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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心 佛 眾生 三無差別

最新2024-02-20 0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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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佛教內道宗義對"一切唯心造"的詮釋差別 (...繼續延伸閱讀,前面分享完90、91、92講,本篇第93講...) 摘自《入中論善顯密意疏》093 講解:卻配格西 翻譯:扎西老師 2021-01-30 課本範圍: (慧炬出版社)p238+4~p241+2 我們之前講到欲界、色界、無色界,也就是三界的世間造者是誰呢?會探討三界的造 者或作者為誰?主要是入於宗義者會去探討世間的造作者是誰?除此以外,沒有入於宗義 者,他不會去探討三界的造物主是誰。 有關於三界造物主的說法,外道譬如以數論派為主,他們就會說到:是由某一個補特 伽羅所造,也就是是由大自在天所造的說法(承許造物主的數論派說大自在天主所造), 或者說到由共主所造等等(否定造物主的數論派說是由自性所造)。 佛教內部宗義可以說共通的承許,都是由心作為世間的作者。為何是由心作為世間的 作者呢?世間可以分為器世間和情世間。由造作共通的業(共業)而感得器世間;由造作 不共各別的業,而感得各別的情世間。所以,情、器世間都是由業所生。 雖然我們剛剛是作這樣的說明,但是,如果詳細辨析的話,外道也會承許:有所謂的 心是世間的作者的說法。內道也會承許:補特伽羅是世間作者的說法。 怎麼說呢?剛剛提到數論派(主要指有神論者,承許造物主的數論派),他承許大自 在天是世間的作者。大自在天怎麼樣來造作世間呢?在他們外道的典籍當中會說到: 大自在天藉由產生「此與此當如是」這樣的心念的轉動,因而產生種種的萬物。也就 是,他因為心念的轉動(大自天的心起心動念),這時候,他就會造作出人世間,或這個 世間諸多的事物,所以,是由大自在天心念的轉動所生。因此,也會承許所謂的由心造作 世間的說法。 內道來說,雖然承許是由造作業,業可以分為善業、不善業。善業、不善業的造作, 都要依於身、語、意來造作。而身、語、意三門,都是在補特伽羅相續當中。所以,一定 是補特伽羅造業而感得情、器世間,所以,會承許補特伽羅為世間的造作者,是指會造業 的補特伽羅作為世間的作者、造作者。 所以,內道來說,也有這樣的承許。如果詳細辨析的話,就會有反過來的意味。 雖然在內道的教典當中只會承許是由心作為世間的作者,但是,心之所以作為世間的 作者,不外乎是藉由造業。如果造業,一定是補特伽羅造業。由補特伽羅造業而產生情、 器世間,所以,雖然沒有說到補特伽羅是世間的作者,但是,我們藉由造業的理路去推理 的話,也可以承許補特伽羅可以作為世間的作者。 【如是是一切眾生皆從業生,心已斷者,業即非有,】 這是在解釋根本頌當中的後面二句「經說眾生從業生,心已斷者業非有。」雖然在一 般說這樣的道理,在諸經當中都有說到,此處最主要指《十地經》。 《十地經》當中說到:眾生從業所生,要造作業的話,一定是由心來造作,所以,才 說:如果心已斷者業非有(如果十二緣起支的識支已斷,則也不會有依識支造作的業)。 後面就解釋到: 【如是一切眾生皆從業生,心已斷者,業即非有,要有心者乃能造業,故業亦依心。】 必須要有與造業相應的心,才能夠造業;如果沒有這樣的心的話,業也沒有辦法造成 ,所以,才說:業也必須依靠心。 