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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我早提過應該比照股市交易
成立房市交易所
買賣房子必須如股票交易一般
放到政府律定的網路上
比照證交稅來改進現有的契稅增值稅合一稅
房仲一律變成 "類公務員" (特許機構)
(如同台電,台電員工不是公務員,
只是臺灣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事業機構)
服務費一律由政府收,再分潤給"公務員"當獎金
沒有任何人可以逃漏稅
連親屬交易也無法逃脫
而且還由政府擔任履約保證功能
這也可以逐步擴展到租屋市場
我想這樣最符合覺青魯空的心態
讓房仲就用公務員的心態來帶看房子就好
買方賣方要約看要帶看都要交規費
少了房仲這個覺青魯空所謂的,房價漲價的"幫兇"
這樣房價應該會大跌吧!!!
有人要去請願聯署嗎?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 引述《Jodaro (linorth)》之銘言:
: : 每次去看房 房仲10個9個菜
: : 一個還會撒謊騙人
: : 一問三不知 細節還常常講錯
: : 很多時候成交根本只是靠買賣雙方各自努力
: : 房仲功能就是帶進小房間增加交易成本
: 買過自售就知道
: 100間堅持一定自售99.87間都是屋主怕人賺想賺更多
: 嘴巴講很好聽幫你省成本,事實上不是
: 一個比一個高
: 至於你說的騙
: 我承認99.87%房仲都會隱瞞真實價格,因為人就是貪心
: 你出價1000,房仲一定是回報950
: 因為屋主不管回報多少一定說太低再加
: 相反屋主1000會賣,一定跟你回報1050
: 就算這房子市值1200,屋主1050就願意賣,買方還是會覺得太貴
: 反而是去買法拍屋看到一堆人,擔心要跟你搶同一間,價格自願亂加
: 尤其透過代拍公司
: : 政府該把房仲業收歸國有吧
: : 房仲就是只有接線生功能而已
: 你去過台電 台水 等國營事業你就知
: 還有很多有民眾服務的公部門
: 看到那樣你覺得他能幫你爭取什麼
: 因為是公務員身分幫那一邊都不對,都是會被申訴檢討
: 買方要屋主降價去盧屋主降,這樣也是行政不中立,相反叫買方加也是
: 至於屋況告知
: 你看過法拍屋公文就知道,一定是一樣那副德行
: 看屋你期待他會好好介紹嗎?
: 兩個4-5萬薪水就被說米蟲,更不可能有獎金,講錯話又要被要求賠償
: 會出現我就是1-5的0900-1200,1300-1700,能看屋幾點要我有空,其餘無法配合
: 遇到A案也不會有人主動打給你
: 反而是整天看電腦還是泡在機關的,投資客買去(監理站黃牛你說呢?)
: 覺青都認為別人賺他很多
: 一個便當80元就噴人土匪
: 所有人都有0毛利0工資,自己要高毛利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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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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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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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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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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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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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11:26
417
Re: [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home-sale07/04 12:46
17 則留言
oberon1013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請益] 這樣的租賃條約有違法嗎?
以房東角度回 先說第二點: 公版租賃契約中,提前解約勾同意 然後寫復帶條件 1.雙方同意,如租客有下列狀況, 表示租客用行為表達要求提前解約 (強調是租客要求) 2.開始寫狀況, 比如租金欠繳7日 抱歉我就只有七日耐性 要找四個月的去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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