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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無限多的自然數跟質數誰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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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 ( 270133 )
※ 引述《E7lijah (InsfirE喚焰)》之銘言: : ※ 引述《zax8419 (小火馬)》之銘言: : : 直接說結論: 一樣多 : : 姑且身為一個有靠數學招搖撞騙的小廢廢 應該可以提供個簡單的解答 : : 但我知道西洽存在112數學系拿卷畢業 然後現在應該在國外讀博的版友 : : 偶而也有112數學系畢業 然後讀電機碩的版友 : : 相比之下我就只是個廢物Q_Q : : 關於自然數與質數誰比較多 這個驗證方式應該分為兩個步驟 : : 1.質數是否為無限多個? : : 2.若質數為無限多個 那質數與自然數如何比較? : : 首先1. : : 質數有無限多個。 : : 其證明方式非常簡單 用最基本的反證法即可 : : 因"質數有無限多個"與"質數為有限多個"為相反的命題 : : 故先假設"質數為有限多個" : : 則我們可以從小到大 將所有質數編號 p_1,p_2,p_3......p_n p_n為最大的質數 : : 而若我們寫出一個大數N為所有質數的乘積 : : 則會發現N+1不能被以上所有的質數給整除(餘數皆為1) : : 那麼就可以得出N+1亦為一個質數 且比p_n還要大 與最初的命題矛盾 : : 所以可以得知"質數有無限多個" Q.E.D : : 再來2. : : 無限多個的自然數 與 無限多個的質數 其數量一樣多 : : 非常簡單 : : 我們可以說 : : "第一個"自然數為1 "第一個"質數為2 : : "第二個"自然數為2 "第二個"質數為3 : : "第三個"自然數為3 "第三個"質數為5 : : ...... : : 以此類推 其實這個想法要寫的嚴謹一點還有點意思 你已經做出 "排序"這件事了 當然這裡很明顯的用大小來做排序了 其實已經用到 最小上界存在 且 最小上界存在 自然數與質數的集合中 排序這件事之後在有理數跟自然數的比較中 也可以用到 當然那時候排序就不會用大小這件事 這樣還是不夠證明二個個數是一樣的 : : 所有"第N個"自然數都可以對應到一個數 同時"第N個"質數亦可對應到一個數 : : 那麼儘管有點違反直覺 但實際上論"個數" 則自然數的個數與質數的個數是一樣多的 : : 或者說 只要能找到任何一個無法同時存在有"第M個"自然數 但沒有"第M個"質數的狀況 這樣講的話 可以用強數學歸納法? N=1的時候 自然數集合 |N 跟質數集合 |P 各自的最小下界inf 1 跟2 對應 將1跟2各自放進 一個集合 A_1 跟B_1 架構 N=2 的二個集合 是{a in |N but a not in A_1} 跟{n in |P but n not in B_1} 一樣各自取inf 做對應 N=M 時 N=M+1 一樣可以做 所以一樣? 其實沒有特別記得 這樣做行不行 : : 就能說自然數的個數 與 質數的個數不相同 : : 這種概念在所有的"可數集合"均成立 : : 進階一點就像"有理數的的個數"也與"正整數的個數"是一樣多的 : : 但是當命題拉到不是可數集合的時候 就不會那麼簡單了 : : 就像無理數的個數有無限多個 正整數的個數也有無限多個 : : 但無理數的個數卻是遠大於正整數的個數 : : 不過要去說明就懶了 大概也沒人在乎 : : 數學嘛 就是這麼反直覺 唉 歡迎成為 數學教徒(?) : 其實你第一個證明有點瑕疵 : 令 N = 1 + p_1*p_2*...