【如是依《十地經》說無作者、受者,】 「說無作者、受者」是指,無離心以外的作者以及受者。 【明「唯」字破餘作者。】 當講到三界唯心的時候,「唯」字是破除其餘的作者,即除心以外的其他外道所承許 的大自在天、共主等等,有提到六種離心以外的作者,都是「唯」字所要遮破的。 除此以外,「唯」還有什麼內涵? 【依經說(《十地經》當中又說到):十二有支皆依一心,顯「唯」字以心為主。】 藉由在《十地經》裡面提到十二緣起支的道理,可以知道根本來講,還是由心(造業) 而產生的。因此,「唯」字是指以心(造業)為主而產生世間。 以心為主的意思就是說:色與心二者當中,以心為主。就像有很多事物的產生,它的 近取因都是以色作為近取因所生的,所以,色也可以作為事物的因,但是,在色與心二者 當中,是以心作為主要的因。 【前者約遮品說,後者約“表品”(成立品)說。】 這兩個說法來講,在講「三界唯心」的時候,以上有提到二個說法: 前者就是說無離心的作者、受者,所以,「唯」字是遮破其餘的作者,這個說法是前 者的說法,是就遮遣的角度來說。所以,「約遮品說」的意思是:就遮遣的角度來說; 後者是依經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顯「唯」字以心為主,這個說法是就成立的角度 (表品)來說。 【由眾生流轉,唯心是主要之因,餘非主要之因。】 「眾生流轉」就是一開始眾生造業,所以,是造作者。後來會領受所造之業的果,或 受用所造之業的果,所以,是受用者。 眾生之所以成為造作者,又成為受用者,主要是靠心。主要靠心來成為造作者,造業 之後,在感得果的時候,也是依靠心來受用果。所以才說:唯心是主要之因,餘非主要之 因。 【故經安立唯心為主,不立外色。】 因為這個理由,所以,《十地經》當中安立唯以心作為主要的因,不是以除心以外的 色,作為主要的因。 有一些佛教內部的說法,因為比較難用理路去抉擇的,那個說法就會有一點相近於外 道的說法。當外道提出問難的時候,譬如像內道承許極樂淨土是由無量光佛願所造作的。 極樂淨土的器世間是屬於淨土,不是一般穢土的世間,是由無量光佛的願力所造作的,這 個說法,以數論派來看,認為:就等同他們所謂的以大自在天造作的內涵。 【頌曰:「若謂雖許有色法,然非如心為作者,則遮離心餘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 「若謂雖許有色法」,也就是說:唯識宗他所遮的外色,實際上它是存在的。所以, 雖然承許有色法可以作為事物的因,但是,它不是如心作為主要的因。所以,說到「然非 如心為作者」。 【則遮離心餘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 所以,三界唯心的「唯」字是在遮遣離心以外的作者,或者以心為主,也就說明其他 的作者、其他的因不能作為主要的作者。 所以,「非是遮遣此色法」即並不是如同唯識宗所說的,三界唯心的「唯」是在遮遣 外色(不是說三界唯心的「唯」是在遮遣色法),因為這裡三界唯心的「唯」是在(遮遣 )離心以外(除了心之外)的作者,或者說明以心為主,但並沒有遮遣色法。 後面就解釋這一段── 【若謂雖許有色法,然說色法非如內心能為眾生之作者,】 三界唯心的「唯」來說,它並沒有遮遣色法。但是,他說「以心為主」(色心二者當 中以心為主要作者),所以,色法非如同內心能夠作為主要的作者。 【是則唯破離心之作者,】 所以,他只有破離心之外(除了心之外)的作者, 【非遮遣此外色也。】 並不是說三界唯心,就完全將外在的色遮遣。 【(p288+1)此中(在世間界中)數論師等(數論師分為有神和無神論者),計自性(共 主)等為作者(於無神論者的承許,會認為共主作為世間的作者。「等」字包含有神論者 ,就會以大自在天作為世間的作者),佛弟子眾許內心為作者,色非作者則俱無諍也】 佛弟子是許心為世間的作者。