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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這張未停讓行人$3600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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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7-03 19:59:00
留言76則留言,22人參與討論
推噓9 ( 17851 )
※ 引述《AMSTERDAM14 (AMSTERDAM14)》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TwkC-bI7-g
: 乳提 : 哪邊做錯 導致$3600飛走囉 : 是因為沒有完全停止 : 還是因為離斑馬線太近? : 都擠 : 討論一下吧 這篇推噓文到底是在公三小? https://www.facebook.com/search/top?q=tcpb%20%E5%B1%80%E9%95%B7%E5%AE%A4 三公尺規定是你行經穿越行人道時,離行人前方要超過三公尺 不是行人畫一個三公尺的圓 https://imgur.com/YMy9iim
Re: [討論] 這張未停讓行人$3600錯在哪?
行人後方穿越過去沒有距離規定 https://imgur.com/IFVO9Vh
Re: [討論] 這張未停讓行人$3600錯在哪?
所以影片中於行人後方駛過並沒有違規 完全就是鴿子自己都搞不清楚新規或是太想業績加一 可以去申訴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74.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8243491.A.81D.html

76 則留言

pttbird, 1F
鴿子見獵心喜,根本毫無執法人員該有的素質

cityport, 2F
難怪台灣是行人地獄..國外是行人踩上斑馬線就必須停
哪個智障國是行人踩上斑馬線就要停的? 你夢中的智障國嗎? https://imgur.com/6OUcLNh 你來跟我說行人穿過這條要走多久,對面一踩上去就全停? 智商還ok嗎?

eelifb, 3F
影片好像是05/15的?所以…..

ksk0516, 4F
爛規定,從後方過去不會撞到?
有可能啊,偶而會有那種明明看到有車過來 還會在人走過去而車子要從後方穿越的時候,突然瞬間轉身往後衝 那種碰瓷的我覺得就天擇一下好了

lausai, 5F
行人地獄真正原因是朝令夕改以及基層員警都搞不清楚

lausai, 6F
執法標準就急著上路的鬧劇 來看看交通模範生日本有

lausai, 7F
沒有踏上行穿線就停車https://tinyurl.com/mttyxn3s

tkna23, 8F
主要是「加速」警察看到你預判行人可通過並加速

tkna23, 9F
我是警察我也會想開罰單 好歹看到警察 先慢慢推進
警察開單可以隨你想不想而不是按法規嗎?

ericekin, 10F
不開紅單,會對不起良心

dctmax, 11F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現行取締標準就是這樣 警察亂開

dctmax, 12F
單是事實 最後也撤銷了

dctmax, 13F
至於取締標準是不是該改變 我是覺得應該要更嚴格才

dctmax, 14F
對 但鬼島嘛….

Aixtron, 15F
只是放大檢視單一項目,對交通本來就無助!您看多少

Aixtron, 16F
垃圾紅燈要越線,而且不只越線,牠就慢車,紅燈起步

Aixtron, 17F
從內側往外側螃蟹走,另外加上越雙黃線刷邊超車的,

Aixtron, 18F
從專用道硬塞的,連行人都要闖紅燈,您一雙眼睛能對

Aixtron, 19F
付這麽多事件嗎?那您只有兩種選擇,一種照法規走,

Aixtron, 20F
一種慢十秒起步,結果法院告訴您前面是錯的,守法的

Aixtron, 21F
人就慢,反而給不守法的人機會,說只怪國財,其實法

Aixtron, 22F
院等問題也很大!

Aixtron, 23F
一直怪交通部長,換誰都沒用,明明法規就那樣,法院

Aixtron, 24F
就亂冠天條,神仙也難救

Aixtron, 25F
像我起步因為要閃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零肇責被後

Aixtron, 26F
車追撞受傷,另外兩車都有肇責,檢察機關竟然不起訴

Aixtron, 27F
!就行人使用道路?好人不能用交通工具!

Aixtron, 28F
我浪費了一堆時間一堆錢,結果對方在偵查庭說他完全

Aixtron, 29F
沒錯,司法還認証!我前後都有行車紀錄器,檢察都惡

Aixtron, 30F
搞,更何況鴿子,鬼島沒救了!

Aixtron, 31F
所以很多鍵盤說假傷以刑逼民,我都真傷,檢察都惡搞

Aixtron, 32F
了,這樣的鄉民您認為能嘴出什麽東西XD

Aixtron, 33F
我現在只要看到問車禍,建議別人去驗傷的,我都知道

Aixtron, 34F
此人必定嘴砲!

cobal, 35F
推你這篇,有理有據

pippen2002, 36F
最後也撤銷了 ? real? why?

pippen2002, 37F
所以原PO說去申訴有撤銷??

pippen2002, 38F
就某部門很廢啊! 給我當部長就沒事!

suntex01, 39F
幹,你這些圖根本就廢物.第一張圖以美國的規定都是違

cuteneo, 71F
並撤銷

w10211, 72F
幫二樓說,美國日本都是。然後從人後也是三米
他提的智障國是有人踩上斑馬線就要全停 也就是有人在遙遠的彼端踩上去你也照樣要停 結果你講一個前後三米是一樣的東西嗎? 腦袋是個好東西,盡量多用用

gm3252, 73F
他用讓左轉車的方式對行人就沒事了

suntex01, 74F
打臉?中華民國法規怎麼寫的?有寫三米嗎?

suntex01, 75F
有人不懂法規跟執法標準的差別還一直出來丟臉.

suntex01, 76F
也難怪是行人地獄
首先你知道台灣不是美國51州了嗎? 不要再拿美國的法律來了喔 然後你知道這個圖是警方提供的嗎? 你大概不知道,你都看美國的嘛
※ 編輯: shamanlin (125.229.74.237 臺灣), 07/03/2023 14:36:03

dctmax, 77F
某樓大概是美國人 中文理解能力不好要諒解可憐他

dctmax, 78F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