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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接近一年的關係以消失封鎖收場

時間
最新2023-07-25 01:19:00
留言158則留言,40人參與討論
推噓-6 ( 2026112 )
※ 引述《pu101234 (加納)》之銘言: 你講的是人話嗎?根本欠噴 你說的這句「你們只是在試著來往,甚至不是交往,她當然可以不努力就直接斷」 標準偷換概念,玩文字遊戲 原PO已經跟那女的頻繁出遊,來往「好幾個月」了 好幾個月喔,不是幾天、一兩個星期 然後女方「知道原PO喜歡她,還選擇跟他繼續互動下去」 她做出這個選擇的當下,就必須要對這段關係負責了 並不是說她有義務要跟對方交往 而是「她有責任讓對方明白彼此在關係中的位置,以及她對關係的認知、期許」 然而她完全逃避了這個責任 她只想確保自己是安全的,只要自己安全,其它的與她無關 原PO會不會受傷,她不當一回事 連好好說一句 我決定離開了 都辦不到,懦弱到不行 然後,原PO因為很無助很難過,所以才會想要去得到一個答案 這完全是人之常情,再正常不過的自然反應 結果你打一篇文去檢討他,有毛病嗎?? 你跟這女的有什麼兩樣?? : 單就你的論述方式與想法,我就覺得或許你給人的壓力蠻大的。你可以參考看看。 : 「這個多的月來的相處,對你來說不值一文嗎?」這句話頗有問題。好像這麼多個月的相處(非交往、只是相處看看),就一定要對你有鄭重適當的交代了,不可以是「不值一文」或是「淡出消失」的。 : 下面果然又一段「有什麼想法不能好好溝通..可以理性的說再見卻要用這種處理方式」。 : 所以第一,你希望她先和你溝通,不要直接說再見,她應該先努力處理看看。但實際上是,你們只是在試著來往,甚至不是交往,她當然可以不努力就直接斷。你的想法仔細想想是很不妥的,甚至有點令人不適。再來第二,你的意思是就算要說再見,也必須照你說的「理性的方式」,不可以淡出再見、封鎖再見。 我只想說,誰規定的? : 光是你要求這麼多,我就有點懷疑你真的會讓她一兩句話就和你說再見嗎? 你不會在溝通的過程中質問她「難道過去這些相處都不值一文」嗎? : 最後,你還希望一個並沒有和你交往、只是和你試著相處,並且已經和你說再見的人「看到這篇,看看網友們的意見」。 幹嘛? 要她學習一下、改進一下自己的再見方式嗎? 因為她沒有好好給你個交代? : ~~~ : 很多男生交友最後會把人逼跑問題在哪裡? 就是事情不順時,他不能夠平靜接受,反而會希望有誰能給他個答案、正確做法、改進方式。基本上就是希望有誰可以對這件不順的事負責就對了。「你說哪裡不好,我改,我改了事情就應該順了、我改了你就要接受」。差不多就是這樣的下意識。 : 也許連本人都沒意識到自己給人的壓力。來po文下面一堆同溫層安慰,你就更不會意識到真正問題在哪裡。今天你還希望讓這個「完全不需對你負責的」女生看這篇幹嘛? 你是她的老師? 有搞這種恐怖行為的時間,還不如調整一下自己的想法。也許下個就會比較順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88.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9968117.A.049.html

158 則留言

sea130281, 1F
選擇繼續互動就要對這段關係負責?????
你看不懂中文是嗎?? 我說: 並不是說她有義務要跟對方交往 而是「她有責任讓對方明白彼此在關係中的位置,以及她對關係的認知、期許」 先去把國語學好再來跟別人討論問題
※ 編輯: lafesta (1.171.88.95 臺灣), 07/22/2023 03:44:38

pu101234, 2F
所以本版規定討拍只能拍?那通篇原PO的單方說法也不

pu101234, 3F
少人覺得不以為然,我就是以女性視角反駁他的單方想

pu101234, 4F
法盲點罷了。

pu101234, 5F
你的文章有同樣的問題,不管你又在非交往關係中提什

pu101234, 6F
麼見鬼責任之類的,男方的單方說法你全數買單,那你

pu101234, 7F
怎麼沒看到原原PO有說「他也不太理解女方的想法也許

pu101234, 8F
get不到她的意思」這一段。他們就是溝通有問題的啊

pu101234, 9F
。然後你還全信男方的描述,據以判斷女方多過份多不

pu101234 , 10F
負責任?
你說什麼廢話  版上哪篇回文不是根據發文者現有內容為基礎的  按照你這邏輯,你回個屁文?有什麼好回的,你在當事人現場嗎? 既然不在不會把嘴閉上?

