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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行政機關針對訴訟的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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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 ( 270103 )
事實經過: 說來話長,完整版請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809910.A.617.html 簡單說就是我好幾年前有個帳號賣過一個月電子菸後來沒用了 去年修法,那個頁面被新北市衛生局拿出來說我販賣要裁罰 但我好幾年都沒用過那個帳號,我不服,所以搞到現在正在行政訴訟 開始訴訟後,我在2024年3月初發現新北市政府有隱匿公文書等情事 就把我拿到的相關證據遞給法院,並報警提告跟告發 今天收到新北市政府送來的答辯狀 看到裡面的一些內容,看來他們送答辯狀時還沒收到我寄去法院的新證據,繼續瞎扯 新北市政府的答辯狀: https://i.imgur.com/CIw5diq.jpeg
[其他] 行政機關針對訴訟的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我跟PCHOME調到的文件: https://i.imgur.com/Y1LWemJ.jpg
[其他] 行政機關針對訴訟的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問題: 裡面可以看到答辯狀主張112/6/29(2023)尚未下架 但從我跟PCHOME調來,就是被新北市衛生局承辦隱匿的公文 可以看到那個商品早在5/5早就被下架(黑名單的意思應該是商品下架+賣場停權) 請問這類由公家機關做出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在答辯狀中用隱匿文書的手段,做與手上執掌文書事實不合的虛假陳述 是不是可能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嫌呢? 感恩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1111906.A.F04.html

Re: 回文串

27130
> [其他] 行政機關針對訴訟的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PttLifeLaw03/22 20:51

130 則留言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2/2024 20:52:38

KKyosuke, 1F
通篇胡說八道
願聞其詳,歡迎打臉 不過是不是要先合理化一下新北市衛生局承辦隱匿公文的行為?

ntnusleep, 2F
你提供的資料無法證明新法修正施行前你的商品已下架
我根本沒有下架,那個帳號2019/8月後直接廢棄我根本沒把商品下架 但是如果沒下架就要裁罰,那跟香港國安法有什麼不同? 你看看原文的照片,那個帳號賣這東西的時間只有一個月 過四年修法變違法,你想得起來?如果記住一件事這麼簡單,相信各位律師都不用苦讀了 苦讀四年都會答錯,卻要求死老百姓記住四年前只用過一個月的東西? 我可以跟你說,現在已經在打官司,我一樣不能確定當年貼的東西刪乾淨沒 再來,我收到文只給我7天回覆 從新北市收到PCHOME的文且隱匿,到做出回覆花了10天,這還是他手上拿一堆現成資料 而我是突然收到這個文,要求我7天內回覆一個我四年前用的 連帳密都忘記的帳號相關的問題,你覺得有可能辦到嗎?

ntnusleep, 3F
相反的,你文中所述證明新法施行後商品仍上架中

ntnusleep, 4F
你把第6頁以後貼上來看看

ntnusleep, 5F
你講的東西對你根本就不有利
商品上架中等於還在賣? 那這不就完美符合香港國安法的標準,過去的言論沒刪乾淨,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請問你2020年的3月23日中午吃的是什麼東西,能不能麻煩你回憶一下? 你不是覺得很簡單嗎?說說看嘛 媽的一個帳號只2019的7.8月有交易紀錄,20198月後所有訂單都超時沒出貨被取消 PCHOME的回文都看到相關商品只有2019有交易紀錄 你跟我說這個帳號到2023還有在賣東西?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16:39

ntnusleep, 6F
你後面講這段,是比較可以體會你的心情啦
不是體會啊,要說我有販賣,那要有我修法後還有販賣的證據嘛 結果承辦是把調查到我沒賣的證據隱匿起來,說我還在販賣,你覺得我的感受是啥?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18:09