「色非世間作者」這一點是共同承許,沒有特別諍論。 【故當觀察自性(共主)等其餘的作者。為破無作者相之自性等故,】 為什麼要觀察世間的作者,包含共主,然後,一一地破除呢?最主要要破作者有自相 ,所以,才要一一地破除。 【於名言中說,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 如果是名言中的話是有作者的,所以,破作者有自相,不等於名言中沒有作者。在名 言中說有作者我們之唯心乃是作者。名言中有作者、具有作者功能的,能夠造作世間功能 的是唯心為主,乃是作者。 【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據有驅自性等出境之所諍地。如有二王欲王一國,逐走敵人,自 即得有其國。】 後面舉喻說:假設有二個人都想要當國王,這時候,他們都想要統御同一個國家,或 同一個地區。「逐走敵人」是指他們互相作為敵人,所以,必須將對方驅逐。當把對方驅 逐出去以後,自己就可以完全的擁有這個國家。這時在出鬥時,就只有這兩個人相要當國 王的人,相互在傷害、爭鬥、遮遣。 【民眾是二王所共需者,故於國民都不損害。】 對於臣民百姓來說,是二個想要當國王的人,都共同需要的基礎。所以,他們不會對 於國民有所損害,而是將對方(同樣要爭國家的另外一個敵人)作為他主要傷害的對境而 已,對於國民是不會去損壞的。 由這樣的喻說明什麼呢? 【如是此色,亦是二者所共需,都不損害,故定應知此色是有也。】 前面說到外道說共主(自性)等是世間的作者,包含也有承許大自在天。內道認為在名 言中,心是作者。 這時候,他們在諍論說:這個世間的作者是共主(自性),或者是心,僅此而已。他們 主要諍論的是這一點。對於色可以成為世間基礎的因,這一點來說,是兩者共許的,所以 ,他不會去諍論色的這個部分。 所以,才說:「如是此色,亦是二者所共需」,就好像兩個想要當國王的人,都需要 百姓的支持,所以,他不會遮害百姓。同樣地,「色」也是,它是兩者共需的,都不損害 。故定應知此色是有(所以一定要承許色存在)。當講三界唯心的時候,「唯」並沒有遮 遣外色。「唯」是在遮遣離心以外的作者,就是外道所承許的作者。 像這樣的喻在月稱論師所寫的《入中論自釋》當中就會列舉相當多種。當然,有些喻 的內涵是比較難懂,現在很多時代背景跟過去都不一樣了,所以,有時候會很難理解喻在 說什麼。 像這個喻來說,就比較容易了解。就是說:有二個想要當國王的人,他們在爭鬥。不 可能一個國家同時有二個國王,所以,一定是一個勝利,另外一個失敗。他們在爭鬥的時 候,絕對不會傷害到百姓,因為國家的組成一定有百姓。百姓是他們要得到國家所必須要 的。所以,他們在爭鬥的時候,只會彼此相互爭鬥而已。 以這樣的喻要說明什麼呢?就是當數論派跟內道在諍論誰是世間的作者的時候,誰是 世間的作者?這個世間來說,需要地、水、火、風的基礎建構而成,這個承許來說,不管 是外道數論派,或者是內道的承許,都是共許的。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數論派認為是由共主 ,或者是由大自在天所造作的;內道來說是認為是心所造作的。 所以,他們針對的只有世間作者的部分,是由共主所造作,或是由心所造作,僅此而 已。對於地、水、火、風這個基礎,即色法的基礎來說,是沒有遮遣的。所以,如果一個 善巧了知諍論所有內涵的人,必然不會因為當講到三界唯心的時候,連色法都遮遣掉。 【午二、明外境內心有、無相同】 「外境」也可以理解為剛才講到的外境有的色。外境有的色與內在的心,這二者有無 相同。不會認為外境有的色不存在,唯獨心存在。這是不合理的! 第二個科判(午二、明外境內心有、無相同由前所說道理),是因為唯識宗的承許來 說,他認為外境非有,但是,內心有自性。 