pu101234, 11F
所以為什麼非交往關係中絕對不能要求什麼權利義務,

pu101234, 12F
因為他們就是有可能不適合到連好好結束都做不到,所

pu101234, 13F
以才說是「試」。你硬要賦予什麼責任,那不就是為了

pu101234, 14F
最後事情不成的時候可以究責嗎?就像原PO的po文,也

pu101234, 15F
像你現在在做的事。

pu101234, 16F
不適合的兩人,溝通都搞不太清楚的兩人,在試的階段

pu101234, 17F
就吹了,不是很正常、很好嗎!還要責任、還要究責?

pu101234, 18F
是有多賴皮。
你連身為成年人最重要的基本品質都不具備 文明社會是默認一件事的: 我跟對方建立了某種關係,我們相信雙方在關係中會有基本的契約精神 正常人在這個契約精神下,會主動在關係中給對方「明白彼此關係」的權力 這個契約精神不是法律合同,而是某種默契,大多數的人際互動都是基於它才能存在的 我知道你很難看懂,再強調一次 是「給對方明白彼此關係」的權力 你為什麼去便利商店消費不用每次都被當賊全身檢查?就是因為這個契約精神 儘管有少部分惡劣的人會破壞這件事,而該被譴責的是這些人 在原PO的關係裡,沒有契約精神的是女方 你少在那邊屁什麼 沒人有義務、責任啊...blahblah 這種洨話 如果契約精神不重要,這個世界上就沒有渣男或婊子了,他媽能理解嗎? 因為渣男或婊子才是有利生存的最佳行為,同理,也沒有所謂騙砲、工具人 你自己之所以能在社會上生存、找工作、交朋友,全是因為別人遵守了契約精神 否則一切都回歸到叢林法則,還輪得到你發文嘴別人?
※ 編輯: lafesta (1.171.88.95 臺灣), 07/22/2023 04:47:32

yaokut, 19F
離題:朋友當初就是想當面跟追求者講清楚(沒收任何

yaokut, 20F
禮物/沒給任何錯誤期待),被情殺,還被偽裝成殉情

yaokut, 21F
。只能說單論「確保自己安全」這事,還真的沒啥問題

yaokut, 22F
撇開情殺這麼慘的情況,女方應該也是知道要講清楚,

yaokut, 23F
需要來一場「溝通(不斷陳述自己不是女方想的那樣,

yaokut, 24F
是很有誠意的),挽回(女生不喜歡的,會努力改變)

yaokut, 25F
,最後接受(才怪)」的辯論大會。搭配女生提及男方

yaokut, 26F
有需要就求助醫生,不要因為情緒影響別人,可能女方

yaokut, 27F
對這男生的認知,比他想像的,還要不佳,就是了。
你這個案例跟原PO完全不同 原PO文中女方本來有很多機會可以用更好的方式結束這段關係的 最後走到這一步,她責無旁貸 
※ 編輯: lafesta (1.171.88.95 臺灣), 07/22/2023 04:50:55

yaokut, 28F
也許女生從頭到尾都不認為有給任何錯誤認知 XD 普通

yaokut, 29F
朋友而已,要講清楚什麼?

rogergon, 30F
那個女的一個承諾都沒給,負什麼責?

rogergon, 31F
再說關係好了,沒有男女朋友的關係就不要用男女朋

rogergon, 32F
友的標準要求。

zuan, 33F
跟某人出遊就要對某人「負責」?笑死

zuan, 34F
顯然講人話還是有人聽不懂

xheath, 35F
說真話是要被噴的 ㄏㄏ

beersea0815, 36F
我是覺得用負責這兩個字太言重,但基於一個人基本

beersea0815, 37F
的品德搞消失確實是幼稚不成熟的行為,最起碼用訊

beersea0815, 38F
息講清楚你要絕交了以及原因是什麼,好歹也是朋友一

beersea0815, 39F

fever105, 152F
p吞下去吧

yaokut, 153F
「遲遲等不到對方消息,思慮不周下從LINE、IG、FB、

yaokut, 154F
PTT等地方傳訊息、打電話、寄信,甚至從FB去找她朋

yaokut, 155F
友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種種行為讓她覺得恐懼及

yaokut, 156F
憤怒」,看來你文中說確保自己是安全的,反倒是應該

yaokut, 157F
的!你說呢?

applexdot, 158F
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還是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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