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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已經沒有任何辦法阻止國會空轉4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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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 ( 4723496 )
※ 引述《LearnLong (學長)》之銘言: : 最扯的就是「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 : 前面有pupu20317把三黨的版本差異都整理出來 : 三黨都有提案,三黨法案都有政府機關、機構 : 但藍白兩黨的版本範圍擴大到了「社會團體、法人、個人」 : 國會也是政府的一環,這個問題明明就是 政府vs人民 之間的法益對抗 : 但是藍白粉根本不管,他們只要看到民進黨投票輸了就高潮 : 張口就是綠委崩潰 : 我實在很好奇,縣市政府目前藍的執政比較多, : 藍白可以叫中央官員去夾懶蛋,綠的也可以叫地方官員去夾覽蛋阿 : 「聽證調查權」過了之後 立法院裡面的民進黨委員不是也爽到嗎? : 綠委有啥好崩潰的? : 回到正題,台灣政治太病態了,無論什麼問題人民都不會團結一心 : 還是快潤吧 國民黨版本的問題不在聽證調查的對象。 以美國法制為例,他們的聽證會也可以傳換私人作證。比如先前為了審查抖音禁令,就傳 喚抖音的執行長。 歸根究柢,立法院的職權去立法,調查權的目的就是輔助立法院行使立法的職權。立法時 所需要的資料,不管儲存在政府機關或者民間,立法院為了善盡立法的職責,去傳喚民間 人士作證或者調取資料,都是有必要的。 拿抖音禁令來說,要不要禁抖音,光調查政府,根本沒有辦法做出妥適的判斷,必須傳喚 抖音的經營者,才有辦法決策。 我國釋字585號解釋,也早就承認立法院有傳喚人民作證的權力。 國民黨版本的問題,是美國法上的程序限制,國民黨通通沒有。舉例言之: - 在美國,被傳者受到第一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的保護。 - 被傳者受到律師客戶特權、營業秘密特權、其他普通法上的拒絕證言權保護。 - 委員會所提的問題跟被調查的事項必須有合理關聯,超出調查範圍的問題,被傳者可以 拒絕回答,不會構成藐視國會。 - 被傳者拒絕回答問題時,不當然直接構成藐視國會,委員會必須經過正當程序,也就是 必須通過一次裁決、一次告知,經告知後仍然無正當理由拒答時,才可能論以藐視國會。 上述要求在美國經過多年的普通法建構,已經頗具模型,我國卻付之闕如。 國民黨國會改革另一個重大問題,是關於藐視國會罪。 在美國,行政官員不必出席議會接受質詢,所以只有在聽證會上才有藐視國會的問題。但 如前所說,美國法上,證人受到各式各樣的保護,國民黨所提的法案卻沒有,這導致我國 相對於美國,證人(不管是官員還是人民)都更容易受到藐視國會的制裁。 除了聽證會上,國民黨的藐視國會更擴張到了一般議會質詢的場合。美國官員不會接受質 詢,自然沒有相關法規。類似規定,在英國為首的議會制國家才找的到,因為英國的官員 必須在議會上接受反對黨質詢,所以有相關規定。 在英國,所謂藐視國會,專指干擾妨礙議會行使職權,舉例言之: - 干擾或打擾議會或委員會的程序,或在議會或委員會面前從事其他不當行為。 - 對議會成員或官員進行襲擊、威脅、阻礙或恐嚇,影響其履行職責。 - 故意試圖通過聲明、證據或請願來誤導議會或委員會。 - 故意發佈虛假或誤導性的議會或委員會會議報告。 - 未經授權移走屬於議會的文件。 - 篡改或偽造屬於議會或正式提交給議會委員會的文件。 - 故意改動、壓制、隱瞞或摧毀應提交給議會或委員會的文件。 - 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被召喚的議會或委員會會議。 - 無正當理由拒絕回答問題或提供信息或提交議會或委員會正式要求的文件。 - 無正當理由違抗議會或委員會的合法命令。 - 干擾或阻礙執行議會或委員會合法命令的人員。 - 賄賂或試圖賄賂議會成員,以影響其在議會或委員會中的行為。 - 恐嚇、阻止或阻礙證人向議會或委員會提供證據或完整提供證據。 - 賄賂或試圖賄賂證人。 - 對議會成員或前議會成員進行襲擊、威脅或不利,因其在議會中的行為。 - 在報告提交給議會之前,洩露或發佈任何選擇性委員會的報告或證據的內容。 但是無論如何,超出提問範圍回答、反質詢,都「不構成」藐視國會。如前所述,藐視國 會限於妨礙議會行使職權,反質詢並不屬之。 而且,英國的藐視議會雖然也有刑責,但實務上已經接近一個半世紀沒有動用。 與英國法相較,國民黨的藐視國會,管得還比英國更寬,處罰也比英國嚴厲。 國民黨版藐視國會,不只處罰英國法規範的行為,更擴張到了英國所無的超出提問範圍回 答、反質詢上面。這源自於英國議會與我國議會對於自身定位的認知差異。 在英國,行政團隊是由議員當中選出,執政議員黨組成內閣執行政府政策,反對黨則會組 成影子內閣提出相應的政治主張,政府政策,是在議會中形成,也因此,議會自然而然的 成為執政黨與反對黨針對公共政策「辯論」的場所。既然是辯論,那麼反質詢、超出範圍 回答問題等行為,都是被允許而不被處罰的行為。反對黨可以質疑執政內閣的施政,執政 內閣當然也可以批評反對黨影子內閣的公更政策主張。 但我國不一樣,在我國,議會對自身的定位,更趨近於我問你答,只有議員可以質疑官員 的施政,官員在議會上只負責回答問題,不能反過來質疑議員的政策主張,超出回答問題 的範疇,都是我國議員不喜聞樂見,甚至極其排斥的行為。本次草案把反質詢入罪化,恰 恰是這種自我定位的彰顯。 此外,相較於英國法在實務上幾乎不曾動用刑罰,我國對於質詢時的藐視國會,刑罰則相 對嚴厲。 英國議會認知到,如果要在議會中辯論形成公共政策,勢必要讓執政黨及反對黨,在公共 政策的範圍內暢所欲言,所以藐視國會罪的適用範圍有所限縮,而且也不喜於動用刑法處 罰官員。國民黨版的國會改革,很明顯有削弱總統行政權,向內閣制靠攏的意圖,但又透 過藐視國會罪,把議會限縮成一個官員只能回答議員問題的場所,既要議會制,又制定刑 罰阻止議會針對公共政策正常辯論,非常的自相矛盾。 其實觀察我國近年所凸顯的問題,比如疫苗的資料調不到、比如行政官員公然說謊,只要 移植英美法既有的規範,就可處理,把處罰範圍擴張到反質詢,完全矯枉過正。的確,藐 視國會是一個成熟民主國家通常具備的規範,但如果只是一昧的做半套,在聽證上移植美 國,卻又無視美國法上的程序規定,在質詢上引用英國,但適用範圍不僅更廣,而且處罰 也更重,賦予我國國會外國法例所無的權限,又解除所有外國法例施加的限制,則只是另 類的權力膨脹而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70.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758566.A.217.html

