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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 引述《NTUST (國立金城武科技大學)》之銘言:
: 很多人說80%變相減薪
: 很多人說他們本來就沒有試用期
: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吧
: 太多企業是給你試用期大砍薪甚至半薪
: 或是試用期拖超久不給你轉正
: 試用期法制化
: 對於沒有試用期或試用期全薪的人沒有影響
: 但對於試用期被大砍薪或拖超久的人
: 這才是保障好嗎
: 你試用期最多就是三個月
: 超過就要轉正
: 而且不得大砍薪,低於80%就是違法
: 這是限制惡劣雇主的優良法案吧
: 這才是真正保護勞工耶
我只能說 立這個法的人 立意良善
但是跟這個版上大部分人一樣,沒見過真實世界
沒有太多投履歷、面試、談薪水的經驗
任何規定首先要考慮它的可行性,沒辦法執行的規定
等於沒有規定
我如果是HR,我馬上就把104上面簡介跟公司規定
修改成,入職後三個月內會有首次考核
考核成績優良者,薪資會依實際情況做出調整,並享有XX福利
我一句都沒提到"試用期"三個字
但實際上,上面就是試用期
勞基法訂定的那個年代,在立法的那一批人的專業
跟現在這一批比,強的太多了
現實存在試用期,但是沒有入法就是因為
這是勞方跟資方雙方同意的契約行為
有各種樣態,沒有辦法以立法方式把所有具體會發生的情況
具體規範在法律中,技術上辦不到
這個立法的提出,就只是想當然而,根本沒有具體去了解
這件事情為什麼存在,反射性的就提出一條頭痛醫頭的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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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跟中國建立溝通的陸委會 折損半打部長的教育部
答不出是誰決定發車的交通部 台灣不缺電的經濟部
合法不合理的的勞動部 自許東廠的促轉會
嗆聲要幫阿扁出氣的監察院 領導農民起義的農委會
斷交最多搶不回詐騙犯又逼死外交官的外交部
角逐幹話王的功德院院長 選舉輸了越多票官位越高的敗選者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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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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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4/3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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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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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4/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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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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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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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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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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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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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HatePolitics05/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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