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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bUM97mQ neverfly 政檢6-2 7-2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neverfly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35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此外,若有誹謗行為或討論內容無關板務者,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
同樣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bUM97mQ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檢舉文的舉證沒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2453831.A.C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6-2
還在審理的案件非當事人請不要亂發言!
偷渡意見意圖影響判決
有意見請審理完畢再發建議文
7-2
誹謗我加工證據 我的圖是在解釋上下文因果關係 何來加工之說
他才是故意只抓那張圖來誹謗我
我前半段的檢舉文 一樣把不相干的發言全部刪除了
他為什麼不把整篇檢舉文全部截出來?
斷章取義非常不可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14.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2470355.A.DAF.html
43 則留言
luciffar 作者的近期文章
[建議] 放寬每日檢舉上限至十篇
好像有版主上任至今都沒發過公告 主動海巡的似乎只有一位版主 而且每天發好幾篇公告 粗估違規大多是2-2字數不足這類沒有爭議的 一天大概就十篇以下吧 聽說版主只能連任一次?(不確定) 未雨綢繆 這屆就先把檢舉上限提高至十篇 方便版友幫忙沒空海
[申訴] #1bZNtp8N 申訴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bZNtp8N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ZN7_Zs ken121 │ │ 文章網址
[建議] 新板規第三章從嚴審理
新板規建議增加: 1.兩次攻擊 沒有帶主詞 視同攻擊發文者 舊板規好像有 不曉得怎麼被拿掉了 奇怪 要罵人不會加個XX粉 塔綠班這種可以免責的主詞嗎? 一定要罵到被人檢舉 然後上來版主又直接給你個不明確?? 然後又要勞師動眾 申訴 上小組
[申訴] #1bHvHrsR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bHvHrsR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HujNpG golden │ │ 文章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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