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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被告損害賠償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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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5-09 08:41:00
留言76則留言,9人參與討論
推噓10 ( 10066 )
大家可以幫忙看一下嗎? 就是A跟B說有個賺錢股份可以讓他, B就願意投資,匯錢進去C名字帳戶 因為B以為C這個帳號名字是A 後來跟B大概生意不成要討錢討不到 才進而查證 發現A用是C名字帳戶 B不認識C C也不認識B B就告C損害賠償連帶責任要賠100多萬 但是這個帳戶當初7,8年前,是C在台北工作時,A為C堂哥,跟C說他美國護照難辦銀行戶 頭,遂叫C辦一個給他方便存提款用,結果C覺得是堂哥也不疑有他,就辦給他用,後來幾 年後,C就回來南部工作也忘了這回事,沒想到幾天前卻收到法院通知被告要他北上去答 辯。 C的一家人都非常害怕擔心 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老百姓而已 都抱頭痛哭 也一直罵他怎麼會笨成這樣 開自己名字帳戶借給堂哥 C真的懊悔到撞牆 一直打自己 沒想到好心 那麼多年後變被告 還要說被告賠錢 他說他真的不知道堂哥會出這種事 他在台北工作沒幾年就回南部了 回來也都沒跟堂哥聯絡了 當時自己一人在北部工作 堂哥畢竟也算親人 也只是好心幫他沒關係 C說他真的從頭到尾都沒拿帳戶或堂哥A一毛錢 如果有幹嘛還過得那麼省吃儉用 在回南部還沒找到工作時 就先做辛苦的油漆 他說提款卡從辦了以後就在A堂哥那 C就是單純想說就給堂哥A幫個忙而已 沒什麼 現在去問免費扶助律師 律師說要他找律師幫忙舉證他不知情的地方 拜託拜託請大家可以幫忙一下C嗎? 感恩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01.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586124.A.87E.html

76 則留言

※ 編輯: colleenglint (39.13.101.178 臺灣), 03/19/2020 11:01:55

yesohya, 1F
妳當這裡是CIS還是開封府?

yesohya, 2F
然後C是幫助犯 要賠沒錯啊

JustSad, 3F
已經找法扶,仍無解只剩委任律師不是上網找柯南。

yesohya, 4F
會借帳號叫奉公守法#1USPmOCW那位公務員也是奉公守法 XDD

labil01, 5F
樓主該慶幸只是民事求償。1.是否為C的帳戶?2.C是否知情

labil01, 6F
A使用其帳戶? 舉證責任移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labil01, 7F
請A回來處理訴訟比較實際。

maniaque, 8F
人頭帳戶+詐騙幫助犯 ,C 的說詞,檢察官/法官採信與否

maniaque, 9F
個人是不認為會採信啦,因為C沒有依照銀行開戶的契約規定

maniaque, 10F
保管好自己的帳戶/提款卡,並且出借他人,導致第三人損失

maniaque, 11F
法院看的就是這塊....

maniaque, 12F
忘了又如何??

maniaque, 13F
老二在某天晚上夜店,不小心意亂情迷,把到個女的

maniaque, 14F
兩人相見甚歡,揪去賓館%%%

maniaque, 15F
幾年後,女方告男方,要小孩撫養費,男方要不要付??? ^_^

maniaque, 16F
要啊,難道可以說 "我X她,又不是為了要讓她懷孕生小孩"

maniaque, 17F
"我為什麼要為我沒同意而擅自生下來的小孩,負撫養責任?"

JustSad, 18F
每個殺人犯都是奉公守法又孝順的好孩子。

JustSad, 19F
軟豆也是奉公守法只是惡名昭彰被八卦板誤解的導演。

JustSad, 20F
長相猥瑣又有八旗血統還陽痿,怎麼可能性侵?用手指!

colleenglint, 21F
對不起 謝謝你們 說的 唉

maniaque, 22F
當然,最終檢察官或法官要怎樣斷這件事情,是他們的決定

maniaque, 23F
B告C,法院會不會判賠? 假如照原PO所講,只是投資糾紛

maniaque, 24F
純民事的話,那帳戶並非用於詐騙,民事應該有機會pass

maniaque, 25F
總之,請當事人自己詳實陳述,因為確實沒有依照申辦時的

maniaque, 26F
條款,還擅自出借給他人使用

maniaque, 27F
無犯罪幫助意圖(沒刑事),但認不認有共同侵權,看法院

maniaque, 28F
應該是單純民事訴訟吧......

maniaque, 29F
"刑事應該有機會pass"(上面有寫錯,這才是正確的)

yesohya, 30F
"美國護照難辦銀行戶頭" 這句就是詐騙

yesohya, 31F
有時候外國人還比本地人還好辦

yesohya, 32F
因為不會受到金管會那個要求只給地緣戶開戶的建議絆住

yesohya, 33F
A辦個華僑證或有居留證就能開戶拉 比國人好開 XD

maniaque, 34F
"難"不代表 "不行",但歪國人本來就比一般台灣人難開戶

maniaque, 35F
就跟你出國到國外銀行開戶,也是"比較難"開戶

maniaque, 36F
KYC 下去就很麻煩

yesohya, 37F
總不會C是國人堂哥A不是華僑吧? 怎麼看怎麼像存心詐騙啊

yesohya, 38F
建議C就是快想辦法掏出錢免得人家越想越不對勁改告刑事

maniaque, 39F
A都沒被B告詐欺了.......

taoist9999, 64F
用民事,沒用刑事,已經算是好的了。

taoist9999, 65F
民法第185條,C應該是躲不掉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了。

CCWck, 66F
請律師 看起來還有得打啊

CCWck, 67F
AB間可能只是債務問題 不一定該當侵權

CCWck, 68F
一般人頭帳戶被當詐欺幫助犯 是因為無法追查詐欺行為人

CCWck, 69F
這案子看起來B根本都知道A是誰 是否用C帳戶和詐欺行為無關

KHlawtel, 70F
借帳戶不是奉公守法。趕快給錢,不然變成違反銀行法、

KHlawtel, 71F
詐欺幫助犯就慘了

JustSad, 72F
如果已經做完筆錄+偵查庭,原Po敘述某些說詞已經定局。

JustSad, 73F
如果法扶所言,他們該先「舉證不知情」,不是「知情」。

JustSad, 74F
也就是第一段敘述,證明C是無辜善意第三人。

JustSad, 75F
但敘述看起來+C被使用長達8年,要如何舉證不知情?

Reichenau, 76F
你c不去告a然后說都a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