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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翁曉玲提總統二輪投票挨轟嗆「去買我論

最新2024-03-10 03:02:00
留言35則留言,13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7325 )
1.媒體來源: newtalk 2.記者署名: 張柏源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翁曉玲提總統二輪投票挨轟嗆「去買我論文!」 黃暐瀚:修法根本無用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提案將我國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制,挨批逾越憲法。然而,翁曉 玲面對質疑則秀出自己的博士論文反嗆,她的法學素養和學問輪不到別人評頭論足。對此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翁曉玲應該提「修憲」而不是去修「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法 律就算修改通過,憲法依舊卡關,依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的原則,修法根本無用。 黃暐瀚在臉書發文指出:「二輪投票,違憲。有立委想把總統大選改為『二輪投票』,提 案連署要修「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聽了嚇一跳,以為開玩笑!二輪投票,明顯違憲。憲 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 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1 聯名登記、2 票多者贏。」 黃暐瀚續指:「主張『二輪投票制』者,應該提『修憲』,而不是去修『總統副總統選罷 法』,理由很簡單,法律就算修改通過,憲法依舊卡關,依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的原 則,修法根本無用。想改二輪制,可以!請提修憲,不是修法。另外,市長選舉,立委選 舉,所有單一席次的選舉是不是也一併改成『二輪制』,都請一視同仁,一體適用。」 針對違憲疑慮,翁曉玲指稱,我國行憲之初,憲法本文第46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 ,以法律定之。民國36年當時制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條和第4條規定,總統 、副總統係以「得國民大會代表總額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選」,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 「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3-09/911589 6.備註: 二輪制到底哪裡違反「票多者贏」這結論?? 即使贏者在第一輪非最多票,但選舉過程尚未結束,就跟開票到一半一樣啊! 既然沒有「違反、牴觸」,那自然修法不影響。 前幾日吳思瑤提出: 『1994年修憲時,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二讀會已明確「否決」了訂定當選門檻,「否決」二輪投票的修正案, 而通過了「以得票數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我沒查到相關否決內容,不過依黃字顯示,感覺上否決的是「當選門檻」,也就是 50%, 60%, 70% 這種比例門檻。 要知道二輪制雖然被稱為絕對多數,但最終得票一樣可以低於總投票者的一半 (第二輪一樣可以廢票或拒頭)。 而且最重要的是:既然重要為何不明文寫入憲法?? 再回到本篇新聞,是不會先請大法官釋憲?還是有人連請釋憲都不敢? (釋憲結果不論,至少有做出解釋供參) 講完個人認為不違憲理由,來說一些看法 1. 二輪制叫才是多數民意 ----------------------- 這講爛了,但一定有人認為沒必要。 其實這次高嘉瑜就是絕佳範例。 放到總統選舉,中共其實要對付很簡單,只要培養基本教義派的把鐵票吸走就好。 反正簡單多數決差一票就是輸。 這樣你會覺得安心? 2. 減低棄保效益 ------------------------ 從小看選舉棄保很厭煩了拉! 其實這跟上面理由很類似。 3. 讓候選人不會躺著選 ------------------------ 我就不說案例,一樣:反正簡單多數決差一票就是贏。 躺就好了~~ 4. 吳思瑤:要進一步試算因為選制改變,會影響、耗費的社會成本等。 ------------------------ 所謂: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難道不該花心力選出更適合的人? 5. 黃暐瀚:..... 一併改成『二輪制』,都請一視同仁 ------------------------ 覺得滑坡,不過嚴格來說沒意見 上面應該夠客觀吧! 我看不少人都試圖帶風向,好像改二輪一定對誰有利。 事實上抱守簡單多數只對蔑視民意的人有利, 用些小手段就能選上,誰要好好關心人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2.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982928.A.3DC.html

35 則留言

devidevi, 1F
2輪制就不能以柯養綠了49.159.219.21
所以你對中共培養基本教義派搶票的方法很安心?

