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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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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 ( 0029 )
致小組長,就本案說明如下: 一、併案與否? 兩篇檢舉文,就N版友發文內容是一致的 唯第一篇因有第三人亂入,致被檢舉人答辯偏題嚴重 故請N版友自行評估是否重新發文 否則仍依原檢舉文及所有包括第三人答辯內容進行審評 N版友自行判斷後重新發文,故判斷應以第二篇檢舉文為接件依據 第一篇檢舉文,包括推文內容及後續回文則排除在審理證據之外 二、組務版申訴拖延未處理 依N版友申訴引文 N版友第二篇文於12/8發文 小弟已於12/13答覆完成,無拖延情事 二、本案案情釐清 本案就被檢舉人P版友與檢舉人N版友 提報發生事由肇因於他版 #1bRA5oQS (Marginalman) *邊緣人版 N版友發文向另一位Y版友討論的罷免板主事宜 N版友檢舉內容有二 -其一「被汙衊為鬧板、毫無是非、挾帶私人恩怨,已經違反板規4-5-1」 惟發生事由來源為他板內容 若要接案審理,須要求發文的N版友說明在Marginalman的發文事由與原因 然這項證據釐清措施,個人判斷超出股票版版工職權 因此該案屬於跨版面爭議,個人見解 在組織管理上,須尋求兩個版面的共通管理單位審理 或是取得共通管理單位授權,始能辦理 否則N版友是有充足理由(他版事務),拒答 -其二檢舉內容 「也並非如他所說根本不會來股板,我本人就曾在股板推文過 該看板許多板友也都有在使用股板,指責該看板板友 「根本不會來股版但很想控制股版」是嚴重的不實指控。」 N版友以「一年前有來過股版回文」為證據反駁 所以檢舉事由是放在「有沒有在股版發言紀錄」 (然如檢舉文中說明,發言頻率認知,不會影響到N版友的權利或人格損害) N版友就「想控制股版」這項敘述,沒有反駁 結合P版友揭露N版友在他版文章,及N版友的檢舉文中暗示內容 存在不利股票版版務運作之意圖 *這裡要強調,有沒有這麼做,是另外一回事,現階段未進入討論範圍 審理上需要釐清來龍去脈 但不宜逾權處理他板事務 這是比較為難的地方 故僅能「不受理」辦理(職責不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45.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6111113.A.C27.html

Re: 回文串

29 則留言

※ 編輯: aloness (111.254.245.178 臺灣), 01/24/2024 23:47:06

nh507121, 1F
pwseki206在股板的發言股板板主當然有權36.231.183.126

nh507121, 2F
處理,如果這樣就不受理,難道以後可以36.231.183.126

nh507121, 3F
在股板對他板板友任意引戰嗎?反正你都36.231.183.126

nh507121, 4F
不受理36.231.183.126

nh507121, 5F
股板板主應該就認定他的發言有沒有對他36.231.183.126

nh507121, 6F
板板友引戰就好了吧?36.231.183.126

nh507121, 7F
想控制股板這點我應該有反駁吧,laptic36.231.183.126

nh507121, 8F
多次不依板規亂水桶被小組長警告故建議36.231.183.126

nh507121, 9F
他提出罷免避免有人再被亂桶,這和控制36.231.183.126

nh507121, 10F
股板沒什麼關聯吧...36.231.183.126

nh507121, 11F
laptic就算真的被罷免,邊板也控制不了36.231.183.126

nh507121, 12F
股板吧36.231.183.126

nh507121, 13F
#1asFfsFB (StockPicket)219.91.89.165

nh507121, 14F
#1arELP2Q (StockPicket)對八卦板友引戰219.91.89.165

nh507121, 15F
你不就判了?219.91.89.165

nh507121, 16F
不就和上述兩案一樣判定是否有對該板引219.91.89.165

nh507121, 17F
戰就好了,根本不需要處理他板事務219.91.89.165

aloness, 18F
所有引述證據都在股票版的話,那當然屬於111.254.245.178

aloness, 19F
股票版全權處理範圍111.254.245.178

aloness, 20F
隨便講八卦的罵人用詞在股版發,那當然算111.254.245.178

aloness, 21F
股版處理111.254.245.178

aloness, 22F
但在八卦板罵人,那股版最好是能管過去111.254.245.178

aloness, 23F
不在討論的範圍的不說,不過要是少了一板111.254.245.178

aloness, 24F
工當然會影響版務111.254.245.178

nh507121, 25F
那你不就是以他在股板的發言去判斷有無219.91.89.165

nh507121, 26F
違規嗎? 又不是要你去判他在他板的發言219.91.89.165

nh507121, 27F
我檢舉的是他股板的發言對邊板引戰,那219.91.89.165

nh507121, 28F
你不就是判斷他發言有沒有對邊板引戰嗎219.91.89.165

nh507121, 29F
?219.91.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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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申訴] #1c03Gvan (StockPicket)
致小組長: 確認申訴人僅推文一句,無其他補充說明 「dpp怎麼都這麼草包?」 就字面上來講,明顯屬於抨擊政黨而不是評論新聞受訪人 由於這句話跟股票市場也沒什麼關聯性,故符合4-6-1要旨 申訴人的立論可以理解 但建議請移駕相關版面 ※ 引述
Re: [申訴] #1bz-MkY7 (StockPicket)
致小組長好: 1.申訴人張貼賴清德/柯文哲新聞截圖照片 (時任副總統/黨主席) 認定符合4-6-1要旨 2.該原文未提及這兩位 所以也不便從寬認定 (如原文有提到這人,推文繼續講也是與原文相關) 3.就政治人物認定評估 由於4-6算是較嚴格
Re: [申訴] #1c0Q3nNo (StockPicket)
致小組長 申訴人被判違規言論 「問板上那些核電發電成本亂算的白癡啊」 "白癡"一詞已是公認的汙辱用詞 就文意也是指定本版版友 主觀上符合4-5-1認定要點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
Re: [申訴] 股票版主濫用版規讓我水桶
致小組長: 1.該違規情形與R版主檢舉舉證相符 無其他補充事項 2.就申訴人申訴事項 →如有違規 也是先警告我這樣不行才是... 4-5-3類違規,罰則無"警告",以上說明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Re: [申訴] 不服laptic #1bTPtr_x (StockPicket)判決
依小組長通知,致組務說明如下: 依申訴人申訴要旨 可歸納為不服檢舉文#1bTPtr_x (StockPicket)判決 1.緣由為申訴人任意對他人檢舉文答辯內容提出4-1檢舉 未依文章格式及分類相關規定、未排板致使閱讀困難者、 轉錄他板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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