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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守夜人》因「福爾摩沙」被下架S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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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11 16:34:00
留言55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7 ( 8146 )
: 推 yangtsur: 好奇當初約是怎麽簽的簽到自己100%開發還能失去產品自主 08/11 10:13 : → yangtsur: 權 08/11 10:13 : → widec: 開發自籌,那為啥還會被發行商欺負,是不是有啥沒講的? 08/11 10:19 單純嘴吧 目前看到至少翻譯是發行商作的  而且開發成本不等於總成本 行銷成本 維護成本 通路成本  : 推 yangtsur: 或許還有其他細節不曉得.在我的認知哩,假如我自己研發了 08/11 10:19 : → widec: 沒看過錢都自己出,結果利潤全都別人在收這種事 08/11 10:19 : → yangtsur: 一個產品但無銷售渠道.我委託別人幫我發售後有紛爭.我理 08/11 10:20 : → yangtsur: 應也能拿東西回來自己賣.更何況別人賣這麼多年還不分錢 08/11 10:20 : → zzahoward: 有保證金額的A&P支出吧 然後大概有低消? 08/11 10:23 小工作室的合約裡面通常沒有低消 沒人敢簽 很多遊戲能不能賣到一萬套根本不知道 : 推 yangtsur: 遊戲程式在自身手上 重新上架也可以吧.別人沒權力限制你 08/11 10:27 : → yangtsur: 不能上架吧.這是我奇怪的地方.感覺好像遊戲的所有權 08/11 10:27 : → yangtsur: 都在發行商手裡 08/11 10:27 : → peterisme17: 不還貨是什麼意思? 難道自己手上沒有程式? 08/11 10:30 : → j1551082: 有碼也不能賣啊,那個販售權 08/11 10:32 : 推 yangtsur: 100%自主開發怎麼說自己手上會有完整的程式吧 08/11 10:32 : → widec: 看來是Steam認定遊戲的上架權在發行商手上 08/11 10:33 : → widec: 發行商不願意把上架權還給工作室 08/11 10:33 換一個ID發上Steam上賣 跟平台申訴 甚麼的都是可以執行的 今天的現實情況就是你換一個名子不掛發行商 或者好評歸零 銷售額歸零 你在steam上根本賣不出去 steam的演算法根本不會推你 這個帳號每天生產的價值 非常依賴發行商在上面已投入的隱形成本 這也是為什麼工作室選擇告帳號 不是告利潤 今天工作室就是想要全贏 帳號還我 我用遊戲的觸及去賣DLC  就算知道觸及率都是發行商作的 有信心怎麼不把DLC當成新作直接賣 他們也知道賣不出去的 現在的操作就是發一堆新聞 製造知名度 在水溫好了之後再獨立出來賣 : → yangtsur: 簽約沒有任何反制的條約嗎?自己做的東西自己不能賣 08/11 10:34 : → zzahoward: 販售權和上架權是在合約裡面阿 就賣身契 08/11 10:35 : → zzahoward: 合約就是販售權和上架權交給發行商 08/11 10:37 : → zzahoward: 發行商完全負責銷售、營運...等 工作室負責產品 08/11 10:37 : → zzahoward: 其實銷售端要花的錢也很多 要多養一堆人 沒那麼簡單 08/11 10:39 : 推 yangtsur: 不過既然法院判工作室勝了. 該不過發行商人跑了吧 08/11 10:44 : → yangtsur: 該不會 08/11 10:45 : 推 user048288ef: 敗訴方賴皮很常見啊 08/11 10:51 : 推 moon1991: 賴皮就看能不能執行到吧 08/11 10:52 如果今天是告他賠錢 執行上就會容易很多 要法院去凍結公司資產 凍結多少  會造成多少傷害 公司會不會反過來告你法院 法官很難簽 假如還在訴訟中 比方說繼續上訴或者另開戰場 凍結都不會多凶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2.233.15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691728424.A.845.html

