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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看不懂高虹安的策略....
她這案子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開記者會承認自己「拿私人公司那套助理回捐公積金」,「新科立委涉世不深」。
然後「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並賠償國庫三倍金額」。
還跟助理道歉,並表示會補回所有回捐金額。
最後希望立法院能跟新科立委好好講解,不要再有下一個不熟悉制度的受害者。
用錢來換取法律上的緩刑,還可以將自己說成涉世未深的小白兔受害者。
這樣不就結案了嗎?
為什麼他要開記者會嗆檢察官啊啊啊啊啊????!
我看不懂高虹安在想什麼啊,這案子明明就不複雜。
這件事就是私人企業常有的公積金問題,依台灣法律公家機關就是不准回捐私用。
沒那麼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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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2.2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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