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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當事人的發言來說:
1.在aloness 板主於檢舉案受理階段,針對申訴人的行為提出質問時,申訴人卻在持
續針對推文內容為強辯,未正面回答其疑問,因此認定申訴人違規屬實。而且申訴
人還說「笑笑回應」,加上明確知悉圖片來源,板主判定該使用者顯然不尊重死傷
者,為不當之舉。
2.單純張貼圖片本身,板主不會認定違規(採自由心證論斷);然而申訴人後續的文
字敘述,板主認為是在引戰看板使用者,這部分已經毋庸置疑。申訴人辯稱「言論
自由」等語,確實視板規為無物,未按「鬧板」違規、僅用「累犯」加重處分已經
算是輕判了。
三、其餘內容同在板上公開回覆之文字(註一),在此不一一贅述。
以上說明。
註一:#1bFTPLCF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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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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