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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童放學斑馬線「遭遊覽車撞倒」
※ 引述《AirCondition (MJ<<<冷氣)》之銘言:
: 各位兄台,
: 我也認同教育無法立竿見影解決問題,
: 但是必須現在同步去做,
: 一直因為沒辦法馬上解決而不去做,
: 那再過100年這批人都死光了還是一樣。
: 針對處罰我覺得可以改善,
: 但我建議可以反過來降低罰鍰金額,
: 但利用科技執法,提高執法頻率,
: 我這邊稱他為教育性執法。
: 實務上來說可以在規定裡面增訂以科技執法執行的罰鍰,另訂一個教育性執法價目表。
: 但實際由民眾檢舉、警察執法的價碼不變
:
: 例如未依標線行駛來說,
: 可以的話在每個雙向四線道的路口去抓,
: (前提還是要路口設計沒有陷阱)
: 大量的抓,但一次只罰200,
: 用罰單教育用路人,
: 抓久了繳久了大家轉彎自然會養成習慣,
: 而不是心存僥倖不會被抓到,
: 等被抓到再來幹譙政府搶錢。
就算是用科技執法,每一張罰單開出來都有這些成本:
人工審核 (承辦人員薪資)
製單 (承辦人員薪資、紙張)
郵寄 (信封、郵寄費用)
繳費服務費 (超商、銀行等金流成本)
如果被處罰人不服還會有這些成本:
申訴 (承辦人員薪資)
官司 (律師費、敗訴負擔等)
如果被處罰人拒不繳納除了收不到罰鍰之外,還要加上執行署追討的成本
這些成本算一算,如果罰金低於成本就不可行了
罰一張賠一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自己繳的稅金浪費在這種地方
我是不願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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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12/05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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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12/0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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