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Re: [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

最新2023-10-28 02:06:00
留言53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21 ( 21032 )
(一)送出兼職申請書 https://reurl.cc/Zy4XWp 裡面附件七有 「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拿出來填一填送批示 申請書送出前檢查一下自己是否有公務員兼職辦法第七條應不予同意之情形 一、有洩漏公務機密之虞。 二、有違反公正無私、行政中立之虞。 三、有不當動用行政資源之虞。 四、前一年度考績(成)為丙等。 五、有違反法律、命令規定。 六、其他對於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公務員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之行為。 (二)爭執點:線上改作文是否教學工作?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五條第四項兼任教學工作,應經服務機關同意 即屬於同法第十五條第二項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職規定之「除法令規定外」 換句話說 如果是教學工作就是申請機關同意 如果不算教學工作,就可能變成反覆同種類之業務而禁止 ------------------------------------------------------------------ 銓敘部98年6月24日部法一字第09830745542號書函 法規釋例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所稱之「教學」,依本部歷來相關解釋,係指於學 校、補習班、訓練機構或民間公司傳授專業知識或生活技能,惟於上班時間兼任教學工作 者,每週以4 小時為限,並應以請事假、休假或以加班補休方式為之,以及不得兼任公私 立學校專任教師。 ------------------------------------------------------------------ 根據這則銓敘部解釋,教學不以現場授課(面授)為限, 凡傳授專業知識或生活技能均屬之 如果弄到後面跟機關對於教學的定義還是有爭執 那就看是機關還是你個人要寫公文去請銓敘部解釋(線上)改作文算不算「教學」 ※ 引述《liunhow (光武劉秀)》之銘言: : 本人是最狹義的公務員, : 由於本身得過縣市文學獎, : 最近發現有一些私立的補習班在應徵批改作文的老師, : 可以在線上批改,不用實際到現場, : 於是便引起了極大的興趣。 : 昨日先跟一位中央的人事學姊請教, : 她說只要報備絕對可以,因為他們內部就有人在補習班當名師, : 並拿出下列的法規釋例: : 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 : 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 。」本部83 年11 月3 日83 台中法四字第1044291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利用下班時 : 間,至高普特考補習班授課,與現行服務法規定,尚無違背……」又教育部85 年10 月 : 15 日台(85)人(二)字第85076147 號書函復本部略以「補習教育法(現為補習及進修 : 教育法)規定,補習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補習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3 種,短期 : 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2 類。短期補習教 : 育旨在增進國民之生活知能,公私立皆可辦理。服務法第14 條之3 並未明定所稱之教學 : 僅限於學校授課。於補習班授課似尚不得認定其非屬教學活動。」準此,上開條文公布生 : 效後,公務員凡在補習班授課者,應依規定經服務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 有鑑於此,今日去跟服務機關的人事提出申請, : 不料服務機關的人事卻以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予以駁回。 : 且說要有真實現場授課才可申請,批改作文則是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 : (公服法15-2 :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 : 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 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 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 : 還請各位前輩們指點,我到底能否兼職這類批改私立補習班作文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83.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7546146.A.DB5.html

53 則留言

BlackCoal, 1F
感謝解惑

pinhanpaul, 2F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

jjer, 3F
改公文都可以了,改作文哪有什麼問題。公文比作文更難,長

jjer, 4F
官心,海底針啊!

fatetree, 5F
有人要檢舉智財局的顏先生利用上班時間做兼職的事嗎?

fatetree, 6F
這樣也算是利用上班的行政資源在做的吧了 我這邊有一大

fatetree, 7F
堆他違法的證據

Colitas, 8F
樓上有證據就自己檢舉阿= =

kunnsei, 9F
樓上的不是檢舉過了 智財局不鳥你?

fatetree, 10F
體系內的檢舉比較有用啊

kunnsei, 11F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體系內體系外 智財局人事政風不就體制

kunnsei, 12F

fatetree, 13F
我是說檢舉者的角色啦

kunnsei, 14F
連檢舉都要別人代勞 不自己先檢舉一輪 沒人鳥再往上檢舉

kunnsei, 15F
人事跟政風就好嗎

fatetree, 16F
經驗就是這樣

kunnsei, 17F
樓上你真的很好笑 你檢舉過都被吃案了嗎

fatetree, 18F
樓上登入600多的免洗帳號 不用再洗了啦 體制內檢舉比較

fatetree, 19F
有效是無庸置疑的 我就不是公務員身分當然算體制外 解釋

fatetree, 20F
成這樣總該懂了吧

kunnsei, 21F
北爛 還體制外檢舉無效咧 自己沒行動力就說一聲 我都用

kunnsei, 22F
民眾身份檢舉公務體系過了

fatetree, 23F
某人還一直無視自己違法兼職的事實對我開嘲諷沒關係啊

fatetree, 24F
原來連吭聲都不敢是在賴群裡取暖XD 自己都承認上班幫人

fatetree, 25F
家算統計算到連長官都拖下水沒在裡的程度是事實就好了

fatetree, 26F
自己都先做了理虧事了

fatetree, 27F
還有臉對我說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欸 這版大概只有公務員說

fatetree, 28F
的才是正確的其他像我一樣的落榜生說再多大概都是在放屁

fatetree, 29F
你都說了用民眾的身份檢舉過了 看來也是就像我說的沒效

fatetree, 30F
果才不敢提吧XD

kunnsei, 31F
沒欸 檢舉成功了啊 呵 是說就算檢舉有沒有效你沒做就在

kunnsei, 32F
那543說一定會失敗才可笑

kunnsei, 33F
對了 我是跟政風檢舉的

kunnsei, 34F
推文的巨人 檢舉的侏儒XD

fatetree, 35F
那你檢舉的態樣是什麼阿

fatetree, 36F
也有分容易檢舉的跟不容易檢舉的好嗎?

fatetree, 37F
非公務員身分檢舉不易成功是我之前在國考版第一次被捅時

fatetree, 38F
就有人看顏先生不順眼的同道中人跟我說的 後來我自己白

fatetree, 39F
目不小心洩漏太多機密 他就收回訊息死無對證了XD

fatetree, 40F
原來是警察體系的阿跟文官體系的是也都可以並稱體制外檢

fatetree, 41F
舉 一百分沒問題

kunnsei, 42F
我似乎有點理解為什麼樓上是萬年落榜生了呵

fatetree, 43F
欸 是不是講不贏人家只剩這招可以用啊 我都講了根據有人

fatetree, 44F
提供經驗法則還一直盧 然後自己舉的例子完全是在不同的

fatetree, 45F
體系也可以混為一談

kunnsei, 46F
沒事 萬年考生你繼續在推文尋找願意幫你檢舉的人 不打擾

kunnsei, 47F

fatetree, 48F
樓上免洗帳號被進水桶了 還跟我說他十幾年前就考上 然後

fatetree, 49F
登入數600多 嗯 其他版的負責帶風向的也是都六百多 已經

fatetree, 50F
需要出動到網軍來對付我了啊 急了齁

fastfu, 51F
怎麼有這麼無聊的人,你想去檢舉就去檢舉啊,跑來這裡筆

fastfu, 52F
戰幹嘛

fatetree, 53F
唉 都說了 兩次體制內比較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