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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第三戶換屋操作方式
各位前輩好:
夫妻兩人對換屋的操作方式雖然大致上有想法,但還是想來版上請教看看有沒有什麼我們自己沒注意到的地方
現有桃園大樓約4年,妻名下,貸款餘額約1000萬,市價約2000萬
夫去年購入台南預售大樓約700萬,預計今年5月使照
夫最近簽約桃園透天預售約2000萬,預計今年Q3使照,明年Q1交屋
預計搬入桃園透天後再把桃園大樓賣掉,因為妻身上還有信貸及車貸,收支比應該算不過,故暫不考慮把新購兩屋登記於妻名下
想請問操作方式哪個比較建議?
1. 按照購買的節奏:
台南大樓首購可貸8成
桃園透天第二房只能貸7成
身上還有一些現金足夠裝潢入住
2. 把桃園透天變成首購:
台南大樓先不貸款,現金買
桃園透天就可以首購貸8成
手上現金會花光,可能需要再把台南大樓抵押貸款作為桃園透天裝潢費用
另外因為桃園大樓有增值,希望可以用桃園透天重購退稅節省房地合一稅,是否有什麼需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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