人根本連170是怎樣都不知道
※ 編輯: kashima228 (175.98.208.1 臺灣), 11/19/2021 10:05:03

pig0505, 3F
在時速兩百的例子下要討論路權哈哈

EVA96, 4F
路權指涉的權力在於道路本身 跟駕駛無關

longtimens, 5F
權利使用是在合理範圍下,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還出來跟別

longtimens, 6F
讓吵?

dcoog7880, 7F
如果今天撞的是另一個重機騎士 風向又會不同了

Julius, 8F
權利的濫用

Josesan, 9F
同意你的觀點,時速170以上還有什麼路權可言

humaisme, 10F
啊就聖騎士啊 手握龍頭 我最大

deedo, 11F
這段道路就不允許騎超過170啊,你有什麼權力騎170

hop71120, 12F
什麼叫做跟駕駛無關?非合理狀況下的使用跟我討論其重要

hop71120, 13F
性,兄弟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hop71120, 14F
不好意思我是回E的推文,非針對本文

EVA96, 15F
我不是討論這起事故而是討論路權的含義

EVA96, 16F
當然 如果我表達過於抽象以致於無法理解 那是我的問題

longtimens, 17F
那你自己另開,不用硬蹭,硬蹭完全不同的議題,只讓人

longtimens, 18F
覺得你根本不懂路權

EVA96, 19F
跟你意見不同就叫硬蹭?

longtimens, 20F
不是跟我意見不同,是跟事實不同

EVA96, 21F
嗯嗯 你說的對

longtimens, 22F
早就說某E不用硬打一篇,絕對被噓的

s455164, 23F
笑死 他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像烈士 大家都聽不懂 自己很崇高

s455164, 24F

s455164, 25F
我看他的發文加回文越看越好笑耶

s455164, 26F
一直沒去搞懂重點 然後在自己的世界繞來繞去

tajna428, 27F
老鼠屎死了活該,幸好被撞的是四輪不是兩輪

s455164, 28F
覺得大家都不理性酸 拜託 剛好而已好嗎

EVA96, 29F
交通議題在台灣本來就是不易推行啊

EVA96, 30F
你要酸要獵巫也不反對 只是無益於交通環境的進步

yynnxxoo, 31F
我覺得可以討論路權,但別用這個案子起手,太容易失焦

longtimens, 32F
你硬蹭搞不清楚狀況的宣傳方法,也無益於台灣交通環境

longtimens, 33F
進步

gkkcast, 34F
完全無視自己跑題 = = 反正別人說我就是妨礙交通進步。

hop71120, 35F
拿這個案例跟我討論交通議題,無論E兄你怎麼推只會讓大

hop71120, 36F
家認為你就是來蹭熱度的

sleepy666, 37F
照E的講法

sleepy666, 38F
路權至上,那酒駕,超速 都不是重點了

sleepy666, 39F
因為只有他們有路權,其他人都是因為沒注意到路權在違

ghostxx, 378F
如果支線沒看沒讓主線而直接切入,前面三台車早就先撞了

HongGi5566, 379F
時速200在那邊爭路權 重機仔都吃自助餐?

raxe0001, 380F
希望某人騎車轉彎時都有超速直行車來問候,因為他有路權

raxe0001, 381F
,所以被撞是你活該不禮讓

yingjeou, 382F
在講什麼啦,超速到違反常理,沒什麼好說啦

yingjeou, 383F
時速70就算了了,時速170以上反應時間根本沒有

yingjeou, 384F
這案子跟路權無關,單純機車砲彈

gkkcast, 385F
那邊是『缺口』,本來賓士就不能這樣橫越,多少一定會吞

gkkcast, 386F
到肇責。

xhung, 387F
推 一般道路飆到180 還要其他用戶人 避開他根本扯

TsuoTsuoNi, 388F
怎麼會有人拿自己影片的觀看數來跟別人論戰自己的論點

TsuoTsuoNi, 389F
比較有說服力啊,有笑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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