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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Sony 發表「真相機」手機 Xperia Pr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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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10-27 06:41:00
留言46則留言,30人參與討論
推噓24 ( 24022 )
※ 引述《dezuphia (泣離)》之銘言: : 我覺得這行銷有點騙....這裡有詳細規格 : https://bit.ly/3jD3fx6 : 幫大家翻譯最重要的一段: : 「雖然放了和 RX100 相同的1吋感光元件,但為了維持手機體的體積,搭載的 : 鏡頭成像範圍並無法完整涵蓋整個感光感件。在靜態拍照時,你並無法得到和 : RX100 相同的兩千萬像素照片,實際成像只有一千兩百萬畫素(使用約60%一 : 寸感光元件的面積)。加上F2的光圈比其他手機進光量更小,所以拍照畫質並 : 無法達成大部分人期待的手機版 RX100的表現。實際上 Xperia Pro-I 拍照時 : 的有效感光元件面積約等同 Pixel 6 搭載的 1/1.3 吋元件。 」 : 簡單來說就是塞一塊一吋元件但只用六成面積, : 然後宣稱它與 RX100同規格.. : 這行銷也太能騙.... 今天在收到 Xperia Pro-I 的規格後馬上就有這樣的疑問了 明明 RX100m7 的感光元件是 2010 像素/3:2/357個相位對焦點(21*17) 但為什麼 Xperia Pro-I 卻只有1200 萬畫素/4:3/315個相位對焦點(21*15) 即使是像素合併功能的話也不對 後來上網查了這張圖後答案大概明瞭了一半 https://imgur.com/V1c9Gwo.jpg
我們用模擬的方式 將對焦點的圖設成 RX100m7 的 2000萬畫素(5,472 x 3,648) https://imgur.com/mTi51IW.jpg
接著只留 21*15 = 315 個相位對焦點 https://imgur.com/x0sCQ95.jpg
結果就是完美的跑出 1200 萬畫素的照片(4000x3000) 另外我在現場還測試了一下 Xperia Pro-I 在 24mm 拍攝下的等效焦距 EXIF 當中顯示的是 6.64mm (原諒我忘記拍照) 當 6.64mm 實際焦距 + 一吋感光元件跑出來的結果約是等是 18mm 很明顯地因為光學特性的關係 鏡頭就是無法涵蓋到全尺寸 所以在等效焦距上是可以更廣的,只是Sony就是把它給裁掉了 這就像是你買 FF 機身,但是卻給你 APS-C 的鏡頭而且還不可換 我個人是覺得 Sony 還是好好跟消費者溝通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87.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35265156.A.FB6.html

46 則留言

※ 編輯: innocences (220.133.87.169 臺灣), 10/27/2021 00:22:04

Chdolodocha, 1F
還想說能做這麼薄 黑科技加1 原來偷吃步

sheng76314, 2F
…無言

zaa0210, 3F
奶油過熱就溶化了

lwei781, 4F
為啥不給 1:1 一定要裁角的話

superstu, 5F
卡位

twsaixuan, 6F

twsaixuan, 7F
gsmarena也有提到這點,雖然搭載1" 20mp感光元件,但

twsaixuan, 8F
實際只用12mp,等效約1/1.33"

armani0617, 9F
sony幹這種事真是失格

starskyjth, 10F
改標題至對應內容,刪引言

starskyjth, 11F
否則1-1-N

csh810317, 12F
宣傳阿 就像是五倍變焦一樣

cka, 13F
搞半天結果是騙

jamison04, 14F
真的不懂用意 為什麼要浪費成本在這上面

ping870224, 15F
坐等FF塞進手機裡面

y0025, 16F
搞不好rx100VII滯銷,轉裝在手機上

y0025, 17F
清理庫存

eyecolor, 18F
這樣防手震的守備範圍超大,怎麼甩都是在感光元件裡

eyecolor, 19F

eyecolor, 20F
(我胡謅的)

erspicu, 21F
文章自己刪除吧 板規爛爆了 該脆不要回文好

erspicu, 22F
"不可針對回文或推文進行回文,違者水桶30日"

ShauEn, 23F
sony最近才剛做這事啊,A74的4k60p,也是被迫裁切

ShauEn, 24F
,難得手機部門和相機同步了

erspicu, 25F
第一次看到有板規規定不能回文回文 否則水桶30天

xdctjh, 26F
檢舉!版規就是版規!

Hohenzollern, 27F
SONY只是吹使用大底感光元件 沒保證擁有一樣的效用

a27588679, 28F
你要被水桶了啦

w790818, 29F
這啥愚蠢的規定…

princeguitar, 30F
是的

snownow, 31F
看到這篇才知道原來手機版不能引言耶,好奇特的版規

LeoYuri, 32F
怕鬧版吧

okay5566, 33F
神!

hugh509, 34F
以前好像沒有這版規,哈哈哈不過我居然都沒踩到

z83420123, 35F
我前陣子也是1-1-N被桶

peng198968, 36F
版規沒有規定不能引言,1-1-N是規定回文要回有關首

peng198968, 37F
篇內容,不能回回文或推文,不然第二篇也是有引首

peng198968, 38F
篇言阿。

dashonyu, 39F
根本騙子

peng198968, 40F
那條板規可能是板上三不五時就會出現系列文,為了

peng198968, 41F
避免討論偏離主題才定的吧?不然一堆回文是回別人

peng198968, 42F
的回文,那到最後只是在爭吵而已。

NX9999, 43F
沒鬧板應該不會桶吧?版主別桶原po呀@@

RieX, 44F
我上次回我自己的文都被這條桶,連回自己的文都有

RieX, 45F
事,真的不曉得這兩個到底想怎樣

hugh509, 46F
應該加註:可能引起紛爭或無意義討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