566 則留言

piggybill, 1F
打那麼多字 像是吳釗燮這樣跳針 根本220.136.205.43

piggybill, 2F
問不到任何問題的質詢要怎麼改善 就這220.136.205.43

piggybill, 3F
麼簡單 民進黨八年不改善就給國民黨做220.136.205.43

piggybill, 4F
做不好民眾會投票的 就這麼簡單220.136.205.43
針對不知所云的官員,你不用投票解決,非要入罪化,這叫矯枉過正。創造的問題絕對大 過你想解決的問題。

stacy99love, 5F
沒問題 藍白繼續鬧4年 等著執政223.137.0.66

Leeheaven, 6F
所以用投票怎麼解決在台上喊用藐視國114.38.206.169

Leeheaven, 7F
會辦我的官員114.38.206.169
你不喜歡,不要投給民進黨啊。 不是回答問題就全抓去關,你要怎麼在議會上正常討論事情?

piggybill, 8F
立法權靠投票監督 行政權靠立法監督220.136.205.43

piggybill, 9F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都不懂 打那麼多字只220.136.205.43

piggybill, 10F
是浪費大家時間220.136.205.43
你先搞懂總統制跟議會制,議會分別怎麼監督行政權再說 基礎理論都不懂,想要去參悟中華民國憲法這套縫合怪,真的有點困難

Leeheaven, 11F
可能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吧114.38.206.169
藐視國會跟聽證都是外國的月亮,你意思是不喜歡囉?

piggybill, 12F
太平洋沒加蓋快滾220.136.205.43

piggybill, 13F
建議你滾去賴比瑞亞 憲法跟法律制度跟220.136.205.43

piggybill, 14F
美國都一樣 嘻嘻220.136.205.43
你犯了最基本的邏輯謬誤: 以為把點出問題的人都趕出國,就能解決問題。

stacy99love, 15F
不用跟他們認真討論,他們只想鬧,223.137.0.66

stacy99love, 16F
等著看他們自爆就好223.137.0.66

piggybill, 17F
這招就是跟斑斑學的 台灣海峽沒加蓋 b220.136.205.43

piggybill, 18F
y陳水扁220.136.205.43
你又犯了另一個基本的邏輯錯誤: 以為引用別人的話,自己的話就會顯得更有說服力。 感覺你不是很擅長消化基本的邏輯問題。

Leeheaven, 19F
個別內閣官員用投票全體改朝換代趕走114.38.206.169

Leeheaven, 20F
?你是認真的嗎?114.38.206.169

piggybill, 21F
所以阿扁錯了嗎*n220.136.205.43

Leeheaven, 22F
一個官員有問題 要等四年選舉趕走?114.38.206.169

stacy99love, 23F
阿扁被判刑,你也是?223.137.0.66

piggybill, 24F
立委本來就有內閣首長同意權啊 既然監220.136.205.43

piggybill, 25F
察院沒用 就分點權利過來 我也不喜歡220.136.205.43

piggybill, 26F
啊 沒辦法 陳菊太沒用了 只會當政治打220.136.205.43

piggybill, 27F
220.136.205.43

stacy99love, 28F
監察院也覺得立法院沒什麼用,以後223.137.0.66

stacy99love, 29F
監院也自己立法囉223.137.0.66
有一種東西叫矯枉過正。

Leeheaven, 30F
所以一個賴皮官員大家只能忍耐他四年114.38.206.169

Leeheaven, 31F
你是這個意思嗎114.38.206.169
第一,如果他的行為真的嚴重到引起公憤,不必等四年,就會被撤換了。 第二,把人抓去關,只會創造更嚴重的問題,你議會還想不想正常討論事情了? 你真的不懂矯枉過正是甚麼意思欸

Leeheaven, 32F
幫幫忙好不好 投票以前哪知道他當官會114.38.206.169

Leeheaven, 33F
賴皮114.38.206.169

allenatptt, 34F
推專業文,可惜洨草看不懂這麼複雜的223.137.209.98

allenatptt, 35F
東西223.137.209.98

Leeheaven, 36F
叫大家忍受一個賴皮官員四年叫專業喔114.38.206.169
抓去關最專業,對不對? 從頭到尾你都避談最重要的問題,把不是回答問題的全抓去關,你立法院怎麼正常討論事 情? 只看低效益,忽略高成本,你大學沒學過成本效益分析嗎?

stacy99love, 37F
小草不是看不懂,是有一些偽小草「223.137.0.66

stacy99love, 38F
刻意鬧事」223.137.0.66

Leeheaven, 39F
那現在叫你乖乖忍受藍白四年 你要嗎114.38.206.169

tutu789, 612F
先選贏再說好不好?廢話一堆101.10.57.197

lemon81824, 613F
民進黨版本好棒棒,官員說謊的話是罰39.12.8.89

lemon81824, 614F
行政機關,那納稅錢去繳罰鍰給政府?39.12.8.89
你邏輯不好不用急著告訴大家欸 https://myppt.cc/PDnoVL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5/05/2024 1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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