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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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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6-22 11:29:00
留言44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1 ( 2141 )
: 推 Tahuiyuan : 感謝回文討論,對於弱勢,我認為那是他們代理人、 06/21 14:17 : → Tahuiyuan : 監護人或保護者的責任,我舉個例子,現在我們日漸 06/21 14:17 : → Tahuiyuan : 重視動物權利,但也有一條「遛狗繫鏈」的規定,若 06/21 14:17 : → Tahuiyuan : 不繫鏈往道路暴衝,造成騎士與動物雙雙重傷,此時 06/21 14:18 : → Tahuiyuan : 是騎士要賠償動物醫療費,飼主賠償騎士醫療費,或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雙方互賠呢?把動物換回人,行人違規暴衝幾乎必然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造成急煞,急煞又容易造成追撞,這時該保障哪方?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理想上駕駛要禮讓沒有鈑金的行人,像歐洲騎士精神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那樣,但台灣現況恐怕更適合明確且易於遵守與裁判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的規範。倒是行人於行穿道以外區域橫越道路須受罰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的規範,我認為可以廢了,既然路權屬於車輛,行人 06/21 14:18 : → Tahuiyuan : 對自身安全負責,於安全時橫越一般道路根本還OK。 06/21 14:18 : : 人和寵物不同,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監護人或保護者。 : : 有一個很有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 : : 假設我們現在正在天界某個地方準備投胎, : 而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會投胎成為怎樣的人 : : 有可能父母家財萬貫 : 有可能家庭貧困窮途潦倒 : 有可能四肢健全智力極高 : 也有可能天生殘缺又盲或啞 : : 現在地上有幾個國家: : : A 國主張為了避免闖紅燈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 所有行車都要隨時注意違規行人並能隨時煞停 : : Z 國主張違規者要負完全責任,行車只要不違規就有完全的路權 : : 在不知道投胎成什麼樣的人的情況下,我們會期望投胎到哪個國家? : : : 我完全同意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 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A 國,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Z 國 : 這沒有對或錯,只是不同的選擇 : : 我只希望所有人在選擇價值觀時,能認真思考過無知之幕。 一、 無知之幕就Rawls自由主義那一套, 但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自由主義。 二、 就算要用無知之幕, 上面A/Z對比的描述也沒那麼單純, 如果你把很多其他投胎的可能性放進來, 看起來好像比較文明進步的A可能實際上並非如此。 三、 以節錄版友的討論為例, 只有討論到開車有板金的人要讓沒有板金的行人。 這其實就是思考的盲點, 那如果你今天投胎成只能騎機車甚至是單車的窮人弱勢, 你也一樣沒有板金, 這時候你就會比較往Z靠攏。 因為違規隨意穿越馬路的行人, 一樣會讓騎士付出生命代價(尤其是雨天戴安全帽視線差+地滑)。 就跟碰到路邊停車隨意開車門一樣, 就算你時速只有三十, 一急煞摔車就很有可能被旁邊車道的四輪輾過去, 如果守法的人因為權益被違規的人侵犯而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卻還要付更多法律責任, 那A這種社會契約反而是比較不正義的。 四、 所以有些行人至上基本教義派論者, 骨子裡就依然是四輪大爺的心態, 反正自己不會騎車, 現在電腦輔助系統這麼多, 停讓急煞也不需要甚麼技術、沒有甚麼風險。 (但還是有很多窮人騎沒有ABS的機車,單車的剎車力道與煞停距離更不要說了) 但是當立法執法的趨勢在實務上有鼓勵行人違規的功能或效果(被抓機率低、抓到責任少) 那最後誰會變成真正的弱勢? 不會是滿嘴正義進步文明的開車大爺, 而是只能騎車的普羅大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75.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332150.A.BFD.html

Re: 回文串

144
> 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
car06/21 15:22

44 則留言

Weiforfuture, 1F
你也是整天只會製造輪數對立啦,照你最後那個邏輯,

Weiforfuture, 2F
沒有輔助駕駛的老舊汽車要算什麼?

Weiforfuture, 3F
而且騎車一堆人在鑽斑馬線上行人的縫,哪裡弱勢了?