ntnusleep, 7F
不過你比較像是來尋找認同的

ntnusleep, 8F
我只是根據你提供的片段資料,以第三方客觀立場
我不用尋求認同,我知道我行政訴訟勝率100% 我是想知道政府機關提出的答辯狀到底算不算公文書 如果算公文書我就要去告發公務員登載不實

ntnusleep, 9F
判斷你目前拿出來給大家看的部份,對你不算有利

ntnusleep, 10F
目前能給你的建議是,先確保罰單能撤銷
我找回帳密後,早就把後台所有東西都截圖而且錄影 那個帳號我連要點進商品列表都要我先實名認證才能看,我早就連修改的權限都沒有 你可能只看我這邊貼的兩張圖,你可以看看八卦那篇 你就會知道大致過程跟我怎麼弄到這些證據 我沒有在這邊提供那些已經沒在賣的證據,因為那沒啥意義,那是我提供給機關的 這點本身就很可笑了,一個網頁有沒有在更新/維護,cache服務就能看出來 政府機關狗屎都拿不出來,居然要老百姓自證無罪????????? 他媽無罪推斷死了是不是? 更不用說相關機關數度釣魚、調資料等等都失敗,最後靠藏文開罰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32:35

KKyosuke, 11F
你連什麼叫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都自己亂解釋一通

KKyosuke, 12F
後面根本不用看
我就是不知道這算不算,所以才來問 112年7月中新北衛生局因為收到我的意見書,去文PCHOME要相關刊登的資料跟交易紀錄 112年7月底新北衛生局收到PCHOME衛生局回文,可以看到上架跟交易都是2019的7.8月 而且可以看到相關商品在112年5/5都被下架且本人帳號應該也受限制 112年8月初新北衛生局裁罰本人,且隱匿PCHOME7月底的回文 到現在113年3月,我收到的答辯狀卻主張直至112年6/29日都沒下架 顯然要不是PCHOME偽造文書,要不然就是新北市衛生局在答辯狀的陳述不實? 難道是我同時胡謅兩邊的文件?

leptoneta, 13F
當然不算 不然敗訴的一方就都被抓去關

leptoneta, 14F
哪條法律規定答辯狀不能陳述不實

leptoneta, 15F
A告B欠錢不還 B說謊說已經還錢 難道B有犯罪?
當然無罪呀,因為欠錢是私文書又不是公文 不過我自然是因為不知道這東西是不是公文書,所以才來問的

rock0807, 16F
人家是6月29"發文"給你陳述意見 ,沒說6月29商品還沒下

rock0807, 17F
架 ,你直接說對方說你6月29還沒下架 ,這也差太多了。

rock0807, 18F
可能是4、5月多查到這件,發文給PCHOME要資料,一兩個月

rock0807, 19F
要到資料了,6月29日才發文給你 。

rock0807, 20F
你自己PO的照片, 完全看不出來那裡說你6月29日商品還沒

rock0807, 21F
下架
"又經被告於112年6月9日發文...,而原告至原處分作成...亦未將商品下架" 他不是說我6/29號還沒下架,他是說直到做出處分的八月初都還沒下架 但事實上PCHOME在7月底發給衛生局的文就已經寫了,早在5/5就被系統下架 而那封文還顯示我只有在2019年的7~8月間有交易跟上架的紀錄,後來根本沒用過 結果處分裡那封文直接消失,承辦照樣只用原本的資料開罰 我大概兩周前才把那封被隱匿的公文寄到法院 承辦送這個答辯書時八成還不知道我已經弄到那份公文了,才會這樣寫 他作處分的時候,我早就連點進後台的商品列表都被要求要實名認證 更不用說編輯 https://seller.pcstore.com.tw/ 另外,那個平台在2023/7/31就徹底關了,他處分8月初作出來 是要如何有可能沒下架!?整個平台所有商品都下架了,我的還沒下架?太牛逼了 這不就睜眼說瞎話嗎

