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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保護空服員!指揮中心定空服防護裝備標準
※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銘言:
: 保護空服員!指揮中心定空服防護裝備標準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不斷強調,飛機是最危險的地方,指揮中心今說
: 明今天上午已經提出「個人防護裝備」的要求,必須要配戴外科口罩、護目鏡、防水隔離
: 衣、防水手套,必須要與旅客分開廁所等,確保機組人員的安全。
: 記者會上陳部長也公佈近期內還會再公布乘客守則、也說不遵守會有處罰
: 不過這些配備只限於國航、外籍航空的話基本上沒硬性規定、也規範不了
==
推 mimilka: 真的一開始就應該給航空人員跟醫護人員一樣的配套措施, 03/28 21:03
→ mimilka: 我覺得這兩大產業都是第一線 03/2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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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事後諸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 年 1 月 30 日勞職衛 2 字第 1091004580 號函訂定
貳、安全衛生防護及健康管理措施
二、高風險作業勞工之管理
(二)對於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會接觸不特定多數人而有感染危害之虞者,雇主除應為第一線工作勞工
落實必要防護措施及提供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如醫用口罩)及
採取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外,並應加強工作環境消毒並宣導勞工做好個人防疫措施
,亦不能禁止勞工工作時配戴口罩。
早在1月30日,勞動部就規定空服、客運、櫃姐等,公司要強制配發醫療口罩和護具
結果1月3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打臉勞動部,說不可以要求用口罩
發稿單位:勞動部職安署回應外界誤解雇主需使所有勞工配戴口罩之說明
發稿時間:109-01-31
撰 稿 者:二組(職業衛生健康組)
原文連結:https://www.osha.gov.tw/1106/1113/1114/27955/
針對職安署1月30日發布之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外界誤解各事業單位雇主需使所有勞工配戴口罩一事,本署說明如下:
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發布訊息,有感染之虞醫療院所,
其所有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
二、現無感染之虞的各行業廠場,雇主無需強制勞工一律戴用口罩,
如勞工自行配戴也不能禁止。
三、目前口罩已由政府徵調統一配置運用,醫療院所以外其他各類工作場所配戴口罩
的必要性及時機,職安署所訂指引會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辦理
四、現階段除醫療院所外,職安署均採輔導、宣導等措施協助事業單位,
雇主無須擔心受罰。
==
1月份勞動部就要保護空服了,指揮中心不準。
現在3月29日,指揮中心又出來說要配發防護用品,保護空服?
勞動部當時被罵到快死了,現在這樣算先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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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7年前SARS就要求,所有旅客從起飛地的候機室開始
就要戴口罩,不然航空公司可以拒載。
現在才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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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我爸:剛接到爺爺電話,他問我聯考得如何?
可我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你說爺爺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我爸說:你爺爺都去世好幾年了,怎麼可能打電話給你?我看是你自己痴呆了吧?
這時我媽跑過來對我說:你一個人自言自語說什麼呢?
然後我就在孤兒院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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