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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二等親買賣問題-實登/取得成本認定

最新2023-12-29 15:54:00
留言16則留言,9人參與討論
推噓8 ( 808 )
各位大大好~ 2年前有一間房子先買在姐姐名下,現在打算買回登記成自己名字, 已經有找代書討論二等親買賣的注意事項,也逐步進行中,但代書今天跟我提到一件事讓我 有點困惑,說明如下: 買賣價格我規劃以2年前購屋原價或略低一點買回(1900~2000萬左右), 目前已有自己的存款860+父親贈與244+預計貸款600=1704 我告訴代書想用姐姐贈與額度244來免除債務補足餘額,讓交易價金達到1948左右,代書說 可以,但是之後實價登錄與未來房屋買賣時的取得成本,會扣掉姐姐贈與的額度(!?),等於 買價還是1704,所以建議我不要去用姐姐免除債務這一筆。 這個說法我第一次聽到,也重複跟代書確認,代書說有法條規定,但我自己了解到的資訊完 全沒這一點(我承認我沒去翻法條) 一般使用交易加上贈與不就是要墊高價金做為取得成本嗎?我看板上其他案例都這樣操作, 倒沒聽說過會影響實登跟未來成本的。 1. 想請問各位前輩代書說的這件事屬實嗎? 2. 另外請教貸款的部分,我申報的年所得大概50萬左右,打算用新青安貸款600萬40年,開 寬限5年,請問這樣我可以被認定是有能力負擔貸款的嗎? (我年齡37了,有點沒把握可以40年,想說新青安都強力過件,應該可行) (每月有其他現金收入沒申報,金額確定還得起) (房屋是新光重劃區的屋齡11年的社區透天) 謝謝各位的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53.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03775635.A.0CE.html

16 則留言

vmgcjo, 1F
沒聽過這樣的說法 會用2等親贈與244萬 完全可以反應成本

vmgcjo, 2F
我自己的例子 跟我爸買房 成交價650萬 用贈與244萬當頭期

vmgcjo, 3F
剩下的用貸款付清 實價登錄為650萬 完全沒有問題

VVVV5555, 4F
樓上還沒賣不要亂教……

VVVV5555, 5F
到時候房地合一爆增你會哭

jambojambo, 6F
贈與應該是可以加在價金,可以問國稅局確認

tomap41017, 7F
直接問國稅局吧

kamayer, 8F
實價登錄應該是沒問題,但以後房地合一稅成本的認定不確

kamayer, 9F

bbfefcfa, 10F
發現一個沒買賣經驗的在亂教XDD

ratray, 11F
建議貸款拉高,反正可以提前部分清償

ratray, 12F
金流要確實留證,拉長時間比較好舉證

ratray, 13F
啊忘了看到年所得…那可能找個保證人吧

IamJoey, 14F
朋友36買新成屋有貸40年。

liketammy, 15F
你可以再多問幾個代書,代書其實分很多專科的,只是還

liketammy, 16F
沒正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