*p_k的作法 : 我能舉個反例: : 1 + 2*3*5*7*11*13 = 30031 = 59*509 : 此時N可以表達成兩個不為{1,N}元素的自然數之乘積 : 不符合質數的定義,新造出的N不是質數 : 你當然可以說那我不管N了,此時59與509反而是你新發現的質數 : 但原本的證明敘述仍有瑕疵就是了 你看看別人的假設 要所有的質數 那59 509 這二個數對你來說是不是質數? 要說瑕疵也先把前提看清楚 : 有一個概念相似但比較嚴謹的證明: : 同樣假設存在有限個質數p_1, p_2,..., p_i,..., p_k : i屬於{1, 2,..., k} : 則對於任何自然數n≧2 : 有p_i|n (p_i能整除n) : 這邊需要一個引理: : 若a|b,且a|c : 則a|(b-c) 你的條件很明顯的不夠 b c 都是a的時候會成立嗎? b c有額外條件吧? b c 一樣的時候會成立嗎? : 這個證明很簡單 : 令b = x*a : c = y*a : b-c = (x-y)*a,其中x,y皆為整數 : 得a|(b-c) : 回到質數無限多個的證明 : 令n = 1 + p_1*...*p_i*...*p_k : 可推得p_i|(n-1) : 再結合前述的p_i|n 這條哪來的? 後面先不看 : 我們有p_i|[n-(n-1)]=1,即p_i|1 : 但p_i必定≧2,不可能整除1,明顯矛盾 : 得證質數的數量不可能有限,即質數有無限個 : 再回到質數跟自然數是否一樣多的問題 : 數學上比較兩個集合的個數大小,可以用一一對應原則 : 概念上就是班上有40個人,老師不需要從1數到40 : 只要視線快速掃過每個座位都有人,就能確認座位數=人數 : 令R跟S為某兩個集合 : 若你能找到一個一一對應關係使每個R的元素對應到S : 則|R|≦|S| (|R|代表R集合的大小) : 而當|R|≦|S|與|R|≧|S|同時成立時, : 則|R|=|S| : 也就是說你若能R→S和S→R兩個方向上都找到一一對應關係的話, : 那麼R跟S這兩個集合的大小相同 : 以上敘述對有限集合與無限集合皆適用 : 現在我們令N為自然數集合,P為質數集合 : 明顯地,|P|≦|N|,每個質數都能對應到一個自然數 : 所以我們只需要證明每個自然數也能對應到一個質數, : 就能說明質數的數量跟自然數一樣多 : 這可以用費馬數做證明: : 第n個費馬數可以表達成 : F_n = 2^(2^n) + 1 : 已知任兩個費馬數皆互質,即任兩個費馬數的最大公因數是1, : 也就是說任兩個費馬數必不會有共享的質因數 : 那麼對於每個費馬數F_n,我找出他最小的質因數P_n, : 這個P_n必不等於其他費馬數F_m的最小質因數P_m : 於是,對每個自然數n,我能對應到一個費馬數F_n,又再對應到一個質數P_n : 我找到了將每個自然數都對應到一個質數的方法 : 所以|N|≦|P| : 再結合|P|≦|N| : 得證|P|=|N|,即質數的個數與自然數一樣多 : btw我也不是數學系,有誤煩請糾正 -- 克蘇魯? https://imgur.com/eAa4UOI
Re: [問題] 無限多的自然數跟質數誰比較多?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58237873.A.16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3.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4289543.A.6F4.html