自宗認為如果內心有自性的話,那麼,外境也相同是有自性。外境不存在的話,內心 也不存在。所以,才說「明外境、內心有無相同」。 【由前所說道理,】 由前面的內涵,因此,探討到第二個科判的內容。 【頌曰:「若謂安住世間理,世間五蘊皆是有,若許現起真實智,行者五蘊皆非有。」】 「若謂安住世間理」,就是說:如果是就世間共許之理來說的話,那麼,世間五蘊─ ─色、受、想、行、識五蘊,可以說是有的、名言中是有的內涵。 另外,若許現起真實智(觀待在聖者的根本智),行者五蘊皆非有(觀待聖者根本智 則五蘊皆非有)。 對於五蘊皆非有要作一個簡別,就是說:在觀空性之境的所見中(觀待聖者的身語意 當中,聖者內心意知現證空性的勝義理智量根本智而言),五蘊皆非有。所以,五蘊在聖 者根本定智唯觀空性的所見中不存在,但是,在一般世間共許當中是名言有。 後面解釋到: 【若謂安住世間建立之道理(世間名言有建立的道理),則世間共許外色等五蘊皆是有( 就世間共許的角度來說,外色等五蘊是存在的)。若許是現起親證真實義之智者,則行者 住根本定時,五蘊皆非有也。】 如果是就現起「親證真實義」(觀待聖者的根本定智),那麼,行者安住於根本定“ 時”(在藏文是:安住於根本定“中”,也就是根本定的所見境中),五蘊皆非有。 【由是當知,頌曰:「無色不應執有心,有心不應執無色。」】 這是自宗對唯識宗所說的。自宗對唯識宗說到:如果唯識宗你承許無外境有的色(不 能直接說無色,因為唯識宗承許有色。他所不承許的是外境有的色,但是,對於色來說, 他是承許的)、如果唯識宗你不承許外境有的色,這個外境有的色如果不存在的話,也不 應該執有「自性有」的心。 「有心不應執無色」,如果你的宗裡面承許執有「自性有」的心,你就不應執無外境 有的色。所以,說到:「有心不應執無色」。 後面解釋到── 【(p288+1)若許無外色者(唯識宗你如果承許無外色的話),則亦不應執有內心(不能 又承許識有自性)。若許有內心者,則亦不應執無外色。】 同樣執識有自性,也不應執無外色。意思就是說:此二者(外色、內識二者)應該是 有(存在)、無(不存在)相等。 【若時以正理推求名言的假立之義時(此處“正理”是尋求名言的假立之義的正理),了 知無外色者,亦應了達無有內心,以內、外二法之有皆非正理所成立故。】 如果是就尋求名言的假立之義的角度來作觀察的話,這時候,可以說無外色。就是在 尋求名言假立之義中,因為不會找到外色的假立之義,所以,外色在尋求名言的假立之義 當中無(於勝義中無)。 同樣地,「亦應了達無有內心」,意即同樣如果觀外色如此,觀內心來說,在尋求內 心的名言假立之義一樣是找不到。對於此二者來說,在尋求名言假立之義當中,同樣都沒 有辦法找到假立之義(於勝義中無)。 【若時了達有內心者(指在名言識、在名言量中了達內識),亦應了達有外色,以二法俱 是世間所共許故。】 如果是就名言中有的角度,那麼,此二者(內心、外色)都是世間所共許為有。 【此說唯識師許心、色二法有無不同者,】 唯識宗承許心是有自性,色是無外境,所以,心、色二法有和無不相等。 【其所無之色,謂無外色。】 唯識宗所許的心、色二法有無不同,不能直接說:唯識宗承許有心,但是,無色。 為什麼不能說唯識宗承許無色呢?因為唯識宗是承許無外境有的色,一般來說,唯識 宗還是承許色。就像中觀應成派來說,他也有所謂的無色,但是,無色是無自性有的色, 而不是直接說無色。 所以,同樣在講無色的時候,唯識宗的簡別是外境有的簡別;中觀應成派是自性有的 簡別,來說明所謂的無色,而不能夠直接就認定說:他們就是承許沒有色。 如果承許沒有色的話,又怎麼承許色等五蘊的存在呢?這樣一來就會相違啊!所以, 這裡才特別說明:唯識宗所謂的心、色二法有無不同。所無之色,要加外境有的簡別,是 指無外境有的色。