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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關於iwin、衛福部與網路平台使用者間的關

最新2024-02-03 17:08:00
留言140則留言,44人參與討論
推噓25 ( 34997 )
最近,因為ACG兒童色情問題,IWIN 燒起來了。 起因是IWIN函請PTT站方移除版友的貼文,以及後續函請業者下架產品。 看起來是IWIN對於業者乃至於版友都有限制言論自由,不過,這裡有一些問題,要被釐清。 1.IWIN有什麼公權力? 首先,IWIN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46條成立的內容防護機構。 除此之外,沒有給他任何公權力的條文,並且參考IWIN官網,他也寫說沒有任何的公權力。 因此,IWIN本身並非任何公權力機關,對於網路平台的業者,應該沒有任何權力限制網路平台業者自由可言。縱使依照兒少法46條三項,也是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衛福部,才能裁罰。 這代表了,IWIN給PTT或是商家的函,本身沒有任何公權力性質,頂多是一種建議或指導,平台或業者本身應該沒有遵守的義務才對。 同時也代表,因為沒有在法律上導致平台、業者有義務,因此,應該也不會被認為是言論自由的限制。 這個部分,如果有我沒有注意到的資訊,再麻煩版友補充。 2.平台刪文與平台使用者見的權利義務 就網路平台與使用者見而言,通常會有使用條款、版規,作為雙方的契約關係,並且會規定什麼時候、什麼條件底下,平台能夠刪文。 也就是說,雖然刪文構成了言論自由的限制,但是在契約的情況下可以被正當化。 除非刪文是違反契約,或是契約裡面沒寫到的。 也就是說,實際上限制平台使用者的應該是網路平台,不管他是因為IWIN建議還是版規。 3.公權力介入限制言論自由的時間 那麼公權力什麼時候才算是真正在法律上介入、限制言論自由? 依據兒少法46條3項,要等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政府部門),實際自己通知業者、網路平台,要先下架,這個時候,是依據法律,並且業者會產生法律上的義務時,應該才是真正公權力限制言論自由,不論公權力透過什麼方式。 4.平台與IWIN 上面講的了一堆,我真正不懂得問題就在這裡了。 理論上如果上面的推論沒錯,IWIN基本上就是一個私人機構、一個公司,他寫信給其他業者或網路平台,為什麼這些網路平台要鳥他? 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應該是不論黑白工坊還是PTT都沒有義務遵守IWIN的建議,那為什麼要配合?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4.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928621.A.65A.html

140 則留言

AxelGod, 1F
去問 衛福部司長 恩不里居

AxelGod, 2F
她大於憲法

Xpwa563704ju, 3F
你要不要遵守就罰你錢,你敢不遵守?

ohrring, 4F
如果藝術品被當作雙標 以後巴哈請正名藝術平台

Landius, 5F
直接變恩不理居了 XD

pokemon, 6F
他會請人處理你

mayolane, 7F
你這是兩個禮拜前的meta了,自己去爬兩個禮拜前的文

a5401920, 8F
問題是IWIN沒資格罰錢阿

pyps, 9F
以他們的立場就是我「提醒」你我的手離電話越來越近囉 要不

pyps, 10F
要刪你自己決定 看你要不要賭會不會觸法

Xpwa563704ju, 11F
要不然就是送去檢察官那邊去賭看看要不要立案

toulio81, 12F
衛福部都公開相挺了,你看看被他檢舉會不會被受理?根

toulio81, 13F
本就是假民間團體

Xpwa563704ju, 14F
立案了自己去法院跟法官解釋

ohrring, 15F
win不理你

CCNK, 16F
簡單的來說他這個組織就是政府政令的白手套一樣 民間單位不

CCNK, 17F
受到第三方監督 但卻可以受理檢舉案和執行 雖然沒有公權力

CCNK, 18F
但他送件給執法單位的這個動作可以有效的恫嚇你們 產生寒蟬

CCNK, 19F
效應

CCNK, 20F
衛服部政令-iwin(不受監督)-執法部門 完美的政令執行永動機

CCNK, 21F
還不受監督
那除了IWIN以外,任何人跑去找衛福部檢舉,是不是可以產生一樣效果? 如果可以特別關注IWIN要幹嘛? 如果內容真的觸法,理論上,應該誰檢舉效果都一樣吧。

Hazelburn, 22F
有衛服部當靠山的檢舉魔人啊
是怎麼靠山?不太懂,是他的檢舉一定會過? 還是?

a5401920, 23F
也就是說,這個提醒就跟任何人寫信給站方說,你可能觸法

a5401920, 24F
ㄛ,一樣,如果站方或是業者每個都理會早就不用做生意了

a5401920, 25F
用編輯來回好了 = =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00:09

sm801101, 26F
衛福部司長>憲法

lone714, 27F
你不理他,他可以通知相關單位來罰款你,巴哈因為口交惡

lone714, 28F
徒已經被罰30萬,你說這個機構沒有辦法罰款?
等等喔,你都說他可以「通知」別人來罰款。 也就說,他自己不行,不然幹嘛要通知別人。 如果你要說那個別人是聽IWIN的命令,那要真的後面的執法機關沒有自己的判斷,都是聽IW

CCNK, 29F
他是一個團體啊 還要法人化捏 個人能處理多少

lone714, 30F
今天問題在他們的定義模糊,對於虛擬的作品用比現實廣泛
這個問題就要回到兒少法本身去處理,我想討論的問題是IWIN本身到底有什麼問題。

lone714, 31F
的標準審核

CCNK, 32F
任何人是有多少閒人 他還是一個專職的組織
所以,他其實就跟一個閒人一樣,理論上PTT跟其他任何人都可以不理這個檢舉魔人,只要?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06:29

lone714, 33F
iwin會整理檢舉案件給相關機關審核,兒少歸衛服部,所以大

lone714, 34F
家才會罵衛服部

dddc, 35F
保護性侵未成年口交惡徒的未成年保護組織 真棒

lone714, 36F
照他的標準動漫作品基本上死光,包含非18禁的作品

as80110680, 37F
可以不鳥他啊,但他可以送交檢調,刪文只是省事

ymsc30102, 38F
你一個人拿阿里不達的圖去檢舉搞不好覺得你是來亂的啊

ymsc30102, 39F
但是如果是政府授權的顧問機構整理好再呈報身為官員

LPCbaimlly, 150F
要不要再想想政府成立這單位幹嘛,一般民眾檢舉你可

LPCbaimlly, 151F
以不理,這機關就是政府意志的延伸

luleen, 152F
恩不理居就是在搞

mainsa, 153F
這不是政府成立的單位 人家是民間組織

mainsa, 154F
而且真的違法的問題 你一般人跟站方檢舉 站方也會處理

nrxadsl, 155F
更新一下

bnn, 156F
iwin可以直接開六萬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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