160 則留言

yang560831, 1F
他不就什麼都懂一點蹭一點= =

comp2468, 2F
他說有錯請糾正 我就糾正了
※ 編輯: comp2468 (101.12.53.201 臺灣), 05/17/2023 10:31:38

E7lijah, 3F
嗯a|b那邊確實該加個b不等於c的條件,或不失一般性直接

E7lijah, 4F
令b>c 這樣b-c出來是正數比較好看

E7lijah, 5F
在這裡

E7lijah, 6F
則對於任何自然數n≧2

E7lijah, 7F
有p_i|n (p_i能整除n)

E7lijah, 8F
59跟509那個我也在推文討論了一下,就算此時最大的質數

E7lijah, 9F
是13,59是合數,那麼30031可以拆成兩個合數乘積,不也

E7lijah, 10F
有點奇怪嗎

cmrafsts, 11F
???你們為啥不在整數裡面做

comp2468, 12F
3樓,所以最大的質數不是13啊,你自己就是在舉反例了

Bugquan, 13F
你不就是要證明質數無窮多,你已經找到比原先那個還要大

Bugquan, 14F
的質數了啊

E7lijah, 15F
那對你來說此時比13更大的質數是什麼?

KaedeHondo, 16F
在原命題的假設下 當你做到13時就已經結束了 可以直

KaedeHondo, 17F
接Q.E.D 本來就沒有59是不是質數合數的問題

KaedeHondo, 18F
再往後討論下去就是連命題根本的定義都推翻 沒意義啊

E7lijah, 19F
不符合此時質數定義的59?509?還是可以被拆成兩個合數

E7lijah, 20F
乘積的30031?

E7lijah, 21F
喔等等你們的數線只到13嗎 13後面都沒有數字?
我以為妳只是一時轉不過來 原來是真不懂= = 你自己 "假設" 最大的質數是13好嗎? 那30031 不能被2~13的質數整除的時候其實證明就結束了 你只是又找了二個數 也不能被 2~13的質數整除 矛盾的點變多而已 然後最大的質數依舊不是13阿

storyo11413, 22F
當能找到不存在於假設集合的質數就足以證明質數無限

siro0207, 23F
因為該原文已經假設13為最大的質數 那你拿出59 509不就

E7lijah, 24F
我的想法中,比較好的證明是無限個自然數中只有有限個質

E7lijah, 25F
數,自然數還是延伸至無限的,所以59 509 30031這些數依

E7lijah, 26F
然存在,只是它們當下不是定義中的質數

siro0207, 27F
證明了13不為最大的質數? 按照這種方法 永遠都能找到更

siro0207, 28F
大的兩個質數來整除
※ 編輯: comp2468 (59.124.14.100 臺灣), 05/17/2023 11:05:10

E7lijah, 29F
回siro,對啊 所以我在原文提供了59是新的質數的選項,

E7lijah, 30F
但此時就不是N=30031做為新的最大質數
所以你證明了你的假設是錯的 這不就是反證法?
※ 編輯: comp2468 (59.124.14.100 臺灣), 05/17/2023 11:06:13

KaedeHondo, 31F
要先回歸一個原點 反證法簡單說就是要在設定的命題下

KaedeHondo, 32F
找bug 根據原命題那就是”13是最大質數” 在此命題的

KaedeHondo, 33F
驗證模式下30031就該是一個質數 你”不能夠”去質因

KaedeHondo, 34F
數分解更往後的質數 不然就從根本否定原命題了

storyo11413, 35F
30031是不是真的質數不是重點也不是瑕疵 反例才重要

E7lijah, 36F
回Kae 我不需要“特地”做質因數分解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

E7lijah, 37F
將因數中的59 509指認為質數

E7lijah, 38F
這看來是要再開一篇解釋的節奏XD
你要試著做啊@@ 至少你要確認 2~13的質數不在質因數中就做完了 不過我建議你先了解一下條件跟證明@@
※ 編輯: comp2468 (61.220.74.62 臺灣), 05/17/2023 11:17:49

Bugquan, 39F
本來就沒跟你保證,這樣作出來的數是不是質數,只是如果

XFarter, 180F
定還是維持吃瓜就好了==

XFarter, 181F
我指 E7 的原文

Hosimati, 182F
zax的證明不就矛盾的部分沒有寫仔細而已,怎麼這麼糾結

zax8419, 183F
我是知道我寫的沒有很完整 不過本來就打算寫科普簡略向

zax8419, 184F
只不過不完整的部分絕對不是合數部分就是了
就是沒講質因數分解存在且唯一這個而已@@
※ 編輯: comp2468 (203.204.43.142 臺灣), 05/17/2023 22: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