所以,就如同唯識宗的論典當中說到: 【如論云:「無外所取,由自種變似青等。」】 「無外所取」就是無與內識體性相異的外在的境。 「由自種變似青等」,所以,它是由自相續中的種子而產生“似青”(青能夠顯現青 相的識)。所以,能夠顯現青相的識,是由自相續的種子所生。 有一些西藏前期論師,在解讀唯識宗所說的「無色」時,沒有加上「外境有」的簡別 ,直接說「無色」。就好像某一些西藏前期論師在解讀中觀應成派所說的無色時,也沒有 加自性有的簡別,直接就承許無色。 所以,宗大師才要在此處特別強調、說明:過去月稱論師破唯識宗所說的是指無外境 有的色,所以,在這個基礎上,月稱論師才要破唯識宗所說的無外境有的色不應理。 【釋(《入中論自釋》當中)云:「雖無青等外色。」說無色時,於所破上加外簡別。】 月稱論師他破唯識宗所說的無外境有的色,一定是有加上「外境有」的簡別,不是在 破唯識宗所說的無色。 【釋又云(《入中論自釋》裡面又說到):「故彼唯字不破所知,更以異門明不破外境。 」】 在《十地經》當中所說的「唯」字,不破“所知”。這個「所知」一樣是唯識宗所說 的外境有的所知,並不是直接說「所知」,因為唯識宗也承許所知。 唯識宗認為「唯」字會破外境有的所知;中觀應成派認為:「唯」字不破外境有的所 知。這個所知是指外境有的所知。唯識宗就會認為「唯」字有破外境有的所知;中觀應成 派在解釋的話,就會認為唯字沒有破外境有的所知。 「更以異門明不破外境」,所以,這個所知一定是加上外境有的簡別來說明:不破所 知,是指不破外境有的所知。 【說破色非是經義時,解釋破色即是破外境故。】 所以,「破色」不是經典的內義。「破色」是指破外境有的色。 【若不如是解(在講到中觀應成派和唯識宗在諍論「唯」字有沒有破所知的時候,都要加 上外境有的簡別來作諍論。如果不是這樣作解釋的話──沒有加外境有的簡別),但依文 者(直接說破所知),則釋云「故彼唯字不破所知」(在前文當中提到:「釋又云:「故 彼唯字不破所知」這一段來說,直接依文解釋,而沒有加外境有的簡別的話),亦應說唯 識宗許「唯」字破所知也。這樣一來的話,就會變成承許唯識宗所說「唯識」的內涵是破 所知,而說唯識的道理,但實際上唯識宗並不是說:破所知,而是破外境有。】 接著說到: 【若謂唯識宗不許有色者,則唯識宗成立阿賴耶識時,《攝大乘論》云:「復次結生相續 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 某一些西藏前期論師(不是全部的西藏前期論師)會認為:唯識宗破所知,或破色。 所以,宗大師才特別簡別說:唯識宗他所謂的無色,是無外境有的色。不然唯識宗是承許 色法存在的、承許有色的。 因為假設唯識宗不承許有色的話,那麼,就無著菩薩所寫的《攝大乘論》在成立阿賴 耶識的時候,就可以間接了知:唯識宗他是承許色的存在的。怎麼說呢? 在《攝大乘論》裡面說到:有情在結生相續的時候(復次有情結生相續已),若離異 熟識(阿賴耶識)──有情在結生相續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有色根所依的阿賴耶識,藉 由這樣的轉借才能夠產生。 所以,有情在結生相續的時候,從過去世來到後世當中,他的有色根要能夠產生的話 ,它必須依在一個異熟識(阿賴耶識)上。「執受(不是一般所說執持的概念,藏文也是 執字,但執字這裡要理解為“依靠”)色根」意即有色根依靠在異熟識(阿賴耶識)上, 「亦不可得」如果沒有阿賴耶識的話,有色根就沒有所依,因此,就沒有辦法產生。 所以,從這一點可以說明:唯識宗他是承許有色根,就說明他承許色的存在。 