55 則留言

sobiNOva, 1F
感覺有點像那種網紅公司經紀約

zzahoward, 2F
Steam是境外收入 凍結執行上應該有點困難

zzahoward, 3F
太多人不懂這個行業了 以為自己上架隨便都可以賺

zzahoward, 4F
然後也以為發行商躺著賺

zzahoward, 5F
發行商和開發商在上市細節上本來就有一堆東西要確認

zzahoward, 6F
你把行銷權賣給對方然後還撕破臉 現金流都被掐死了

is1128, 7F
是阿~看之前文章的推文不就知道了,現實商場不是這樣玩的

is1128, 8F
一堆只會國仇家恨的酸民不知道實際上這些流程到底怎麼走

zzahoward, 9F
現在更麻煩的是 Steam是全球銷售 台灣的判決不一定能適

is1128, 10F
我是覺得讓開發商學到教訓也知道,想省行銷團隊就得花更多

zzahoward, 11F
用到Steam全球商店

is1128, 12F
的心思去避免被背刺,兩間公司相處也是好聚好散就好

zzahoward, 13F
不只行銷團隊 營運、金流、翻譯、通路等等都是額外支出

zzahoward, 14F
不是養一兩個人而已 是要養一群人XD

zzahoward, 15F
行銷又分Marketing/PR還可以細分 營運要有平台後台專業

is1128, 16F
相較於發行商,鬧上法庭對於開發商來說,後果更加慘重

zzahoward, 17F
金流要Finance/accounting 翻譯外包也要量夠還要檢查

zzahoward, 18F
通路也是有量才有bargaining power

is1128, 19F
現在由於遊戲幾乎都是全球發行,太多小細節要處理了

uranus99, 20F
你如果前合約沒弄好,上架同遊戲是會被告到賠到倒的

uranus99, 21F
不知道你為什麼故意裝不知道的樣子

uranus99, 22F
如果只要改名就可以解決,全世界盜版早氾濫到誇張了

j1551082, 23F
正確來說是山寨XD

Porops, 24F
法律都判appID要歸還了,還在開發商想全贏是什麼鬼,這就

Porops, 25F
是他的資產阿

zzahoward, 26F
Steam又不是境內公司XD

Porops, 27F
Stram是境外公司沒錯,但合約是境內簽的,法律效力是在台

Porops, 28F
灣生效的阿,這就跟捲款潛逃一樣,單純就是要搞你所以看

Porops, 29F
準你境外抓不到,這也可以拿來說嘴喔?

is1128, 30F
發行商:我還真的可以拿來說嘴,你就奈我何?

Porops, 31F
而且Steam也是要遵守台灣法律的,是不是有人不知道Steam

Porops, 32F
會開台灣發票

is1128, 33F
開發票又不等同於遵守全部台灣法律的意思

is1128, 34F
只能說它有遵守稅法,其他的不知道

Porops, 35F
當然不完全等同,不過發行商都不遵守法律了當然也不用管

Porops, 36F
這個了

Porops, 37F
就一個強盜把潛搶到抓不知道的地方還能有這麼多字護航

is1128, 38F
你應該說的是,台灣政府為何連在台灣違法的企業都拿不出

is1128, 39F
實質的手段制止

Porops, 40F
你自己都說境外公司了,現在又回頭說台灣政府管的到?

is1128, 41F
發行商實際是台灣境內的僑外資,僑外資問題有多少早該

is1128, 42F
知道了,問題就是都沒處理,遇到問題求助無門

Porops, 43F
問題是在AppID是境外資產,就算是落地公司台灣法律根本沒

Porops, 44F
有辦法強制返還,訴訟爭到最後了不起就是扣押所有落地公

Porops, 45F
司的資產變賣償還,但AppID的掌控不在台灣法院管轄

sobiNOva, 46F
台灣政府最多也只能讓他不能在台灣上架而已吧

zzahoward, 47F
開發票 但實際金流可以不通過台灣阿 大絕招凍結就沒了

sobiNOva, 48F
根本就不痛不癢阿

Porops, 49F
所以才回到開發商要聲明法院已經判決返還AppID資產,因為

Porops, 50F
實務上台灣管轄根本管轄不到AppID資產

zzahoward, 51F
所以意思是開發商有理也贏了官司 但剩下都是損失

Porops, 52F
是,台灣契約,台灣法院判決勝訴,實際上現在還不是最終

Porops, 53F
判決,但就算最終判決下來對開發商來說最關鍵的AppID還是

Porops, 54F
沒有能夠強制返還的手段,除非打跨國訴訟

jay0215, 55F
發行商裝死跟你拖,反正錢跟帳號在他那,你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