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car
標題

Re: [新聞] 女童放學斑馬線「遭遊覽車撞倒」

時間
※ 引述《keyoard (小可)》之銘言: : ※ 引述《HuangTzHuan ()》之銘言: : : 就算是用科技執法,每一張罰單開出來都有這些成本: : : 人工審核 (承辦人員薪資) : : 製單 (承辦人員薪資、紙張) : : 郵寄 (信封、郵寄費用) : : 繳費服務費 (超商、銀行等金流成本) : : 如果被處罰人不服還會有這些成本: : : 申訴 (承辦人員薪資) : : 官司 (律師費、敗訴負擔等) : : 如果被處罰人拒不繳納除了收不到罰鍰之外,還要加上執行署追討的成本 : : 這些成本算一算,如果罰金低於成本就不可行了 : : 罰一張賠一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自己繳的稅金浪費在這種地方 : : 我是不願意啦... : 擔心執法成本是多慮了 我沒有擔心啊,我是用成本的角度說明前一位說要降低罰鍰 (到小於成本) 不可行 : 最近有個現成例子 : 台南市這個月新增科技執法 : 短短4天就開了7199張罰單 : 在台灣 : 從來都是抱怨政府搶錢 不是擔心回不了本 這個例子只有說明開了 7199 張罰單 並沒有告訴我們開單的成本是多少啊 這樣就說是搶錢,證據不足吧 : 不過我還是不看好成效 : 因為執行力和罰金都嚴重偏低 : 只會雷聲大雨點小而已 : 大家推崇的北美、澳洲、北歐、日本 : 都是靠高額罰金在恫嚇駕駛者的 : 台灣的罰金太久沒有修正 : 已經和真實物價脫鉤了 完全同意,而且除了執行力和罰鍰太低之外 臺灣的人命太不值錢,死一個人的代價太低了 (平均 300 萬到 500 萬, 參考資料:https://polida.com.tw/post/increase-in-compensation) : 我是真的很懷念美國禮讓行人的文化 : 路人站在人行道 汽車就開始停車等路人 : 然後汽車經過學區的速限是20 : 不知道我有生之年 : 能不能看到台灣有長進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0257888.A.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