Leo4891, 2F
連名嘴都比你懂憲法 呵呵1.160.107.78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19:22:34

Billowing, 3F
票多者贏 已經當選了還給你二輪?223.137.219.118
開票到一半這形容看不懂? 訂定二輪制的話,第一輪完選舉流程尚未結束!! 你是不是會拿著 17:00 電視台開票去中選會抗爭的人? ----- (附加)憲法可沒有明文規定幾輪。 你要滑坡說來個100輪也可以,只是這種方案絕對會有民意擋下。

cosplay314, 4F
支持二輪啦61.227.211.19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19:30:58

Jetame, 5F
改成BO5好不好223.137.158.199

sppmg, 6F
上面這啥?49.216.172.217

Jetame, 7F
還是KO制 選到一方放棄為止223.137.158.199

Jetame, 8F
憲法規定就是一輪啊 不然當初修憲幹嘛223.137.158.199
「選到一方放棄為止」 這點就違憲啦! 無限期選舉這點如果不違憲也是會被民意擋下。 「憲法規定就是一輪啊」 你告訴我文字在哪?? 不要自己猜啊!當自己大法官?^-- 更新:繕打時沒要嗆人意思,改暗化顏色。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19:35:16

edwin11017, 9F
開票到一半是你自己的過度解讀 憲法27.52.103.28

edwin11017, 10F
明定票多者贏 沒說要第二輪票多者才27.52.103.28

edwin11017, 11F
27.52.103.28
或許有點過度。 但我重點還是:完整流程尚未結束。你拿中間過程說票多?

edwin11017, 12F
要第二輪 1936年版就有明文寫在憲法27.52.103.28

edwin11017, 13F
裡面 後來被改掉了27.52.103.28
哦!這我不知。不過仍然不「違反」現有啊。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19:38:19

mortleo, 14F
否決了第一輪票最多者當選的結果111.253.221.33

edwin11017, 15F
憲法寫明票多者贏 你現在是改成票多27.52.103.28

edwin11017, 16F
者不算贏 要第二輪票多者才贏 當然是27.52.103.28

edwin11017, 17F
違憲了啊27.52.103.28
上面兩位解釋我會覺得有問題但的確是一種好反駁。 要我說的話仍然是認為憲法沒明文規定幾輪的文字。 要舉例可能像是: 因為票多者贏指的是,而非其中一部份。 對二輪制來說,1,2 輪是一體的。

edwin11017, 18F
你自己可以在這邊超譯憲法當大法官!27.52.103.28

edwin11017, 19F
被質疑卻要別人不要當大法官??27.52.103.28
我當然不是想自己當大法官,不然怎會說他們應該去釋憲! 是 Jetame 信誓旦旦說:「規定就是一輪啊」 那如果沒有明文規定,這就是在「解釋」範疇了。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19:46:13

tangsys, 20F
改投票十輪大家覺得怎麼樣114.44.204.112
吃飯去,拋磚引玉說說想法。 然後中共可以考慮培養在台人才了。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20:01:06

zephyr105, 21F
奇怪 制度問題 乾人P4223.137.79.121

zephyr105, 22F
單從 民意概念出發 就沒過半的總統 到223.137.79.121

zephyr105, 23F
底是要怎麼領導國家223.137.79.121

zephyr105, 24F
一堆法案 卡那麼多年 公務人員怠惰 某223.137.79.121

zephyr105, 25F
人不受訪這麼多年 不就證明這套 很爛223.137.79.121

zephyr105, 26F
223.137.79.121

zephyr105, 27F
黃也很奇怪 一個法學博士難道輪得到你223.137.79.121

zephyr105, 28F
來嘴 名嘴很屌是嗎223.137.79.121
法學博士也不是聖人,但要嘴他請拿出有力說法。

oneIneed, 29F
二輪投票制並不違憲好嗎!結果依然是票1.162.148.182

oneIneed, 30F
多者當選啊,用這理由反對是當人白癡?1.162.148.182

IRPT001, 31F
重點是二輪 白票不一定投藍啊?220.141.226.34
不一定。 所以我這也沒想要去討論誰會得利。 討論制度不因人設事。 (設想:如果藍覺得綠的厭惡值比較高,結果太囂張。 說不定第二輪反倒/繼續輸給綠。 最終能得勝的只有能符合多數民意的人。)

IRPT001, 32F
問大法官比較快吧220.141.226.34
只怕有人只想簡單多數、混水摸魚,瘋狂阻擋釋憲。
※ 編輯: sppmg (49.216.172.217 臺灣), 03/09/2024 21:43:06

aortic, 33F
不用在那邊紮稻草人說有人要阻擋釋憲。42.77.227.37

aortic, 34F
不要以為二輪絕對多數能多公平,現實就是42.77.227.37

aortic, 35F
可能會存在a>b, b>c, c>a的問題。42.77.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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