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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

最新2024-02-13 13:03:00
留言113則留言,51人參與討論
推噓52 ( 52061 )
很好奇大家立場現在統一了沒 我覺得板上立場目前也沒有很一致 1.虛擬圖片不屬於兒童色情派 虛擬圖片本來法律上就是物品,討論虛擬圖片中的角色年紀在法律上本來就是一件可笑的事 ,並且由於虛擬圖片不比真實圖片、照片,必定不會出現受害人。 所以就算是色情圖片,只要是虛擬的就一定不屬於兒童色情。 2.依照角色區分是否屬於兒童派 按照角色的特徵或設定年紀做出一個適當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屬於兒童,但因為圖片不會出現 實際受害人,所以不屬於兒童色情。 3.依照角色區分是否屬於兒童派 簡單來說,按照角色的特徵或設定年紀做出一個適當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屬於兒童,所以如果 是色情圖片加上被判斷成兒童就屬於兒童色情。 說明一下我對三者的看法 1. 個人是偏好支持1啦,自己是讀法律的 所以對於非屬於自然人、法人就不會當人看 就像有人性侵排氣管,我們不會追究排氣管是不是出場滿18年,是不是兒童排氣管。 在圖片管制上也方便,對於人外種族也不用額外費工夫訂標準,優點是最大保障創作自由, 缺點是說一個角色不是人不討論年紀,很反直覺可能比較難說服人,但個人覺得法理上是站 得住腳。 2. 理想上保障創作自由的程度同1,但如果沒有要管制,去區分角色年紀我覺得只是多此一舉 ,而且一方面告訴別人角色的年紀屬於兒童,一方面卻跟他們說這不是兒童色情,可能更容 易造成混亂跟不認同(個人覺得啦) 3. 我覺得好像是目前板上的多數派,但我覺得3的情形走下去,全台灣的二次元作品還是會受 到極大的管制,畢竟如果兒少的標準是18以下,那以國高中生為題材的作品全部都危險,我 這裡指的是包含一般非色情創作,因為現在很難相信主管機關對色情、猥褻的判定符合一般 人的標準,所以如果是3的情況,因為創作者、網路平台業者要保護自己,基本上以後台灣 的日式畫風大概都會以30歲以上的風格為模板。其實我覺得已經算iWin大勝利了 其他立場一致的部分應該蠻清楚 就是希望對色情、猥褻做出清楚、客觀、嚴格、的定義,讓人民能避免觸法、避免台灣回到 超級保守的社會。 希望大家能簡單用123表達一下自己支持的方向 或是可以推文詳細分享自己的想法 我自己有幫1的情形拉票 希望大家不要太被影響 另外如果有人找到2014年那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研究報告或是某國禁A片導致性犯罪率上 升的研究報告,或是其他間接的有利證據 可以在底下推文分享嗎?也可以寄一份給我啦 這樣寫信給民代的時候有附資料比較容易說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6.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342498.A.C72.html

113 則留言

TetsuNoTori, 1F
1,去計較角色是不是小孩根本沒有實益

lslayer, 2F
是不是未成年不是你覺得 是那些長官決定的 長官說是就是

MIshad, 3F
1 為什麼要浪費資源去判斷一個非自然人是否成年 邏輯不通

MIshad, 4F
現在就在認真討論法理去堵長官的嘴 不要再長官覺得了

Sinreigensou, 5F
這個根本沒討論到核心 就他們覺得看虛擬就會想要找

Sinreigensou, 6F
真人,沒辦法說服他們改變想法就是徒勞無功

trh123h, 7F
支持1.非自然人哪需要判定 太愚蠢了

trh123h, 8F
掌權者嘴臉都一個樣 沒差

Sinreigensou, 9F
別在那邊執著於自然人

Sinreigensou, 10F
誰不知道圖畫不是真人
不管你選123你都要說服他們這不是真人 所以這裡討論是以說服為前提 討論該走到哪一步 也是確認自己的立論基礎

r98192, 11F
當權者不講理 你在有理也沒用

SnabbaCash, 12F
我算1的變種 虛擬創作如果來源是真人就不行 像日本就

SnabbaCash, 13F
有寫實cg的來源是真實兒童寫真所以被判刑。而贊同虛

SnabbaCash, 14F
擬創作開放的德國也有備註不能連結到真人
這我跟朋友也有討論過 如果是人為繪圖、或是AI虛擬風格 除非連結到真人兒少否則都不應該管制 只有AI寫實風格需要額外以 資料庫不能有真人兒少、不能下特定關鍵字(待定)並且需要 重複檢驗關鍵字還有跟資料庫的辨識度來限制

slowsoul1998, 15F
AI圖來源是成年真人且有經過同意我覺得還是可以 真

slowsoul1998, 16F
的用到未成年的圖我才覺得需要管制
我想到的是成年人同意用自己未成年時候的圖片 照理來說也不用管制?

XFarter, 17F
1 你跟一個不想溝通的人溝通只會得到 你說的都對的.jpg

XFarter, 18F
而已,沒理由跟某些保守派的幻想世界走在一起

XFarter, 19F
實際上沒有虛擬創作不來自真人啊,不看著人體骨架畫怎麼

XFarter, 20F
畫人?問題只有在作畫的時候有沒有侵害到真正的自然人權

XFarter, 21F

XFarter, 22F
真正要說服的對象不是活在自己幻想不願意溝通的人,而是

XFarter, 23F
法律及其解釋者。

XFarter, 24F
如同同性戀在台灣也有一大堆人不能接受,在同性婚姻這件

XFarter, 25F
事也沒有要說服所有不能接受的人的意思啊XD

XFarter, 26F
只要能保障這件事不違反公眾利益,那它就不該被限制,這

XFarter, 27F
點我想(在理想上)應該是台灣法律解釋上一個蠻重要的共

XFarter, 28F
識?

Livin, 29F
1很難爭取更多人的支持,我應該會選3,現在蠻多相關出版社

Livin, 30F
都用這樣的方式在閃,應該算產業公約數吧?
我覺得iWin的做法就是想打破過去的公約數

Sheltis, 31F
現在這個樣子推行下去就是絕大多數的acg作品都會受到影響

Sheltis, 32F
ACG

dreamnook2, 33F
1

storyo11413, 34F
無法為虛擬東西套人類甚至給予人權故選1

storyo11413, 35F
3的標準問題會創作無限多的矛盾和漏洞看韓中

Shin722, 36F
判斷虛擬的人是否成年真的很zzz,管ai擬真人就好了

karta273745, 37F
支持1,3就是現在的變形蟲好球帶 都是裁判說的算

www115ui8, 38F
1

chy19890517, 39F
1,虛擬跟現實本來就要分開

tsa99832, 116F
1 非自然人屬於財產 況且主觀判定最後結果就是濫訴

Erurize, 117F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

twolight, 118F
1,我根本不看兒色也不看虛擬兒色,不太關心這件事,但

twolight, 119F
23簡直就是閒到沒事幹,蠢到不行

twolight, 120F
我覺得稍微有點法治概念就知道要選哪個了,不希望所處

twolight, 121F
的社會因為iwin或sjw或動保之類的而處處受限

skylightwen, 122F
其實就是管制創作自由的開端而已

cftyujmnbvgh, 123F
支持1,思想本就不該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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