Weiforfuture, 4F
開車就大爺,騎車就弱勢,你這二分法也是可笑
汽車再老舊,碰到違規行人是後者倒大楣。 機車再新潮,碰到違規行人是前者倒大楣。 這是物理事實,製造了甚麼對立? 至於行人綠燈卻不停讓的機車, 本來就該罵阿, 可是這與我們討論的議題何干? 我並沒有說開車全都是大爺, 而是只用開車的觀點看天下才是大爺。 簡單講,開車然後無條件支持行人的, 這種支持非常廉價, 因為代價不是你們在付, 你們當然可以喊得很爽。

Superted, 5F
在台灣哪個用路人不是大爺啦

Tahuiyuan, 6F
推,我記得某國官員在討論交通議題時,大意有提到

Tahuiyuan, 7F
他要促進交通平權,不是打造新的特權階級,多保護

Tahuiyuan, 8F
弱勢者,但不讓弱勢方被加冕為新的特權者,這才是

Tahuiyuan, 9F
交通平權的精華所在。
你說得對!

Weiforfuture, 10F
笑死,第一次聽到機車撞行人,機車會比行人嚴重的

Weiforfuture, 11F
真的可悲邏輯

MoutainBird, 12F
機車不一定有撞到人喔,為了閃而摔車大有人在。

Weiforfuture, 14F
那更好笑了,汽車也可能為了閃違規行人去撞到其他

Weiforfuture, 15F
車輛啊,照你邏輯這樣算不算弱勢? 還是沒受傷就不

Weiforfuture, 16F
算弱勢?

Weiforfuture, 17F
生命財產損失是損失,財物損失算不算損失?

MoutainBird, 18F
沒錯啊,汽車撞到其他車輛會怎樣?出險了事就搞定。

MoutainBird, 19F
騎車的運氣不好再被後面的車撞一下,這兩者能比?

Weiforfuture, 20F
你要說不要矯枉過正讓行人的權利無線上綱我同意,在
這點同意就好啦, 吵其他的基本上無關緊要。

Weiforfuture, 21F
那邊二分法機車就一定弱勢,汽車就是大爺,真的可

Weiforfuture, 22F
我只有講在碰到違規行人的情況下, 機車單車與汽車相比確實是佔劣勢, 這樣就叫二分法? 我有說任何情況機車都是劣勢嗎? 沒有嘛! 你貼標籤真在行。

Weiforfuture, 23F
那你怎麼不覺得很好笑嗎?那個影片阿婆那樣一定是主

Weiforfuture, 24F
因,但第一台機車其實已經快停下來了,是第二台機

Weiforfuture, 25F
車沒注意保持車距和注意前方才撞上去的,不要講得

Weiforfuture, 26F
機車一定是弱勢啦,有時候騎車根本是自己也有問題

Weiforfuture, 27F
講直接點今天沒那個違規行人前面機車遇到任何問題

MoutainBird, 28F
影片隨手抓最新的啦,不用特別拘泥個別案例。

Weiforfuture, 29F
急煞,第二台機車都能撞,呵呵

MoutainBird, 30F
不然我再去找一個機車根本來不急反應無責的又如何

MoutainBird, 31F
討論原則性的問題才是重點。

Weiforfuture, 32F
那一樣問題啊,汽車也可能為了閃躲違規行人撞到其他

Weiforfuture, 33F
車輛或路邊障礙物,緊急狀況下也可能讓人受傷,那這

Weiforfuture, 34F
樣照你邏輯算不算弱勢?

MoutainBird, 35F
弱不弱勢是程度上比較阿,大部分會比機車單車慘嗎?

MoutainBird, 36F
支持不合理的法律,最後受傷害的是機車比汽車多啊。

MoutainBird, 37F
而大家討論的時候都聚焦在汽車vs行人,忘了交通要全

MoutainBird, 38F
盤考量,只看見自己的汽車,就是我講的大爺心態。

Weiforfuture, 39F
那你可以說機車影響比較嚴重,你直接開車就是大爺這

Weiforfuture, 40F
種歧視言論真的呵呵
我原文結論本來就是說這法律影響最多的是機車不是汽車, 無條件支持行人的人,不管有沒有開車,心態上就是只想到汽車與行人的四輪觀點, 你要曲解成這就算歧視隨你高興, 反正我不是這樣講的。 歧視是沒有合理的差異就給予不同的對待才叫歧視, 兩輪四輪本來就有客觀上的差異, 如果還等同視之, 那才是真正的歧視。

sober921, 41F
迫害行人最深的就是2輪啊,新北的人行道跟騎樓是用

sober921, 42F
來騎車停車的
現在討論都流行作弊, 把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拉進來, 然後栽贓給原文作者, 再說你看看你竟然支持荒謬的立場。 機車騎人行道就是王八蛋阿, 可是我整篇文章是在談政府把停車位設在人行道上的問題嗎?
※ 編輯: MoutainBird (36.228.204.44 臺灣), 06/22/2023 07:00:00

pippen2002, 43F
誰叫你要投dpp?2016以前都過好!很好!

MoutainBird, 44F
這是不是推錯文阿,我外省死忠KMT耶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