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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取消合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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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9-11 08:36:00
留言31則留言,4人參與討論
推噓2 ( 2029 )
說明一下個人看法:(這不代表全體板務的立場) 一、「合議制」這事,係經觀察本站各熱門看板的作法後,才決定實施的,不是出於草率 行事、而係經一定的深思熟慮。這主要是因為在採行單獨認定時,容易發生執法過度 嚴苛、引致使用者反彈的情況(註一),雖然有申訴(溝通)機制得補救,但在禁言 設定系統中留存的記錄是無法消除的。 二、至於發生一位板主無法執勤時,「合議制」的執行模式(即出現僵局時的處理方法) ,日前已經提出兩個選項,以供板務之間討論、考慮。為避免出現洩漏私信之疑慮, 這邊僅就該管內容,提供大略簡述: 甲:一人判未達,即逕行結案(但須經追認) 乙:請組務加入認定 不論使用的模式為何,如果檢舉人對案件審核結果有不同意見,仍得按本站的申訴制 度進行救濟。 三、說到效率方面,板規已經明定「在接到檢舉案後,需要於七天內受理」(註二),加 上板務本身也需要在俗務、工作處理上費些心思,請勿對此抱持過高期望(如在一、 兩天內執行違規處分)。 四、最後,就「檢舉、申訴都是同一批人」之說,這也是在其他採用多數決認定模式的看 板中,得以見到的作法,且如果有更詳盡的回應可說服改判,正常來說也不一定會維 持原判(尤其是在心証認定上較重的板規,如「引戰」類等),因此個人不認為會有 「意義不大」的問題。 簡言之,我不苟同走回頭路的作法, 如果仍舊認為「應取消『合議制』」,請依本站的申訴制度作辦理。 註一:#1aukmYVw (L_LifePlan) 註二:即板規 3-9「經檢舉之案件板主須在 7 日內受理,請待檢舉 7 日後再至股檢版詢    問進度。」 --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5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94301551.A.1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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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Re: [板務] 取消合議制
StockPicket09/10 07:19

31 則留言

※ 編輯: laptic (180.74.216.58 馬來西亞), 09/10/2023 07:20:07

slayptter, 1F
不~

slayptter, 2F
支持取消合議制

BlueBird5566, 3F
你的第二點 一人判未達就結案 那就不是合議制了

BlueBird5566, 4F
搞個合議制出來 卻因有人請假就回到個審制 這啥鬼

BlueBird5566, 5F
加入組務更是莫名其妙 那組務認定未達時 使用者還能

BlueBird5566, 6F
在本板申訴 還能到組務申訴嗎

BlueBird5566, 7F
你有看過大法官下來審地方法院的案子的嗎

BlueBird5566, 8F
通常只有看板沒有板主 才會需要組務代管

BlueBird5566, 9F
有3個板主在 1個請假就要組務代管 你邏輯也太好笑

BlueBird5566, 10F
第三點也是搞笑 七天是規定檢舉案要結案 這跟我說的

BlueBird5566, 11F
效率有何關係 明明一個板主就能解決的案子還要拖

BlueBird5566, 12F
到其他板主判斷完 這就是效率慢啦 上週板上搞系列文

BlueBird5566, 13F
時 你們3個板主又在哪 根本無法即時處理

BlueBird5566, 14F
亂搞的機制 還走回頭路勒 板務本來就不只是板主決定

BlueBird5566, 15F
板務文是大家都能討論 什麼叫依本站申訴制度辦理?

BlueBird5566, 16F
板皇態度又開始拿出來了喔 難怪在別板待不下去

BlueBird5566, 17F
講理講不過就只會叫人申訴?

BlueBird5566, 18F
幾千人的看板 以為是你們3個的個板?

BlueBird5566, 19F
所以你又觀察什麼熱門看板的作法了?笑死人

BlueBird5566, 20F
八卦板都沒有全面合議制了 也只有部份板規有

laptic, 21F
後續申訴的話,會上轉到 AboutBoards

BlueBird5566, 22F
你的深思熟慮就一定是對的? 阿不就好棒棒

BlueBird5566, 23F
不要騙不懂的人了啦 這種看板自決事務 上層不會管的

BlueBird5566, 24F
有些政治新聞故意釣魚 等你們3個合議完都一堆人違規

BlueBird5566, 25F
原來板主是這樣故意放任釣魚文章七天 再一起捕魚喔

BlueBird5566, 26F
遇到可以立即處理的違規文 沒人檢舉就不主動處理

BlueBird5566, 27F
有人檢舉了 就說採合議制所以不能單獨處理 都你在說

aloness, 28F
現在規定檢舉為主,巡查為輔,有人先檢舉了就是把檢舉處

aloness, 29F
理程序放在前面,如果沒有這樣做,會變成忽略檢舉依版主

aloness, 30F
心證作業,你希望這樣?

aloness, 31F
請不要誘導版主群往違反版規的方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