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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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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公投:「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成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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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ff706325259 (Mokou)》之銘言: : : 但其實不強制跟取消根本是兩回事,我覺得要把判斷的權利交給當下行駛的用路人,? : : 強制要用路人該怎麼做。 : : 覺得當下兩段式比較安全的話就用兩段式,當如果待轉區太滿,覺得直接左轉安全的? : : 左轉。 : 事實上再發生車禍前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能力足以判斷 : 也都認為自己有能力足以發現和觀察到其他車輛的動態 : 每個人都認為我這樣騎對方會先發現我並且進行避讓 : 但事實上是相反的絕大多數的人都做不到這點 : 能夠做到這點的已經去跑GP了 : 法律上的強制就是強制讓你浪費時間和金錢去做相對安全的事情 : 其實反過來也可以問,有安全帽就戴安全帽如果沒有自己感覺安全的話 : 是不是可以不用戴安全帽? : 你被開單五百算小事 : 出意外警察和檢座要花一天的時間處理你這件事然後你的家人要在現場弄到半夜 老兄啊… 你如果有在看「康康嘴三寶」的話你就會知道待轉區被撞的事情天天有 法律的概念應該是以「告知你這樣做會危害別人」的前提 不是「強制」吧? 看看板上這些車禍 前陣子才一個車子停好好被汽車收了 結果對方只賠六千的 你覺得法律有意義嗎? 如果法律的強制真的那麼有用 那為什麼那麼多人還在酒駕? 法律強制說要禮讓行人 我就問你多少人做到了? 安全帽那句我真的… 台灣一開始是不用戴安全帽的 是死一堆人 真的腦破了才開始規定要戴安全帽 那如果法律是以安全為前提 為什麼不是「一開始」就規定要戴安全帽呢? 台灣的道路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為什麼四輪就是可以機車道也要違規停車不被罰 他媽的我二輪只因為走「禁行機車」的汽車道被罰錢? 那我想問規定在狹窄的機車道內劃定「停車格」的法律真的是在保護人的安全嗎? 我知道我的舉例一定他媽的被狂噴 但是你看看高雄五福路圓環 他媽的活像在跑NASCAR 看看高鐵左營站後站出來檳榔攤那裡待轉格 他媽的根本智障 放在路中間 我好幾次都要被撞 太座也很害怕 你猜我怎麼說?「我直接轉就是罰錢」 所以沒辦法! 法律應該是保障人民自主的權利 不是「強制」人民的權利。 雖然我知道選舉前才開始拆分隔島 選舉前才開始要公投 選舉前 才開始要把該死的繞圈圈圓環改掉 但是…我樂觀其成 至少我能走的路 變大條了 然後檢警檢座真的像你說的一樣 那為什麼法律不要強制那些浪費法律資源的人應該要被罰錢? 如果真的有 有誰被罰 罰幾個人了? 我知道這篇一定被噓 但是這是我的疑問 也是真心話…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 喜歡機械的原因是它們不會講謊話,壞了就是壞了。 對機械好,機械就會對你好。 對人好,或許他只當是應該的。不會記得。 更甚至對他好,他對你更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29.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64500220.A.D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