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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HYBE控NewJeans造型師「審訊5小時」!

最新2024-05-11 14:13:00
留言348則留言,58人參與討論
推噓104 ( 1040244 )
ettoday記者劉宛欣 HYBE控她貪汙恐吃官司「高壓審訊5小時」!NewJeans造型師:非常害怕 南韓娛樂龍頭HYBE娛樂和旗下打造出NewJeans的ADOR代表閔熙珍撕破臉, 爭端至今未能平息,HYBE方面指控閔熙珍試圖奪權、自立門戶, 閔熙珍則反擊稱沒想過奪權,雙方矛盾存在已久, 近日爆發點在於HYBE將她打造NewJeans的模式整個搬去製作ILLIT。 近日,ADOR旗下的造型師A出面受訪,爆料HYBE在監察期間, 曾語帶要脅警告他配合,不配合就會吃官司。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623/d7623241.jpg ▲HYBE持續對ADOR展開調查。(圖/翻攝自韓網) 根據韓媒報導,A於9日被HYBE進行訊問約5小時的時間,被HYBE的監察人員警告 「他們說這是貪汙、瀆職,很可能要去警察局」,監察組的人員於晚間7點至凌晨 12點之間進行監察,在深夜找上門,進入女性造型師的家中, 監察方式明顯非法,而HYBE提出的問題,是身為造型組組長的A曾自廣告主那收取了造型費 用。 對此,ADOR方解釋,一般拍攝廣告都是由廣告主親自聘請髮型、化妝、造型師, 這些人員會另外與廣告主簽約合作,ADOR則是由公司本身的造型組職員負責, 所以才會依照業界慣例向廣告主收取了造型費用,HYBE以此來提出質疑A貪汙, 但ADOR方則認為這是廣告主代替公司給予A的額外獎金, 並未對公司造成金錢損失,所以並不能被視為是貪汙。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623/d7623242.jpg ▲A稱收取費用有獲得公司同意。(圖/翻攝自韓網) A提到在前公司也是一樣的收取費用模式,且ADOR也同意她這麼做, 完全沒有想到會造成問題,「(HYBE監察組)說這是貪汙、瀆職,讓我非常害怕」, 先前是監察人員透露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違法行為,來電表示希望能與她見面, A說:「我說我有事能不能改天,對方卻告訴我沒有面談的話, 他們也能直接告我,但他們還是希望能聽聽我的說法。」 接著,A於9日晚間7點左右在公司4樓打電話時,因為有事要處理就走出了公司, 沒想到剛好巧遇監察人員,對方再次強調「如果不配合,很可能會被告」, A只好接受並告知了所有事實,卻被指責說這是瀆職,她反問是否需要前往警局, 監察人員則說「比起去警察局,在這裡說會比較好,整個過程讓我覺得很有壓迫感」。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637/d7637846.jpg ▲A是ADOR旗下造型師,全責擔任NewJeans造型。(圖/翻攝自韓網) 監察人員接著告訴A,如果不將電腦上繳的話,很可能要到警局, 所以在晚上10點左右在一名監察人員的陪同下,回家取了電腦, 至於要求交出手機的部分,則被她拒絕,回公司後接受監察直到晚間12點, 還被要求簽署了資料使用同意書,ADOR律師告知她這是違法的行為, 後在律師的協助下撤銷了該同意書。 A無奈直言「這是我安排的工作行程,也是在獲得同意的情況下收的錢, 又不是向閔熙珍代表進貢的錢,非常努力地工作,卻發生這種事, 覺得很莫名其妙也很傷心」,清楚地講述了被監察的過程。 另一方面,HYBE對ADOR的立場表示「是虛假主張」, 透過正式聲明指出9日針對A的監察行動是在A的同意下進行, 整個過程完全沒有壓迫的氛圍,至於執意在晚間10點跟隨A回家取電腦的部分則 解釋「監察過程發現該員工在閔代表的同意下,幾年間向外部公司收取了數億元」, 上繳電腦也有經過本人同意,跟著A回家的監察人員安排了女性。 針對A稱向廣告主收取費用的行為是業界慣例, HYBE強調「公司正式職員向廣告主直接收取數億元,並沒有這種慣例」, 接著批評閔熙珍「閔熙珍代表幾年以來明明知情卻未制止, 這不是慣例而是違法行為」,雙方依然各執一詞。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7363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5336689.A.E40.html

