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Stock
標題

Re: [新聞]擊敗瑞士?未來10年美國用1手段成避稅天堂

時間
最新2019-12-08 10:40:00
留言230則留言,23人參與討論
推噓34 ( 340196 )
與上一篇相似內容的農場文去年就在各網站流傳, 不過沒有講到來龍去脈 (稍微更正一下,上一篇新聞內容是有提到年份及內容大概,只是未經濃 縮整理比較,一般人快速瀏覽時較不易發現或全盤瞭解) https://kknews.cc/zh-tw/world/p2epexp.html 這一篇就有把各事件年份 列出來,另外也列出FATCA與CRS簽約雙方位階差異。看一下各事件年份與 位階差異,大概就可以理解前因後果。(詳細年份及事件大概等資料分別 搜尋維基的 FATCA 和 CRS 也可以知道一些,只是有人整比較方便) FATCA是2010美國政府和各國銀行簽的,所以是美國政府 vs. 各國銀行, 連瑞士都屈服了,台灣的銀行當然也不敢不配合,所以大家開戶都要簽署是 否美國公民或永久居留等等身份。 然後其他國家看到美國政府吃到追稅好康,但又想自己沒辦法像美國政府 一樣要求各銀行來和自己簽約,於是在2014年就弄了個集體方案,就是各 國的 政府vs.政府 的協議,簽約就要配合提供資料給其他國家。 然後這個比較晚想效法美國政府追稅而出現的CRS,發現美國不簽這個比他 搞FATCA晚好幾年出來的協議,然後就有簡體中文媒體開始寫出上一篇這樣 的內容供大家抄襲流傳,但是年份先來後到簽約對象等差異等來龍去脈卻 不清楚比較,只想強調說其他國家向美國要求提供資料卻遭到阻礙,啊廢話, 美國政府根本沒簽CRS,你用CRS去要求他提供不是白癡行為是什麼? PS: 以上「簽」這個用字不精確,正確來說應該是簽署後經國會批准。未經國會 批准和沒簽的效果是一樣的(就是不生效果),所以寫文章時懶得精確,只 在PS做一次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8.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75679637.A.CCE.html

230 則留言

angellll, 1F
你跟白癡認真了
倒不是認真,而是看了上篇的推文覺得好笑,順便幫大家複習歷史。 另外標題也是好笑,我以前在早年股板FATCA相關文章中推文有提到, 對於富豪來說,IRS是一種比IRA還恐怖的存在,富豪可能不會遇到IRA (這組織已經實質解散了),但很容易遇到IRS,標題用美國「避稅天堂」, 這一定是平行時空來的人。 另外美國政府在條約遵守程度和某國及其鄰國來說,信用度相對是算好的, 至少有些條文不想遵循不是不加入(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只說應遵守, 但並未批准,也就是沒簽的意思) 就是喬到他可以接受再簽,隨著時間 久遠情勢改變,不想遵守也是公開先退出(如中程彈道飛彈條約)再來 做。現在說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其實字面上也不能說錯,就是很有歷 史的文件)的某國用文章在暗示說美國不遵守他沒簽的CRS,也是蠻好笑 的。 以富豪資金外逃的情況來說,是某國希望美國提供資金帳戶情況遠高於 美國希望某國提供資金帳戶的情況。所以對某國來說,真正正確的標題 應該是,美國是「避免被收割的資金外逃天堂」,這才是真實情況。

TCB006, 2F
早有躲crs的方式

scratch01, 3F
會去信農場文的根本呵

mike110100, 4F
沒錢的會跑去瑞士開戶?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09:49:50

frozenmoon, 5F
剛才編輯不知道有沒有不小心刪到推文,有被誤刪請通知我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09:56:24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00:13

kusomanfcu, 6F
CRS給他查也沒差啊,10月底喊個人回流已經80億的現

kusomanfcu, 7F
在看根本唬爛
我覺得要吵「回流」的定義和本系列算是比較無關的議題,建議 想深入討論「回流」可以另開新文。

kusomanfcu, 8F
在海外擺七年再回來,和回國被抽稅外還要擺七年。

kusomanfcu, 9F
只要金流可確認是未稅不是洗錢根本沒差

kusomanfcu, 10F
低息環境更適合擺七年
真心建議你另開新文討論這個你認為很重要的話題,本文是在講 FATCA vs. CRS 的年份及來龍去脈。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04:07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04:30