【又云(一樣是無著菩薩的《攝大乘論》又說到):「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 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一般而言,唯識宗他認為異熟識(阿賴耶識)必須要有的原因,是因為:如果沒有這 樣的異熟識(沒有阿賴耶識)的話,識、名色應該是相互依靠。(識和名色合在一起就是 五蘊。其中「識」是識蘊;「色」是色蘊;「名」就是其他的三蘊──受蘊、想蘊、行蘊 )。 所以,識與名色──五蘊應該是相互依靠,就好像蘆束相依。蘆束相依的意思是說: 假設有三個樹枝,這三個樹枝(或這裡是用「蘆葦」)的頂端一定要用繩子綁住,然後, 這三個樹枝靠在一起的時候,才能夠堅固的安住。 因此,他才會舉這個喻:譬如蘆束相依。任何的三根木頭、三根樹枝,或三個蘆束, 都是相互依靠的情況下,它才能夠站立起來。也就說明什麼呢?如果抽掉其中一根,必然 沒有辦法站在、就會倒掉。 所以,他舉這樣的喻來說明,五蘊就像三個蘆束相依的情況,如果缺其中一個的話, 五蘊就沒有辦法安立。所以,才說:譬如蘆束相依而轉。 「此亦不成」的「此」是說若離異熟識。要結合到上面的若離異熟識。藏文是把「若 離異熟識」放在後面,「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接著說到「若離異熟 識,此亦不成。」。如果沒有阿賴耶識的話(它的基底最主要是要有阿賴耶識),那麼, 五蘊互相依靠這一點來說,它也不可能成立。因為它沒有一個基底阿賴耶識存在。 《攝大乘論》都是要成立阿賴耶識存在。宗大師為什麼要引《攝大乘論》?是在說明 :唯識宗成立阿賴耶識存在的這些理路裡面,都有提到色是存在的。譬如在前面提到有色 根(執受色根),後文又提到「名色更互相依」,也提到色,另外說明唯識宗是承許色法 的存在。 【應皆成相違,以許有色法即須許有外境故。】 「應皆成相違」是說:如果以西藏前期論師的角度認為:唯識宗不承許色法,這樣的 解釋來說,就會跟唯識宗內部的教典《攝大乘論》當中承許有色法,這樣一來,就會有相 違的過失。 所以,承許有色法,不代表就會承許外境有。所以,前述的說法,等於他認為:如果 承許有色法,就會承許外境有。因此,唯識宗不許外境有的話,同樣地,他就不許有色法 。這個並沒有符合唯識宗自宗的意趣。 【以是當知,雖許以識為緣生名色等,不須許有外境。不可違此而說。】 以是當知,唯識宗的宗義當中,雖然他承許以識為緣而生名色(十二緣起當中所謂的 名色支)。這裡識在前面,然後再說到名色。 名色來說,名是指受、想、行三蘊。為什麼受、想、行三蘊稱為「名」?這是有別於 色來說,色是為我們的眼識所能夠直接看到的。但是,受、想、行來說,不為我們眼識所 看到的情況,我們要藉由名言去詮釋才能夠了解。 所以,何為受?何為想?何為行?藉由名言詮釋才能夠了知。有別於色直接以眼識就 能看見,因此,受、想、行,就稱為名;色可以直接看見,所以,就沒有放在名當中,因 此,「名色」就是這樣的內涵。 唯識宗承許「以識為緣而生名色」,所以,承許有色,但不代表他要承許外境。所以 ,「不可違此而說」,上面的前期論師的說法,不可以違背唯識宗的說法。 【明唯識宗不共建立時,多作如是說故。】 所以,在講唯識宗不共的建立,多作如是說。就要了解唯識宗他是破外境有的色,但 是,並沒有破色。 【即由聖教亦應了達內心、外境有無相同。】 接著,回過頭來要說明的就是:自宗認為不應該作這樣的簡別,因為內心和外境二者 有無相同啊!為什麼呢?由聖教來成立,就是由教典來成立,而了解心境有無相同的道理。 【頌曰(根本頌裡面說到):「般若經中佛俱遮,彼等對法俱說有。」】 如果以藏文來說,「彼等」放在最前面「彼等般若經中俱遮,對法經中說有」。「彼 等」是指色等五蘊。 色等五蘊在般若經中俱遮(遮自性有),但是,在《對法》經中(過去佛除了說《般 若經》以外,還有說《對法經》。