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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建議] 有關偷渡
感謝 comodada 對板務提出的建議,從原文進行回覆
※ 引述《comodada (嘎啦碰)》之銘言:
: 標題: [建議] 有關偷渡
: 時間: Sat Nov 4 13:36:38 2023
: 單純想聊一下個人對於偷渡文的判斷,
: 因為感覺月板在幫我之前在置底分享的標準扛砲火。
: 再加上被月板點名。
: 有點像老闆一直暗示你發言,但看你不講話最後還是點了你的名,姆咪。(′・ω・`)
...
: 但在聊這個之前,必須先建立前題:
: 1. 偷渡文為不符合板旨之文章。
: 2. 偷渡文屬於「無可觀」之範疇。
: 此前曾跟三好板站內信詢問過關於偷渡文的判斷。
: 引用一下三好板的回答:(括弧內為補充)
: 『(看板)人氣沒有那麼高->不需要(對偷渡文)做加嚴判定->以利板面活絡(板旨之
: 一)。』
: 這句話似乎可以做以下的理解:
: 「偷渡文因有助於板面活絡,在一定程度下符合看板宗旨。」
: 在這個脈絡下,跟板主討論偷渡文判斷標準是沒有實益的,畢竟前題就被打掉了。
: 儘管我不認同,但板旨的解釋屬於各板板主的權責,所以我還是尊重。
關於這部分我無法認同 samhou6 板主的看法
原因就如同我先前多次提到的,LoL板做為英雄聯盟與相關話題討論專板而非綜合閒聊板
如果有閒聊的需求應該使用C_Chat/MarginalMan/C_BOO等看板
本板不應仰賴與本板無關的內容來衝人氣
引用一句前板主曾說過的話
「乾脆開放政問人氣直接超西趕八 但那干LoL什麼事」
偷渡文僅僅是假藉LoL的名義實際上行NBA、棒球、時事、政治等話題的討論
這些話題與本板的遊戲、電競、選手主播等人物皆毫無關聯性
本站已有各類看板可以滿足使用者討論上述話題的需求
實在沒必要讓這些話題來影響正常的LoL討論
: 而第二個前題的建立,比較像是板規理解。
: 簡單來說,就是 B2(無可觀)與 B3(無意義)的控制範圍。
: 在板規設計中,B2 僅含「文章」,而 B3 涵蓋「推文」。
: 所以在板規解釋上,
: 「無可觀」能包含的解釋範圍會比較寬鬆,而對於「無意義」的解釋應該會比較限縮。
: 也因此,B2 能涵蓋偷渡,
: 但 B3 對於(因偷渡風氣而產生的)離題推文是否能拘束,
: 個人認為還是必須要考慮論壇普遍的討論習慣來做更審慎地處理。
參考前板主InnGee當時對B3解釋時的時空背景:
「板主再次宣導B3板規,同日內兩次或以上進行與原文無相關推噓文者,已違反板規B3,
請板友切勿逕自在推文看見特定ID就狂推"錢"一字,
或於無相關之文章推"錢",妨礙文章正常討論,
板主將嚴格取締,請各位板友切勿以身試法,潔身自愛,感謝。」
當時本板有部分帳號常常發錢(以下簡稱高義)吸引板友推文
有時候高義也會到別人文章底下推文發錢
但常常僅是推文討論而未發錢,卻仍然吸引大量使用者湧入推「錢」「$」之類的推文
嚴重影響到部分文章的正常討論與閱讀,如此的背景下才有了當時的公告與B3大執法
相關標準仍然沿用至今,目前在無發錢文下方單日推兩次「錢」「$」或類似無意義推文
皆會以板規B3進行水桶
而現今的偷渡風氣亦造成類似的問題產生
許多使用者會在正常討論的文章下方大量湧入,猜謎這篇文章是否可對應時事
與前述案例同為與原文無關的推文,影響了文章的正常討論與閱讀
故此行為應可使用B3進行處分
: 好,前題結束,來寫個人對於偷渡的認定標準。
: 節錄一下 B2 條文:
: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 以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來判斷偷渡的客觀標準已有共識,
: 即「有無值得討論價值」、「連結是否過於生硬」、「假設情境過於牽強」,
: 這些老生常談就不再贅述。
: 個人對於後段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 能否拿來處理具備偷渡故意者比較有意見。
: 引述一下死魚前板的公告 #1YsEjfLU (LoL):
: 『撰文態度爭議
: 很明顯那些文章寫出來根本不是要討論文章本身內容的
: 當然這個主觀觀點很重 所以桶的大多都是自己自爆』
: 由此可以推知,這板規大多用來處理自承偷渡。
: 但板主對於自承偷渡的處理大多莫衷一是:
: 有認僅是處理前段「…值得討論、…過於生硬、…過於牽強」
: 中「值得」、「過」的補充判斷依據;
: 有認需滿足前段「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才有判斷餘地。
: 而個人認為,除了主動明確表明確有偷渡的故意。
: 在文章標題及內文客觀上有一定線索能連結到他事件,
: 而發文者針對離題推文為中性回應或正面回應,而非導正主題或不予理會,
: 則該回應則應能被視為該發文者的自承偷渡(比較好的解釋是具備偷渡的故意)。
: 但就算是這樣,這也是專打不長腦袋的傢伙罷了。
: 對減少偷渡文章沒有多少實質上的幫助。
板規B2自從設立以來往往仰賴時任板主群心證
往往會受到當時看板風氣以及板主個人風格認定何謂「無建設性」「不具可觀性」
而 diefish5566 發表上列公告後雖有大致標準可循
但從推文部分板友抱怨即可看出不同板主進行的判決當時就有不小的分歧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目前的B2板規管理下偷渡風氣仍越發盛行
甚至演變出我在日前公告中提到「強迫偷渡」的現象
即使是正常討論的文章,也會有使用者湧入推文強迫說你是否偷渡某個議題
僅靠該公告認定「無建設性」「不具可觀性」「撰文態度有爭議」之要件
現今已難以遏止相關風潮,甚至演變成部分使用者的創作大賽
現在的看板環境要讓專板回歸專用,勢必得對偷渡文章進行大執法
要減少偷渡文章可從賦予板主更靈活的標準判斷何謂「撰文態度有爭議」著手
該使用者有違反B2記錄、客觀上可聯繫到現實事件甚至推文者的評論
都應斟酌納入判斷原發文者是否觸犯「撰文態度有爭議」之違規
當然在賦予板主更多心證空間也將更考驗板主對於遊戲、電競以及時事的認知理解
也更加要求板主以中立客觀的角度審視可能違規的文章,避免善意發文者權益受損
但要應對當下的板面狀況,可能也只有此手段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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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有關偷渡
LoL_Picket11/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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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建議] 有關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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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ar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建議] 有關偷渡
由於不斷有文章與推文在模糊焦點,故單獨針對陳年舊案以及「豚」的問題回覆一篇 首先,關於陳年舊案的部分 我只能說再次體現了自告奮勇出來解釋的人常常得背負莫須有的傳言 1. 目前板務僅是對於 B3 板規海巡過去未海巡過的項目,就能引出不同板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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