CORYCHAN, 11F
跟白癡認真了 推

kusomanfcu, 12F
我講的是“個人”和什麼回不回流沒關係,是SRC後制

kusomanfcu, 13F
定的個人匯回,新聞早之前都沒講數據的

kusomanfcu, 14F
如果你知道資金可以用來買上市公司股票你就知道重

kusomanfcu, 15F
不重要了
我是覺得你很奇怪,我在針對 FATCA. vs. CRS發文,代表我認為這議題 值得討論,相關推文會繼續討論。你想討論的是「回流」問題,和第一篇 及本文都無關,你真的希望和大家討論(我個人其實沒興趣,你發了我不 一定會去推文討論), 那就發一篇,把「回流」相關論點集中一篇或一串, 不是比較好嗎?為什麼一定要在關係不大(CRS關鍵字還是你故意用引進 的,小英的回流宣傳沒聽過提到CRS這個字眼, 或許我沒看到有提的新聞, 你發新文後可以提供一下)在這篇去歪樓干擾主要議題?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20:21

kusomanfcu, 16F
美國沒簽但提供給別國 的資料快拿來看啊。
抱歉,根本搞不懂你這句的意思。從字面上看,沒簽是要依什麼提供什麼?

kusomanfcu, 17F
居民主義的就是飛到你開心 全都不用繳。。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37:10

cosmite, 18F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40:02

good5755, 19F
有簽互助型FATCA的國家 可以跟美國要資料啊
這裏對某國有個矛盾,有些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當某位某國人民加入美國籍, 在原國法律上其實是美國人,但是這個人帶一堆資金出逃,然後原國家要求美國 提供美國人在美國的帳戶資料,你覺得呢?即使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和美國簽 的條約裏面到底有沒有能提供具美國及該國身份人的美國帳戶,也是問題。沒看 到協議內容前,不用替抱怨的人想太多,除非該抱怨者的信用度高於美國。 會以國家和美國簽FATCA的,其實多半也是因為國營(或實質國營)銀行太多, 由國家出面談一個較好的條件,不簽也沒什麼,就是該銀行在美國的銀行的帳戶 持有者收入先扣稅30%等著當事人來誠實申報後退稅。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51:17

good5755, 20F
中國這方面抓很嚴啊 幾乎每筆交易都直接扣稅 之前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52:00

good5755, 21F
劉強東境外交易直接匯走就被抓包罰錢
這就是沒移民及轉移資產到「避免被收割的資金外逃天堂」的後果。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53:04

good5755, 22F
中國怎麼不想想資本家為什麼寧願讓美國扣稅 也不敢

good5755, 23F
把錢匯回中國 在中國銀行裡的錢就是共產黨的錢XDDD
雖然他們賺錢沒分過我五毛,但這種人間慘事,看到也只能幫流五滴同情的眼淚,再 多也流不出來了。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0:57:37

Chaser1482, 24F
推認真文

yellowocean, 25F
好文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2:10:00

poweroflove, 26F
美國本來就是避稅天堂 關島 美屬維京 美屬薩摩亞

poweroflove, 27F
都是被歐盟官方正式認定為避稅天堂的美國領土

poweroflove, 28F
全世界非美國國籍有錢人 都是把錢匯到那幾個地方

poweroflove, 29F
美國不加入crs的原因是因為已經跟其他國家有雙邊資

poweroflove, 30F
料互換協議 所以不加 但這就跟雙普為什麼比較喜歡

poweroflove, 31F
雙邊協議 而不喜歡tpp那種集體協議一樣

poweroflove, 32F
雙邊帳戶資料交換協議 比起集體的crs對美國更有利

poweroflove, 33F
一堆國家跟美國有雙邊資料互換根本還是很難跟美國要

poweroflove, 34F
到資料 美國當然可以轉型成避稅天堂
錢放在美國,然後相關收入可以不依美國稅法處理,再來說天堂。 避稅天堂兩個字不是說本國查不到就叫天堂好嗎? XD 你把錢送去給 某國收割,台灣可能也查不到,你如果真的認為這種叫天堂,那我 當然只能同意你的避稅天堂定義與眾不同,但是同一原則普遍適用。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2:36:28

poweroflove, 35F
全世界非美國籍富豪都愛把錢拿到美國避稅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2:37:44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2:38:00

poweroflove, 36F
避稅天堂 講的是帳戶保密 跟不按稅務處理什關係
瑞士帳戶更早就以保密之名,有多少人說瑞士是避稅天堂。 主要都是一些的大洋中的島嶼小國,國家擺明極低稅也不查公司真假, 讓大家把錢弄過去做紙上公司的。你在美國當然也可能玩紙上公司,不過 美國交通比較方便,也有IRS,自認躲得過能玩就去玩,但是要稱為避稅 天堂,這種只針對母國才能稱得上的,我個人是不認同啦,頂多叫避稅 樂園吧 XD
※ 編輯: bitlife (180.176.68.198 臺灣), 12/07/2019 12:45:05

poweroflove, 37F
你把錢藏瑞士 還不是要按照瑞士稅法處理

poweroflove, 38F
但是帳戶保密之下 你的母國根本查不到你這份財產的

poweroflove, 39F
存在 因為瑞士政府幫你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