《對法經》沒有譯成藏文),佛是說:色等五蘊為有。 所以,一者來說,在《對法經》裡面有說到:色等五蘊為有;一者在《般若經》中, 說色等五蘊非有。「非有」是指非有自性。 後面解釋到: 【(p290+1)色等五蘊,佛於《般若波羅蜜多經》中(包含般若廣、中、略品),俱遮( 當提到俱遮時,藏文是:等遮。「等」字就說明:他不會說遮某一個蘊有自性,沒有遮某 一些蘊的自性。所以,等遮是指不管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完全都遮遣它自 性有的部分)其自性故,如云:「須菩提,色自性空。」乃至「識自性空。」】 這是《般若經》當中的文。就說明:從色乃至識自性成立是等遮(俱遮)。 【對法藏(即對法經,是屬於小乘的經藏,也沒有翻譯成藏文)中,則由自相、共相等門 ,俱說五蘊為有也。】 這裡來說,自相、共相,應該要翻譯成:自之相、共之相,所以,它不是一般我們所 謂的自相法、共相法的意思。 五蘊從自之相的角度來說存在;從共之相的角度來說也存在。自之相的角度意思就是 說:五蘊的自之體性來說,它是存在的。共之相是五蘊的差別法,或特法。所以,五蘊每 一個的自之體性,跟五蘊每一個的差別法,都是存在的,這是就對法經藏當中所說的。 【如是,頌曰:「二諦次第縱破壞,汝物已遮終不成。」是故他宗(唯識宗)是破壞上來 所說,外境、內心勝義俱無,世俗俱有,聖教以正理所成立之二諦次第。】 這是在解釋「二諦次第縱破壞,汝物已遮終不成。」。是故他宗(唯識宗)是破壞上 來所說。是破壞什麼?他宗破壞了什麼呢? 自宗承許外境和內心二者勝義俱無,就是於勝義中俱無。但是,於世俗中俱有。自宗 對於剛剛所說的:外境和內心──上面成立的就是外境和內心,於勝義中俱無,於世俗中 俱有,是由聖教(教典),還有以正理所成立之二諦次第。 所以,是以教、理所成立的二諦的次第。二諦次第就是說:於勝義中俱無,於世俗中 俱有,這就是二諦的次第。唯識宗所說的無外境,識有自性的話,就是破壞上面所說的─ ─是故他宗是破壞“上來”(上面)所說的。上面所說的就是:外境和內心有無相等。 「無」是指勝義俱無,「有」是世俗俱有的這一種二諦的次第,被唯識宗所承許的宗 義破壞。在根本頌裡面說到「二諦次第縱破壞」,為什麼自宗中觀應成會認為唯識宗二諦 的次第破壞了呢? 這是因為二諦的建立來講是指外境和內心,於勝義中俱無,於世俗俱有。外境和內心 相等、相同的是於勝義俱無,這一點是結合到勝義諦;於俱有世俗中俱有,就結合到世俗 諦,這是二諦的建立。 唯識宗的宗義反過來,他認為:內心是有的,外境是無的。即內心是有自性,外境是 無的。所以,心、境有無相等,因此,對於自宗所說的外境、內心是勝義俱無,世俗俱有 的二諦建立,就被唯識宗所破壞。 縱使唯識宗將二諦的次第破壞,他想要成立的依他起為實體所成也沒有辦法成立。 所以,說到「汝物已遮」,「汝物」是什麼呢?就是唯識宗承許依他起為實體所成( 物即實體所成,或執諦實成立的概念)。 「汝物已遮」就是說:你所要承許的依他起實體所成,已經被我所遮遣。在上面也有 一些理路在破唯識宗所說的依他起有自性的這一點。所以,縱使你破壞了二諦,想要成立 依他起實體所成,也終究沒有辦法成立。 【縱使如是破壞二諦的建立,然汝唯識師所計之依他起實物,終不得成。】 但是,你唯識宗所要承許的:依他起實體所成也沒有辦法成立。 【何以故?依他起實有,前已數破。】 為什麼呢?有關於依他起有自性、依他起諦實有相關的道理,在前面已經數數為中觀 應成所破。 【故汝徒勞無益也。】 縱使你想要藉由破除二諦次第而來成立:依他起實體所成也沒有辦法。 在「不可破壞二諦次第」這邊來說,先看到根本頌── 【頌曰:「由是次第(二諦的次第)知諸法,真實不生世間生。」】 由上面所說二諦的次第,來了知諸“法”(事物)於真實不生世間生(就是說:非勝 義有的生,於勝義中無生),但是,於世間中有生。