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最新2024-02-08 09:39:00
留言27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6 ( 7119 )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APPENDIX - 律師聲明稿 : 針對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聞稿回應內容: : 1.行政法院將假處分之聲請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法院認為本件屬於私人產權爭議 :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師也都認為屬於所有權的爭議,那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奪取 : 私人資產? : 2.基隆地方法院於113年1月26日發函要求基隆市政府7日內表示意見,但基隆市政府無視 : 法院之要求,直接於113年2月1日違法指揮數十名警力攻堅佔領商場,至今無法說明法令 : 、法院之依據為何? : https://imgur.com/a/XZW7163 其實屬於行政法院還民事法院管轄,主要看你爭執的標的是什麼? 如果你主張政府的行政行為有問題,那就是歸行政法院管。 如果你主張民法的權利義務有爭議,那就是歸民事法院管。 如果照律師主張的,行政法院認為只是屬於所有權的爭議,移往民事法院, 主要有兩種可能, 1. 可能律師不小心,把應該向民事法院主張的所有權爭議,搞錯審判權, 跑去去向行政法院主張。(這種錯誤,當事人應該要抖兩下) 2. 可能律師沒搞錯,原本有主張政府行政行為有疑義,但行政法院認為沒爭議, 那這時再吵政府的強制行為就沒必要了。 只是律師要不要先搞清楚,政府行政行為到底有沒有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9.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327259.A.A43.html

27 則留言

takechance, 1F
政府要半夜行政嗎? 有無提報加班費?111.243.101.225

ifay, 2F
普攏共律師先解任才有救49.230.225.127

takechance, 3F
政府官員半夜強姦良家婦女,試問算不111.243.101.225

takechance, 4F
算行政行為?111.243.101.225

dosoleil, 5F
爭所有權&移交義務偏民事 政府後來用公36.237.4.111

dosoleil, 6F
權收回算行政法 這事本來就兩頭燒36.237.4.111

vicious666, 7F
當初南鐵強拆都是在半夜啦,有夠雙標61.228.245.14

dsfrf, 8F
https://youtu.be/v4WSQc3TfHw 笑死,你他42.77.174.106

dsfrf, 9F
媽當年南鐵也是半夜凌晨強拆阿。就連市區挖42.77.174.106

dsfrf, 10F
馬路一堆都是半夜才敢在那邊挖整條,你他媽42.77.174.106

dsfrf, 11F
照這個邏輯484路底下有埋黃金偷挖不敢講?42.77.174.106

phenom42, 12F
半夜不能行政那你們以後半夜不準報警啊223.140.107.128

GeorgeKimo, 13F
如果明知民事糾紛訴訟中,卻用行政行182.155.106.129

GeorgeKimo, 14F
為強制接管,不是請民事的強制執行,182.155.106.129

GeorgeKimo, 15F
算不算有爭議?182.155.106.129

ImBBCALL, 16F
你被打,你要報警還是走告民事,還是立125.228.136.11

ImBBCALL, 17F
即防衛反擊是你的選擇125.228.136.11

ImBBCALL, 18F
除非法律法理上有優先列後or競合的問題125.228.136.11

ImBBCALL, 19F
,不然就是你愛怎麼選就怎麼選125.228.136.11

ImBBCALL, 20F
要併行還是自排順序,合法就行125.228.136.11

GeorgeKimo, 21F
用救濟權的角度看,民事糾紛被用行政182.155.106.129

GeorgeKimo, 22F
權處置,找行政法院卻不理,真官呀!182.155.106.129

ImBBCALL, 23F
我猜是律師聲明的問題125.228.136.11

ImBBCALL, 24F
還有公私法區分在行政法一直是一門玄學125.228.136.11

ImBBCALL, 25F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ImBBCALL, 26F
不過本案還是要看律師聲明的標的,不過125.228.136.11

ImBBCALL, 27F
我們目前也看不到125.228.136.11

violetking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問卦] 為何援助烏克蘭不能公開?
沒公開,造謠,移送法辦。 公開,洩密,移送法辦。 以後政府只要全列機密,吹哨者就二選一。 誰能更懂玩
Re: [新聞] 公務員爆出走潮…過勞成常態 新北市府缺
: → bill403777: 不爽就滾不要抱怨 才有機會改變職場環 114.137.112.179 04/28 14:31 : → bill403777: 境 114.137.112.179 04/28 14:31 : : 所以我滾了,但
Re: [新聞] 公務員爆出走潮…過勞成常態 新北市府缺
政府這幾年做了超多改革。 司法改革,改到法官跳樓,書記官過勞, 同樣的行為有人沒事,有人重罪。 居住正義,改到房價越來越高, 政府帶頭炒房,政府不是管房價, 而是延長房貸年限,債留子孫。 轉型正義,轉到中立機關塞一堆不中立的人, 轉到自己人
Re: [新聞] 台電稱少數人滑3C卻酸言酸語 王鴻薇批:
突然想到,以後缺電, 直接先斷民用網路,沒了網路, 3C直接變成磚塊,在家無聊, 就會決定關冷氣出門, 立刻可以解決限電危機。
Re: [新聞] 未迴避譴責案遭沈伯洋酸「笑死」 吳宗憲
不過立法院的議案要通過,要出席委員過半同意。 未取得過半同意,就是未通過。 6:6就是未過半,自然也沒通過。 主席有沒有投,也沒差。 而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委員也只有在有財產上利益需要迴避,非財產上利益就不用。 這案看不出來有何財產上利益。
Re: [新聞] 快新聞/徐巧芯捲入大姑涉詐案延燒 林
若放屁,恐污染空氣。 若闖紅燈,恐違反交通規則。 若隨地大小便,恐污染水源。 要評論至少要有影子,現在是連影子都不用, 直接插根稻草人就可以評論了....
Re: [新聞] 苗博雅揭穿搭行頭「LV裙破十萬」徐巧芯
身為法律系畢業,雖然考不上律師, 但監督人家穿著,未免太不專業。 身為台北市議員,去監督立法委員穿著, 況且立委穿啥衣服,跟台北市政有何關係, 也管太寬了。 就算是,立委不能穿LV,是變成政治新標準了。
Re: [新聞] 徐巧芯酸詐騙受害者「貪小便宜」苗博雅轟
我記得苗議員是法律系,最近又電爆統神, 邏輯應該非常的優秀。 記得這案子,徐立委是酸苗議員,貪小便宜。 苗說徐酸詐騙受害者「貪小便宜」。 前提是苗=所有詐騙受害者。 但是苗很明顯不能代表所有詐騙受害者。 所以要精確地來說,徐頂多是指苗案的詐
Re: [新聞] 上一代買房很輕鬆? 吳欣岱揭「軍公教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上一代買房很輕鬆?吳欣岱揭「軍公教愛買房」:裝著空氣和資產 軍公教愛買房!!! 現在軍公教是只能想買房吧,那個鬼薪水是要怎樣愛買房。 年改後,年輕軍公教是買得起房嗎? 整天只會搞階級鬥爭,勇敢一點就去學對岸, 至
更多 violetking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