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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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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9-20 00:07:00
留言57則留言,38人參與討論
推噓22 ( 24231 )
以後看到汽機車違停是不是也可以踹倒走過去,反正按大家說法折舊算一算也沒多少錢,要是踹倒害我受傷還要加告一條傷害罪,至於踹倒的車上有人,也不能抵觸我行人的絕對路權吧?https://i.imgur.com/OdBVJBj.jpg
Re: [新聞] 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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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則留言

alittleghost, 1F
要“不小心”繞到碰倒,不能直接出腳踹喔

drinkmywater, 2F
還好我都停停車格

clander1028, 3F
車版的邏輯看起來是這樣 支持全部踹倒

keineAhnung, 4F
對啊 給你錢你快踹

liko7676, 5F
那些支持踹的都沒想過二輪仔會更慘

Anderson0819, 6F
可以走過去碰倒然後跌倒唉唉叫說違停害我跌倒啊

refgdata, 7F
就反指標,現實還是一樣繞過去

reallocust, 8F
26劇理想之城裡有句話講的很好:做事情考慮的從來

reallocust, 9F
不是對錯,而是利弊權衡

reallocust, 10F
可不可以從來不是對錯考量,而是自己能否承擔責任

wizozc495711, 11F
等判決出來行人要是真的沒事我就來行使我行人的絕對

wizozc495711, 12F
路權!

alwang, 13F
旁邊穿越道還有那麼大的空間 踹倒沒有必要性

Brioni, 14F
好喔,去踹呀

snailking, 15F
網路上出一張嘴的那麼多,可憐

deann, 16F
很好啊 支持只要違停就可以合法排除障礙

y78999, 17F
我只看到左前方的 冬瓜肉飯, 不知好不好吃?

MK47, 18F
看看高雄老人的行動力 PTT就剩一張嘴

ksk0516, 19F
去啊笑你不敢啦四輪大爺

wizozc495711, 20F
奇怪我走路怎麼是四輪大爺?還是點出兩輪違停就是大

wizozc495711, 21F
爺!

ksk0516, 22F
快去啦少嘴砲

PPPGGG, 23F
如果你覺得賠錢沒什麼 自己決定阿= =

wizard6636, 24F
政府無作為,警察抓違停很難?還要人民以暴制暴?

Csir, 25F
革命敢不敢

jock78, 26F
不消被絆倒,要躺在地上唉唉叫,違規機車害我受傷

jock78, 27F
,在叫警察來,去醫院驗傷看心理醫生,有心靈創傷

bigbaixiong, 28F
會去踹的時間成本真的很低@@ 浪費一堆時間圖個爽

EKman, 29F
停人行道很好檢舉,檢舉就可以了,這種違停仔在收到

EKman, 30F
罰單時會很不舒服

Bimmer3698, 31F
在板上喊踹,現實大多都是開車溫吞,可能連喇叭都不

Bimmer3698, 32F
太敢按,然後用溫良恭儉讓守法有禮來包裝自己的懦弱

Bimmer3698, 33F

cospergod, 34F
問問上一篇的兩輪仔要不要阿 可悲整天掛網

ultratimes, 35F
你是活在先禁國家,不是先進國家

kissa0924307, 36F
支持你踹 不要縮欸

Tahuiyuan, 37F
還要塗車牌哦,自己的車也在裡面?

bighat0413, 38F
去踹啊 我支持你 但你不要只會說啊 不要當俗辣啊

k1400, 39F
你有錢賠的話沒什麼不可以

Kronecker, 40F
這不就車道分割而已,只是人不在車上而已,不算違

Kronecker, 41F
規吧,歐美各國都鼓勵機車這樣放,空間利用率最大

Kronecker, 42F

wizozc495711, 43F
到底要講幾次 等新聞判決出來辣 要是如PTT說的不用

wizozc495711, 44F
賠 那我自然會去行使行人路權

ak77889, 45F
人家敢 你發文 光這就是區別

pee915, 46F
違停仔車牌還已註銷,看樣子車主就是垃圾

whitecow, 47F
4

rainy870623, 48F
百分之兩百支持,反正危害到你的路權就踹就採管你

rainy870623, 49F
腳踏車機車轎車公車水泥預拌車一律踩爆,如果後續

rainy870623, 50F
有賠償問題負責任的話絕對支持!

EX37, 51F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不動聲色檢舉不好嗎,何必硬

EX37, 52F
碰硬

court, 53F
真的狂

relaxcloud, 54F
你照片這例子有點不一樣,斑馬線還有路能走,新聞

relaxcloud, 55F
的是完全被馬3堵死

ozaki1986, 56F
本來就可以弄倒,沒看過重機被弄倒,找的到人陪?

ozaki1986, 5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