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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新北:賴清德老家就是違建 民進黨再翻法
新北:賴清德老家就是違建 民進黨再翻法令回擊
中時 曾薏蘋
新北市政府指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老家就是違建;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表示,市府發言人今
日稱「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但《新北市政府核發
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眾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明
顯跟發言人的說法相違背。
他強調,侯友宜目前是新北市長,市府各局處及發言系統應該就法論法,說法勿一改再改
,一變再變,把權責機關依法行政認定的事宜淪為選戰攻防的議題,不僅有違行政中立原
則,市府立場和態度更是自相矛盾。
卓冠廷表示,賴清德上午受訪時已經說明的相當清楚,老房子是他出生前就有的家,是礦
工的工寮,在民國60年台灣實施建管法令之前就存在,在民國60年左右也拿到84號的門牌
號碼。
卓冠廷認為,新北市政府都有賴清德副總統老家的資料,包括市府當初發給門牌號碼的日
期,是不是在區域計畫開始實施的民國70年2月之前,市府也可以立刻調航照圖證明,很
多的行政作為,市府都可以做,以盡速釐清社會疑慮。
卓冠廷質疑,市府發言人今日竟稱「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
一項」,但《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眾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
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明顯跟發言人的說法相違背。
卓冠廷認為,新北市府發言人,若是為了製造賴清德老家是違建、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困難
的社會輿論,做出與法令不合的發言,是完全違背行政中立,甘願做侯友宜的打手,這點
非常不妥,並且與昨日地政局、工務局說法不同,實在無法理解。
卓冠廷強調,他們態度很清楚,就是若有任何疑義,會全力配合新北市府及相關單位認定
來處理。賴清德上午受訪也強調,如果有需要配合,包括各種提供資料或者進行怎麼樣的
程序,都願意配合。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907003480-260407?chdtv
有時候都覺得這個黨,是大腦有洞?還是絕頂聰明?
人家新北市是說「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
給偷換概念成「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
一個是「認定合法條件」,一個是「申請應附文件」,故意搞混喔?
還可以酸對方說法相違背?是HOHO的打手?
順便附法條規定
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三、合法房屋證明之申請及核發,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代理人(以下簡稱申
請人)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土地所有權相關文件:
1.地籍圖謄本。
2.土地登記簿謄本。
(三)內政部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臺八九內營字第八九0四七六三號
函規定八種證明文件之一:
1.建築執照。
2.建物登記證明。
3.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
4.載有該建築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
5.完納稅捐證明。
6.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
7.戶口遷入證明。
8.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
關測繪地圖。
前項代理人應檢附委託書(附件二)。
本府如不能依申請人所附證明文件而得認定或因其他情形認為必要時
,得請各有關單位提供資料再行認定。
本府依職權或依申請人所附文件並會同地政、戶政事務所勘查現場房
屋座落位置之門牌及地號,經審核各項證件與現場勘查房屋合於第二
點規定者,於核可後發文並建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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