所以,事物的生來講,雖然在勝義中 無,但是,於世間或世俗中有。 【不可破壞二諦次第,應許勝義中無,世俗中有。】 中觀應成派的宗來說,才沒有破壞二諦次第。因為中觀應成派承許勝義中無,世俗中 有。所以── 【由上來所說次第,當知諸法,於真實義本來不生,於世間名言中則有生也。】 所以,包含事物的生,於勝義中無,於世俗中有,由上來次第(二諦次第)來說,來 了知諸法(事物),於真實義本來不生(於勝義中不生),但是,於世間名言中則有生也。 【此中即說諸法不生是依勝義,於名言中則許有生。】 當提到諸法不生,是就勝義的角度來講。如果就名言中是有生的。 【故於所破定當加簡別。】 所以,對於不生(無生)一定要加勝義簡別。   以上前面的第二科判,就是針對於《十地經》所作的解釋。  《十地經》內容的所詮是相當多的。因為他從初地到十地修持所獲證的功德,會詳細 地一一介紹。所以,提到三界唯心是《十地經》當中所說的其中一個所謂的內容而已。   針對於《十地經》當中提到的「唯心」的解釋,主要是在諍論無著菩薩和月稱論師他 們的解釋不同。無著菩薩認為三界唯心的「唯」是遮止外境有的色;月稱論師認為是遮離 心以外的作者,表明是以心為主。   因為他們各自都有他們的追隨者。他們的說法來講,也有很多的追隨者來作承許。所 以,藉由《十地經》來探討唯心的「唯」字到底是什麼樣的內涵?遮遣了什麼?這就是上 一個科判當中主要說明的內容。   唯識宗來說,他的宗義背後有很多都會有教典(佛語)作為依據。第(1)無外境。 無外境也有經典作為依據,就像在前面的科判當中以《十地經》作為依據;(2)唯識宗 承許阿賴耶識,同樣也有他所依據的經典;(3)唯識宗承許諸法可以收攝在三性當中, 這就以《解深密經》作為依據;(4)唯識宗承許究竟三乘,這一點也有他所依據的經典 ;(5)唯識宗承許自證。自證來說,就沒有特別依據的經典,主要是以理路成成立。所 以,排除自證以外,前面的四個承許都有經典作為依據。所以,除了《十地經》、《解深 密經》以外,還有以《楞伽經》作為依據來成立唯心是無外境的意思。   再下來第三個科判,我們下次上課就是要說明這個道理。 >>>>> [1] 格西提到,外道典籍說到:造物主由起心動念,由心念的轉動,因而產生種種的萬物 補充:摘自《佛教見解明釋集》倉忠仁波切 「創世主」是外道錯誤見解所主張的主宰者,或有將其稱為「主」。某些外道主張, 一切是由永恆的「創世主」所創造及主宰。此處所謂「自在天」就是初禪大梵天(不是他 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是欲界,此處大自在天是色界大梵天,勿混為一談),印度教認為 彼是創造之神、皈依的對象。最初形成南瞻部洲之時並無人類,後由具足業力因緣而有補 特伽羅降生於南瞻部洲,但是,當時正值大梵天生起心念——想要南瞻部洲有人類,因此 大梵天就認為是自己所創造的,於是就有認為大梵天創造一切的外道者。何謂「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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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 編輯: cool810 (61.71.1.180 臺灣), 02/19/2024 14:01:53

kissung, 1F
心生種種法生 心滅種種法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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