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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粉:我有很多房,不該只投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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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 ( 3015 )
※ 引述《piliwu (Love Ciroc!)》之銘言: : 權利義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 美國女人黑人投票權都是犧牲爭取來的 : 國家只論權利無人承擔義務就是滅亡的開始 : 人民有納稅服兵役義務也是憲法明定 嚴格來說,納稅跟服兵役並不是憲法規定人民必須承擔的憲法義務。 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憲法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從「依法律」這個用語來看,需不需要納稅、服兵役,憲法是交給立法院決定。立法院當 然可以制定法律規定某些人不必繳稅、當兵。 : 以前因為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少,免稅仔很少 : 現在是每年統計一半申報戶都沒繳稅 : 而還有很多人根本沒去申報所得稅 : 台灣繳稅養國家的都是少數人 : 民主政治講平等很好 : 但前提是國家要能正常運作 我覺得你可以反向思考,只有繳稅者有投票權,國家的運作會比較正常嗎?如果只有繳稅 者可以票選立法委員、中央地方行政官員,那必然面臨一個很現實的問題:行政機關制定 的政策、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該不該拘束沒有投票權的人呢?立委又不是我選的,政務 官也不是我投的,憑甚麼你們的決策可以拘束到我? 換句話說,少數人才有投票權的政府,會發生嚴重的「正當性危機」,政府所有的行政行 為和立法舉措,都將無法服眾,而更有可能遭遇抵抗,甚至衍伸出反體制的聲音。在資本 主義下,資源的分配已經不均了,如果再按照這種不均的資源分配,去排斥某個群體最基 本的政治權利,則只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對立、階級衝突。當你罔顧他人的權益,走向一 個極端,他人為了爭取權益,也只能走向另一個極端,用盡方法來鬥爭你。 經濟上的強者,如果不懂的適度放權、照顧經濟上弱者的需求,那麼到時候,你最害怕的 公投分配財產,更有可能發身在你身上。 當然,身為經濟和政治菁英,如果不想放權,又擔心被鬥爭,還有一個解套方式,就是效 法元老院對付格拉古兄弟的手段,掌握軍權,鎮壓所有的反抗者。同時,還要進一步限縮 非菁英集團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避免類似的抵抗愈 演愈烈。不過屆時,憲法第 2條規定的國民主權原則,恐怕得先改一改了。 : 過半沒繳稅的人決定稅金怎麼分配當然是危機 : 健保沒人要加保費多數人決定壓榨少數醫護 : 捷運沒人要加票價決定市政府拿納稅錢補貼 : 叫人民負責任是反民主嗎? : 做任何政策決定自己的納稅錢承擔很難嗎? : 沒納稅的人整天鬥納稅的人拿更多資源養他們 : 這叫進步的民主政治喔? : 靠那大家來公投平分郭董財產不是更進步 : 不要拿大學生才能投票那種智障理論比 : 大學拿一堆經費,學費學貸都補貼 : 吸一堆納稅錢自以為高尚勒 : ※ 引述《ssiou (科科~~)》之銘言: : : 誰才有資格投票 : : 這個議題 : : 從這個世界有投票意識的第一天 : : 就開始討論了 : : 18歲能不能投票 : : 黑人能不能投票 : : 有色人種能不能投票 : : 女人能不能投票 : : 沒繳稅能不能投票 : : 當然也包括 : : 柯文哲提過的「大學以上投票」他就當選了 : : 這種論點 : : 基本上我自己的想法是 : : 越是開放就越民主 : : 但我也必須承認民主 : : 不一定做出正確的選擇 : : 所以開放7歲投票我也贊成 : : 但就是要接受開放 : : 可能會出現 : : 小學生以後每天只上課2小時 : : 或是開放小學生喝酒抽煙這類意見 : : 台灣很幸運 : 第一刀就是20歲以上投票 : : 全世界範圍比這個寬鬆的不多 : : 民主方面確實是前段班 : : 問題是我們怎麼讓民主接近正確解答 : : 而不是為了自私的理由 : : 去講出一些反民主的言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70.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357655.A.047.html

18 則留言

roxas, 1F
你打這些有考慮到人家知識水平嗎==42.76.79.97

TheoEpstein, 2F
同一樓118.169.6.177

nerve52, 3F
民調第三名的要當正的候選人哪來的118.170.40.184

nerve52, 4F
正當性?有尊重多數民意嗎?真的不118.170.40.184

nerve52, 5F
要太看得起小草們的知識量118.170.40.184

piliwu, 6F
你完全沒有get到重點223.137.132.15

piliwu, 7F
台灣不是不給弱勢優惠的問題,而是「超過223.137.132.15

piliwu, 8F
一半」這比例請牢牢記住,的人不繳稅,中223.137.132.15

piliwu, 9F
位數都不繳稅跟什麼社會弱勢無關223.137.132.15

piliwu, 10F
你們太法律面講這問題就無法理解,政府運223.137.132.15

piliwu, 11F
作是需要錢的開門就是要花錢223.137.132.15

piliwu, 12F
然後老是要用剝奪權利來當作為題唯一解,223.137.132.15

piliwu, 13F
為何不是讓人民有最低限度對國家的義務,223.137.132.15

piliwu, 14F
讓權利義務平衡?223.137.132.15

piliwu, 15F
你覺得無法剝奪權利,可以加義務很難思考223.137.132.15

piliwu, 16F
嗎?223.137.132.15
先談法律的是你耶?你不是搬出憲法,主張「負擔義務→才能享受權利」,「納稅→才有 投票權」嗎?姑且不論憲法並沒有這麼規定,就照你這套邏輯好了,那必然只有 2種解釋 結果: 1.某些人免稅→這些人沒有投票權。 2.全民繳稅→全民都有投票權。 你說你反對1.,但2.也沒有比較好啊,因為社會上就是有些人繳不起稅。 當然你可以說,還有另一個選項: 3.降低免稅的比例(比如只讓25%免稅),但同時全民仍都有投票權。 不過這就跟你「負擔義務→才能享受權利」的論述相矛盾了,因為這個選項下,有 25%的 人沒有負擔義務,仍能享受權利。 換句話說,如果你想要提倡的是政策3.,就應該具體分析國家的財政狀況,我們的政府是 不是真的缺錢?缺多少錢?要加徵多少稅才能滿足財政所需?光從「負擔義務→才能享受 權利」的角度,不僅無法說明政策3.的必要性,反而只會得到1.2.的極端結果。 白話來說,你的論證不夠有說服力,就這樣。

t1329kimo, 17F
白痴才會覺得納稅是唯一要拿來跟權力220.136.80.15

t1329kimo, 18F
平衡的義務 很難嗎wwwww220.136.80.15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3/25/2024 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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