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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最新2024-02-03 17:05:00
留言59則留言,18人參與討論
推噓16 ( 16043 )
其實問題還是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上,所要保護的對象及採取手段是否合宜 限制這方面的創作自由是否是必要的 舉個最極端弔詭的例子 --------------------- 假設肥宅我一個30歲大叔「憑空想像畫了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的圖 檢察官是不是可以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36條 起訴我 但如果我在現實中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是沒有犯兒少法跟刑法喔 -------------------------- 就與16-18歲就是jk啦發生性行為(合意且無對價關係情況下)這件事 我"憑空想像並畫畫"這件事,是不是就有罪 但是我"身體力行"付諸行動,是不是就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57.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920073.A.AF9.html

Re: 回文串

1659
>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C_Chat02/03 08:27

59 則留言

melzard, 1F
以他們的邏輯會把合意性交入罪
我覺得說不定有可能哪天修法就真的照你所說的方式去修

melzard, 2F
而且你畫圖有傳播的問題 你找了JK捉I沒有

lanjack, 3F
以他們的邏輯就是你不去幹真人就是有罪

melzard, 4F
如果你把你的捉I影片照片拿去傳播 那一樣會吃法條
不拍照不散佈就無罪 但我光是想像畫畫就有罪

AxelGod, 5F
可以喔 認真
我跟法律系朋友研究後,都覺得依現行法還真的是如此,吊詭吧

AxelGod, 6F
思想審查 講的這麼直接

AxelGod, 7F
這衛福部司長不可思議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34:58

storyo11413, 8F
這法就是如可笑 但現實檢警或法官不敢這樣玩

jpg31415926, 9F
結論是他們只是想思想審查 並不是想保護兒少

s203abc, 10F
台灣思想審查多久了ww

s203abc, 11F
這是思想審查的話 我只能說延伸

s203abc, 12F
不是第一次

s203abc, 13F
至少審查了2.3年

s203abc, 14F
以前不就有反滲透法

ttnkuo, 15F
那照這麼說,嬰幼兒用品跟童裝廣告不就都不行了嗎?

ttnkuo, 16F
因為出來演的都是未成年啊,為啥就不用被禁?

Hellery, 17F
30年前笑對岸沒錢又沒自由,30年後只能笑對岸有錢了 呸

loserloser, 18F
起訴你是司法機關的事 他最多覺得你有問題 去函你PO的
所以根源是在法條啊

loserloser, 19F
網站 人家也可以選擇不下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0:10

KingKingCold, 20F
超可笑

KingKingCold, 21F
我是說替iWin洗地的人

swich45314, 22F
我有疑問 純創作是不是沒問題但上傳網路是否就觸犯以

swich45314, 23F
下法條?

swich45314, 24F
刑法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

swich45314, 25F
、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swich45314, 26F
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

swich45314, 27F
以下罰金。
製造就會掰了喔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 36 條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1:51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5:25

s203abc, 28F
純創作是沒商業法的問題

s203abc, 29F
內容是刑法可以摸的

s203abc, 30F
才會有罰

tim012345, 31F
不會說畫20歲cosplay~除非非常明顯~差不多歲數沒啥差~

rock5421, 32F
其實說來難過的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

rock5421, 33F
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rock5421, 34F
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

rock5421, 35F
下罰金。

rock5421, 36F
雖然很不爽但是原本這邊其實都會掰 ,要贏很難吧 除非

rock5421, 37F
能說批踢踢是限制區不算散佈吧
你,我,檢警,法官都看得到,不算散佈嗎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9:16:12

storyo11413, 38F
你自己解讀的猥褻跟法官不同 有啥疑問去報警看人怎說

HatomiyAsuka, 39F
光「主觀認定」就很白痴了吧,連上法院都沒有就可

HatomiyAsuka, 40F
以認定。反正是人民的選擇,活該

skace9437, 41F
事務官就是哪黨執政他都會在那邊 公民課好好上好嗎

fatdoghusky, 42F
查了一下還真的是這篇講的...滿16歲就有性自主權

fatdoghusky, 43F
你跟滿16歲未滿18的為告訴乃論 但創作跟JK做愛圖像一

fatdoghusky, 44F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的,“創作”jk愛愛圖是非告訴乃論喔 檢警認真辦起來,我猜FF大概一堆攤位都掰了。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9:49:06

HatomiyAsuka, 45F
有虛擬受害者,所以要坐牢給大官看,這就是台灣人

HatomiyAsuka, 46F
要的

BisWang, 47F
以衛服部的邏輯大概是憑空想像的創作足以引起性慾,對不

BisWang, 48F
特定對象之兒童或少年致生性剝削風險,所以有罪

BisWang, 49F
至於合意行為並未造成剝削,所以無罪

BisWang, 50F
所以爭點應該放在創作是否致生性剝削風險,應該要援引日

BisWang, 51F
本二次元創作多而性犯罪率低,對比他國二次元創作少而性

BisWang, 52F
犯罪率高

moon7543, 53F
保護現實兒童罰則重我沒意見,問題是這個兒童定義亂擴

moon7543, 54F
展我覺得有問題
我也認同要保護真實兒少 但是手段措施及比例應當適當合理 不然真實兒少可能沒被保護到 創作自由就先被過度限縮
※ 編輯: ww1tank (111.82.210.156 臺灣), 02/03/2024 14:09:59

moon7543, 55F
問題是把虛擬兒少也放進去根本不合理
但是法條已經這麼寫了

swich45314, 56F
怎麼聽起來我國法律是參考用的 實際上違法行為一堆都

swich45314, 57F
沒事? 還是刑法是告訴乃論? 照這個標準有人檢舉AC

swich45314, 58F
in 應該就要關了吧
就法條很嚴,但平常檢警不太會去弄這塊 但是如果真的要管的時,就是”依法有據“
※ 編輯: ww1tank (111.82.210.156 臺灣), 02/03/2024 16:11:22

swich45314, 59F
原來如此 有關係沒關係 沒關係有關係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