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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的空照圖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我就問你邏輯
小學數學就好
要如何在一個連續相鄰的正整數中間
再插入一個與左右相鄰的正整數
84號與85號之間
要怎麼插入一個與84號與85相鄰的正整數
這根本就是小學邏輯
你如果是新建的房子
要在84號與85號之間插入一個門號
那一定是84之1號
不然就是85之1號
鄉下的房子沒有偶數列與奇數列
你說的三合院的例子
根本沒有申請門牌啊
這也不用法律去規定
就數學邏輯做不到啊
你要在連續的整數門牌之間再插入一個連續的數字
你只能用84之1去做到
有沒有例外
當然有
比如說你講的剛好新建的房子又剛好新開巷弄道路
或者
你建的房子剛好在道路的最後面
比如說最後一號是100號
那建在100號後面就可以用102號
就不用說是100之1號
因為後面沒有人把102號用掉
所以賴清德的84號
一定是一開始就有人用了
當然也有一種凹法
比如說84號是賴的鄰居的
後來房子毀壞申請門牌取消
然後賴又剛好新建一棟
就把84號順勢拿來用
也不能排除這種極率極低的可能性
但我是不覺得有可能這麼剛好
而且畢業紀念冊都應該可以查到小學住址
總之就是
你不可能在連續的正整數之間再插入一個連續的正整數
所以如果不是幾號之幾就一定是老早就有存在的房子
查了一下
賴清德的老家也沒有新開一條路
也不是最後一棟
鄰居有些門牌跳號 我猜是毀損消失了
所以都不是你講的特例
另外如果說是你講的特例
賴清德早期的房子是貨櫃物去申請的門牌
那也不是用新建的概念
就是改建(從貨櫃屋改建成小屋)
所以 他的門牌是正整數
就不太可能是後來新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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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的空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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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則留言
chal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討論] 如果總統堅持不去國會報告會怎樣?
要不要去是看憲法規定 憲法的規定就是立院與總統雙方都要同意才會去 這次修改立委職責行使法 是說 【如果】總統去報告的話 要是依序即時回答 這樣等於是讓立院自廢武功 因為原本的法律沒規定這麼死 那就有協商空間 那你職責行使法定死了 就沒協商空
[討論] 立院自肥條款明天要過了嗎
其實擴權就是自肥條款 並不是只有涉及錢才是自肥 違憲擴權 立法權干涉行政權 就是自肥條款 立院要擴權不是不行 但你要先修憲把監察院關掉 否則不就監察院跟立院都有相同的權力 那如果兩院做出不同結果 或者互相干涉 這不用大法官就能判斷有問題嘛
[討論] 韓國瑜大概很後悔
當初傅想做副院長 韓國瑜不肯 如今真正的立院領導人卻變成了傅與傅隨組織 韓國瑜不是王金平 王金平才是真正在主導立院 現在的韓國瑜就變法庭機器人 要是韓無心大位的話 倒也沒差 就只能在那裡兩面討好客客氣氣表示尷尬 如果立院有任何藍營覺得的功勞
Re: [討論] 到底是蔡英文做太好 還是她真的命好?
是能力強 蔡英文是屬於第五級領導人 而陳水扁馬英九柯文哲是第四級領導人 簡單來說 第四級領導人會比較有魅力 但往往魅力加乘 實際上能力普普 一個沒有魅力的人 就只是單純靠能力 沒有魅力的人 她不會去追求面子工程 第五級領導人其實是一個學術理
Re: [轉錄] 林俊憲FB 這恐怕是我能給阿北最後的忠告
雖然很陰謀論 但想想黃國昌在時力的表現 還會找間碟去馮光遠哪裡 就可以知道 黃國昌真實人格可能比戲劇還戲劇 更重要的是 黃國昌不在乎被人看破手腳 一般人引以為恥的 黃國昌反而洋洋得意 例如背刺小英的超買案 現在還可以想起他偷奸笑的嘴角 所以
[討論] 徐還可以選立委嗎
我查了一下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 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三十條之 一、第三十一條、反滲透法第三條
Re: [黑特] 綠委決定要出大絕 提案海要來了
這我是支持的 立院的演進也是有其原因的 為什麼要改成協商優先 為什麼要改成委員制 如果藍白不懂 那就要幫藍白回憶起來 讓藍白懂 協商優先還是比較好 現狀就不是藍白遙遙領先 現狀是藍綠差不多 而雖然民眾黨有八票 投民眾黨也不等於是完全支持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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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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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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