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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板板規修訂規劃及板友意見表達

時間
最新2023-06-10 14:23:00
留言235則留言,4人參與討論
推噓56 ( 560179 )
各位Insurance(保險板)板友,大家好,我是新任板主,也是初任,所以尚在摸索相關 規定及指令,若板友有發現板上相關違反板規行為,煩請在置底檢舉區推文提供,我會儘 速處理。 因本板板規已逾二年有餘未曾修訂,目前規劃欲修訂板規內容如下: 一、原二.發文格式7.[新聞]說明新增「轉錄新聞,一人一天1篇為限,並發表30字新聞心 得。」 二、原二.發文格式8.[資訊]說明新增「轉錄資訊,請附上連結,一人一天1篇為限,並發 表30字資訊心得。」 三、原三.罰則6.禁止濫用推(噓)文、隨意刪除或修改推(噓)文。但違規文章的噓文 、刪除廣告連結,或經原推文者要求刪修者,不在此限。修訂為「禁止濫用推(噓)文、 修改推(噓)文。但違規文章的噓文,或經原推文者要求刪修者,不在此限。」隨意刪 除推文規定與板規3-3重複,另廣告連結推文即屬違規,不應由發文者刪除,故修訂。 四、原三.罰則12.轉錄新聞,一人一天1篇為限。修訂為「張貼、轉錄新聞及資訊者,需附 上連結,一人一天各1篇為限,並發表30字新聞心得。」,並新增罰則「違者刪文,屢犯者 劣退。」 五、修訂罰則三.1「標題、文章及推文內,不可用明(暗)示公布或要求:站內信、電話、信 箱等聯絡資料,或保險(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執業介紹及連結(包含但不限於公司 網站、社群網站及營利之粉絲團等)。 歡迎來信索取資料亦禁止。但討論之必要,後段不在此限。」 禁止指向個人的營利(包含但不限於公司網站、社群網站及營利之粉絲團等連結)或業 務推薦、介紹行為,違反者視同業務自介。 發文自介為業務、自表業務身分(均包含但不限於保險經紀人及其業務員)等明(暗)示及 指向個人的營利或業務推薦、介紹行為:初犯者劣退及水桶365天 累犯者劣退及永久水桶 六、新增一、主旨:本板公益之釋疑 (四)關於符合上述本板核心價值及公益之文章,列為本板優質文章,板主予以設定置底以利 板友方便閱讀,視為符合本板公益。 *[1;37m針對各年齡層分析探討不特定保險商品組合之文章或文章推文推薦數達50以上 ,並符合本板之核心價值及公益情形下,且經板主審核確認後,可列為優質文章。*[m 經板主設定置底之優質文章,原則上不應隨意變更其文章內容,但考量保險商品頻繁推 陳出新,有定期更新之需要,故文章標題後段應顯示更新日期,並通知板主再次審核確認。 於板主審核確認前,得暫時取消置底。 有關「三.罰則1.禁止徵求業務或客戶的徵求文」及其他之相關罰則是否需要修改,板友 亦可推文平和表達意見,俟有共識再納入修訂。 若有其他需新增、修改之內容、罰則,板友可在公告下推文或站內信表達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85971296.A.C84.html

235 則留言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22:26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36:08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38:29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40:10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46:11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5/2023 21:47:11

Answerme, 1F
辛苦了推

Answerme, 2F
建議最常出現的徵求業務類等違規可循小組長代理期間模式

Answerme, 3F
設置底檢舉文,統一於檢舉文内推文留下文章代碼+違規樣

Answerme, 4F
態+違規ID

Answerme, 5F
[公告] 本板板規修訂規劃及板友意見表達

Answerme, 6F
節省板主處理過量站内信時間

Answerme, 7F
[公告] 本板板規修訂規劃及板友意見表達

Answerme, 8F
也支持一律不接受站内信檢舉
※ 編輯: awei181 (101.12.50.69 臺灣), 06/07/2023 13:32:30

awei181, 9F
目前板規內容優化中,將之前錯漏處修正,若板友對三.罰

awei181, 10F
則的處分額度高低無意見的話,即不再做調整,新版板規預

awei181, 11F
計本週六(10日)公告施行。另檢舉事宜,依板友Answeme

awei181, 12F
建議,已置底檢舉區,方便板友推文檢舉。

zivking, 13F
舉手,想請教發文被置頂後,本板規容許再編修內文嗎(除

zivking, 14F
修正錯字不影響原文文義之外)?

zivking, 15F
又,現行板規明定「禁止指向個人的營利『或』業務推薦介

zivking, 16F
紹行為」,由此可知,目的在排除營利行為,而營利行為並

zivking, 17F
不限招攬保險行為,藉由文章內容直接、間接連結社群網站

zivking, 18F
有營利行為的粉絲團,本板是否應該禁止?

zivking, 19F
且板規亦明定「發文、推文」自介為業務、自表業務身分等

zivking, 20F
明(暗)示,至少水桶365天,但自介若為「合法執業之保險經

zivking, 21F
紀人」,或者為「未合法領有執照之經紀人」,是否構成水

zivking, 22F
桶365天要件?抑或者本板只規範處罰合法登錄的保險業務

zivking, 23F
員?

Answerme, 24F
+1,也希望重新針對保險板規提及的"個人的營利行為"直接

Answerme, 25F
以本板設立走向,明定範圍在為其本人經營或其服務的保險

Answerme, 26F
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延伸各通訊處及團隊導購各型保險商品

Answerme, 27F
之營利

zivking, 28F
謝謝樓上捧場

Answerme, 29F
除此範圍外非為其經營及服務保險行號導購保險商品之利益

Answerme, 30F
皆不需受保險板限制

zivking, 31F
那到時一定很多組雙簧演出XD

zivking, 32F
好期待A大開示,如何界定是本人經營或服務範圍?

Answerme, 33F
有心分身帳號還是逃不過我們的火眼啦,保險板也就是做到

Answerme, 34F
避嫌就好,不需要連非商品導購的文章都計較人家的收入

Answerme, 35F
實際從業就會留下紀錄看有沒有人要揭穿罷了,論壇就給個

Answerme, 36F
基本底線定義清楚就好

zivking, 37F
以前總懷疑民代素質那麼差,憑什麼制定規範人民的法律?

zivking, 38F
後來才知道,真正草擬法案的,其實是受過專業教育的法案

zivking, 39F
助理

awei181, 241F
參酌板友zivking、Answerme及max70937等人建議後,新修

awei181, 242F
訂上述編號六【一、主旨(四)優質文章及置底相關說明】
※ 編輯: awei181 (101.12.50.69 臺灣), 06/09/2023 14:20:41

Answerme, 243F
辛苦了 推

awei181, 244F
板規已更新公告,此公告鎖定推文,有相關意見站內信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