roy11111, 22F
你講的罪不可能

roy11111, 23F
而且看前後文他也沒說錯,他應該是指「你」從未下架,

roy11111, 24F
有下架也是系統下架,至於你說你已經棄用或是忘記帳密

roy11111, 25F
,那是你的說法,客觀狀態就是你從未下架,一直放販賣

roy11111, 26F
訊息在上面
所以才需要調查呀,結果他們的做法是釣查到我真的沒在用 卻把那份調查結果藏匿起來 前後文看起來沒錯,但是配上那份被隱匿的文件,才會發現他們在說謊 而且還是明知不是事實的狀況下作的陳述 就例如最客觀的事實,都不用說我拿到的那些文件 那個平台7/31號就停止服務了,他們卻主張8/7處分作出前商品都沒下架 這到底是如何有可能辦到,我真的不能理解

jasonyeh, 27F
行政程序哪有什麼無罪推定啊
大哥,那以後條子路上隨便說你闖紅燈你就闖紅燈? 申訴、打官司時,條子故意把沒闖紅燈的畫面刪掉 拿一張你已經過馬路的照片,口頭說你闖紅燈 要求你自己拿出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沒闖紅燈,你覺得這樣合理?

leptoneta, 28F
該單位的職責又不是寫答辯書 當然不是公文書
了解,因為我不確定算不算才來問,感謝解答

q347, 29F
你都下架 他們怎麼會看到你在賣?
跟本我不是我下架的,是PCHOME收到文主動下架的,我是在下架後收到文才知道這件事 大哥,2019,修法四年前,我只用過一個月的帳號 你覺得過了四年我有可能記得? 大學苦讀四年去考司法官考律師都沒辦法滿分了 你覺得四年前用過一個月的東西要怎麼記得自己用過? 就包括到現在,我也不記得還有沒有哪個平台沒下架啊 你現在要我想,我都沒辦法想起來2019做了啥事好嗎 這麼簡單的話,2020年3月23日距今4年,請問你那天三餐吃了什麼東西?

jasonyeh, 30F
你說的是舉證責任的問題,跟無罪推定是不同的概念
恩恩,這名詞之間的差異我可能有點搞錯 我想說的是沒有證據就說我販賣,甚至為了扣我販賣的大帽子 還隱匿調查取得,證明我根本只在2019年之前用過那帳號的證據

HSUS, 31F
在本件訴訟中,你只要能說明你沒有販賣,所以被告調查認定事

HSUS, 32F
實有誤致原處分違法即可。至於對造有無「隱匿」不是重點,猛

HSUS, 33F
打這點沒什麼意義。
隱匿公文不影響這件的結果,但違反刑法 我原本的起訴書只針對我修法後跟本沒賣這件事 但隱匿公文是妨害公務、違反菸害防制法授權,調閱本人修法前個資違反個資法 這兩件事我在拿到文件後已經提刑事告訴跟告發 我上次因為電子菸的官司勝訴搞得他們很不爽,在機關散播我的個資辱罵我 那次沒有人證以外的東西能證明他們違法 這次被我找到紙本證據,我肯定要讓那個承辦吃刑事官司

HSUS, 34F
112年2月15日修法禁止販賣電子煙, 你查到的資料是112年5月

HSUS, 35F
間才下架,那不就代表3、4月還在上架?如果我沒誤解,從目前

HSUS, 36F
資訊來看,可能對你不利。
是到該年5/5日,PCHOME收到彰化縣衛生局的文下架,那時候我根本還不知道這件事 我確實沒下架,不過你指考學測都考滿分嗎? 你苦讀3幾年都會記錯,請問我是有什麼神力可以記得四年前只用過一個月的帳號?

HSUS, 37F
目前看來你爭執的點就是上架不等於販賣、帳號遺忘無從登入這

HSUS, 38F
兩點。前者是法律解釋問題,建議是尋找專業法律人士幫助;後

HSUS, 39F
者看起來你是主張沒有故意,但是行政罰不以故意為限,是有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