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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sybu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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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兩款Bethesda作品依然限時獨佔PS5

時間
最新2020-09-22 12:23:00
留言40則留言,9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36 )
其實這案子反應了最大的事情是遊戲界好的標的真的不多,稍微有點價值的案子又都偏貴 。 以及遊戲公司大者恆大的趨勢。 以前大家在競標案子的時候對手可能是單純遊戲公司像EA,現在對手常常跑出MS. Google 和amazon和騰訊。 我個人是覺得這案子評估時應該放了很多獨佔遊戲帶來xbox銷量提高以及相對應增加訂閱 數的數字。(先不論正確與否)不然單以IP來看,75億鎂在幾年內回收的可能性幾乎為0 。 這案子其實有點像樂遊出售的案子,Digital Extreme以外配合一堆沒什麼價值的工作室 ,之後工作室整併和部分人員精簡應該也含在計畫內。warframe是很賣,但沒有賣到五年 內可以賺回15億鎂而且你要保證他下款遊戲一樣賣。我想跟上古卷軸以及fall out也是一 樣的道理。 但你說微軟做這決策正確與否,或者可以換個角度看是,還剩什麼可以賣或還有誰願意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194.195.17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600734289.A.8C8.html

40 則留言

aa384756, 1F
75E又不是只買軟體 整個公司都算資產吧

aa384756, 2F
買房子會算多少內租金沒回本就算賠錢嗎

midas82539, 3F
企業併購跟買房子不一樣,買房子可以靠算要多少年租金

midas82539, 4F
攤回來;公司營業額卻每年不會一樣,預期併購後在幾年

psybuster, 5F
遊戲公司最重要的是資產是無形資產,不是物件。以及遊

psybuster, 6F
戲公司在做價值評估基本上是以cash flow為主,而不是ba

psybuster, 7F
lance sheet。如果收購對象有自有不動產且有業外租金

psybuster, 8F
收益才會放進來考慮

midas82539, 9F
後要賺幾億才能回本是很不切實際且愚蠢的想法

midas82539, 10F
企業併購主要的點在於收購該公司優點但敝公司不會的點

midas82539, 11F
例如最明顯的:做大作品的know-how

midas82539, 12F
以這個併購案來說,只能說這個know-how就有這個價位
如果推文有吃掉麻煩提醒一下。 沒錯,這個就是所謂的synergy 但真的在做併購案時這些know how在內部還是會量化的。連同其他周邊效益一起算cash f low然後計算IRR,不會有人去上一個IRR為負的案子。我不覺得微軟沒有這樣大型開發的k now how,因此我覺得微軟這個案子的考量點主要會是IP、人才和xbox相關效益。我覺得k now how反而佔的少,IP佔得多,因此覺得有點貴而已。
※ 編輯: psybuster (180.235.7.130 日本), 09/22/2020 08:40:37

psybuster, 13F
另外企業併購的理由很多,主要的點絕對不是只有know ho

psybuster, 14F
w

psybuster, 15F
消滅競爭者、直接拿市場份額、解決人力不足等等太多

psybuster, 16F
原因了

Tosca, 17F
微軟蘋果都是滿手現金 併購原因很簡單 就是錢太多沒地方花

psybuster, 18F
樓上正解,其實這是我想講的之一。出價已經跟公司可能

psybuster, 19F
未來價值無關,一部分是喊爽的

psybuster, 20F
而且75億只是表面成本,工作室整併和相關key man incen

psybuster, 21F
tive都還沒包含進去

djboy, 22F
以現今來看,單機遊戲公司絕對不是個好標的,手遊公司才是

djboy, 23F
王道。M$ 這次是真的花大錢拼了

aaronpwyu, 24F
比較推這篇 有內容的分析

psybuster, 25F
畢竟板上真的做過遊戲公司併購的人可能不多XD
※ 編輯: psybuster (180.235.7.130 日本), 09/22/2020 09:40:55

aaronpwyu, 26F
學個初階會計跟稍微看點產業資訊就夠了吧 真要做過併購

aaronpwyu, 27F
門檻也太高XD 更何況限業界

psybuster, 28F
所以這案子以業界人士看很有趣啊。一堆沒啥用的資產要

psybuster, 29F
怎麼處理還有這麼多工作室牽涉的主要製作人合約。

kevin0733, 30F
怎麼會把併購公司當作"案子" "標的"來看 這又不是常態

kevin0733, 31F
好像併購是一種事業 還是投資工具

MrDisgrace, 32F
對有些公司的確是常態

psybuster, 33F
對於大遊戲公司,真的是案子和標的。這也跟併購流程有

psybuster, 34F
關,很多案子就是財顧跟大公司打招呼,提供資料設定競

psybuster, 35F
標日在那之前大家丟意向書由賣方評估誰有優先交涉權

psybuster, 36F
例如以我自己之前的經驗,我一年會收到五十件以上外面

psybuster, 37F
來兜的案子,但最後有興趣真的評估的可能不到五件。同

psybuster, 38F
時我也會找想要覺得對事業有幫助的案子去主動跟對方接

psybuster, 39F
洽,但對方不見得會鳥我就是

Luciferspear, 40F
本家第一天就進xgp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