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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家人房貸遇到設定債權問題
家中欲將自家房產做房貸,但是遇到了連銀行員都沒遇過的問題...想詢問是否有類似經驗的版友能分享方法解決
要貸款的房子是民國70年初購置的透天,當時是全款無貸款的情況下購入的,因今年有資金需求要藉由房貸來補足資金缺口,挑了幾家銀行審核條件後,已與銀行簽約對保要進行抵押設定的環節,銀行通知了我方這筆不動產有第一債權主。
通知當下我去了地政事務所詢問,以及根據銀行端提供的第一債權主為一家民營公司,是在民國68年左右時與前屋主(非我方家人)做20年債權抵押;地政事務所人員說明要有“債務清償證明“或是”債權方提供已無債務相關文件”才可以辦理塗銷讓銀行端去做第一債權設定。若是以上兩樣文件都無法取得,則要打官司處理。
但地政給予的條件中:
1.因為前屋主已過世,想向對方詢問當時的清償證明已不現實
2.現有第一債權的公司認為時間久遠以及提供證明很麻煩,溝通至現在已不願意協助我方。
想詢問
1.不走打官司的途徑,有無其他方法可以對地政證明以作債權塗銷呢?
2.前屋主的債務年限是20年,如今已過了40年有,若是當初債務無清償,1.當初不可能土地轉移,2.若是欠款還債時間一到期我家也應該要被債主通知了。這是我的想法,想問版友們這樣的想法是合理的嗎?
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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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7.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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