348 則留言

EURISKO, 1F
切咪餒101.10.97.146

blessbless, 2F
韓國有跟騷法嗎42.71.88.88

seba1027, 3F
A都說想去警察局了 但監察員說在這講好?111.254.54.210

blessbless, 4F
A應該堅持去警察局的42.71.88.88

tactics2100, 5F
那怎麼不直接給ador包? 上班時間跟27.51.57.137

tactics2100, 6F
贊助商巧立名目收錢不入公司帳27.51.57.137

seba1027, 7F
A在前公司也是這模式 但HYBE說沒這慣例?111.254.54.210

snownow, 8F
這樣看她前公司是普通企業還是上市公司吧114.137.55.52

snownow, 9F
,上市公司會計怎麼可能容許這樣走帳,既114.137.55.52

snownow, 10F
然是找藝人附帶指定造型,報價一定是含造114.137.55.52

snownow, 11F
型的錢,怎麼可能派員工出工然後讓他們直114.137.55.52

snownow, 12F
接跟業主收款114.137.55.52

mamamiya00, 13F
只爆料不針對虐待恐嚇騷擾報警立案 你219.85.231.134

mamamiya00, 14F
又沒實質證據能證明 那不就是操作輿219.85.231.134

sphinx1031, 15F
那就看造型師要不要告hybe 兩邊互告1.163.13.56

mamamiya00, 16F
情,h方就是用執法人員那套基本操作219.85.231.134

mamamiya00, 17F
威壓誘導你配合219.85.231.134

yeh0216, 18F
支持覺得騷擾就提告,不報警不提告說真的126.166.235.70

yeh0216, 19F
就是各說各話而已126.166.235.70

grapeman, 20F
就算是收款是業界慣例也不代表沒違法啊110.30.17.76

AllenHuang, 21F
控還是被控?140.109.104.231

uyrmb47, 22F
上市公司這樣搞還覺得沒問題 笑死122.116.131.56

seba1027, 23F
應該是公司的造型師是專門做MV或舞台造111.254.54.210

seba1027, 24F
型的 但廣告商本來會另外找造型師 但為111.254.54.210

seba1027, 25F
風格統一 所以廣告商跟造型師又另簽約111.254.54.210

seba1027, 26F
就不找別的111.254.54.210

Dubufan0528, 27F
再來再來39.14.26.211

tran628, 28F
不就收受回扣49.216.27.21

seba1027, 29F
如果是跟廣告商有簽約的話 就不算收回扣111.254.54.210

cryy, 30F
標題文法很怪欸 還以為是hybe被審訊118.232.115.100

Sanish, 31F
標題是原po自己改的吧,內文的標題就很清223.138.122.116

Sanish, 32F
223.138.122.116

snownow, 33F
看造型師跟A社是僱傭還是承攬,承攬這樣59.115.191.34

snownow, 34F
可以,僱傭的話H還真的有理,而且金額不59.115.191.34

snownow, 35F
小,數億抓個3億就好,折台幣也有7百萬59.115.191.34

cryy, 36F
原來 錯怪記者了118.232.115.100

CaminoI, 37F
Ador說法是公司職員負責 造型不是外包 但111.83.85.158

CaminoI, 38F
造型師依然收廣告主錢(?)111.83.85.158

aglet, 39F
小辮子被抓到了223.137.57.232

yeh0216, 336F
我們製作公司廣告商都無關。現在ador的狀126.167.123.105

yeh0216, 337F
況是,這個造型是in-house 的造型主管,126.167.123.105

yeh0216, 338F
不論怎樣都要去拍攝現場才對,而且是固定126.167.123.105

yeh0216, 339F
薪水,不能因為說廣告商有一筆妝髮預算,126.167.123.105

yeh0216, 340F
所以我同時領公司的薪水做我本份的工作,126.167.123.105

yeh0216, 341F
還另外跟廣告商簽約拿錢,這很奇怪,至少126.167.123.105

yeh0216, 342F
台灣不這麼搞。等於你一個工作簽了兩家公126.167.123.105

yeh0216, 343F
司領兩份薪水126.167.123.105

ev331, 344F
所以這個要怎麼看114.24.211.104

Ronee, 345F
算不算陰陽合同? 大陸一堆一線藝人的陰陽39.15.10.28

Ronee, 346F
合同都被判違法了39.15.10.28

ev331, 347F
改薪資結構吧114.24.211.104

gotohikaru, 348F
全世界都不能那樣搞吧175.182.9.191

gotohikaru, 349F
韓國可以的話 當事人不會用"業界慣例"175.182.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