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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高雄愛河酒駕致死案,慣犯惡意脫產

最新2023-12-07 09:10:00
留言485則留言,209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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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reurl.cc/y6doGM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酒駕慣犯惡意脫產 受害家屬淚訴:司法改革徒有口號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 2023-12-01 媒體: 太報 作者: 施書瑜 4.完整新聞內容: 黃姓男子2年前在高雄愛河無照酒駕釀成一家1死3傷,受害家屬今(12/1)前往高市府陳情,痛訴黃姓酒駕慣犯讓他家破人亡,司法雖判賠3500萬元,但黃與其母不擇手段試圖脫產,官司纏訟迄今2年,林家僅得一紙債權憑證,盼市府給予更多實質幫助。 受害家屬林爸爸今在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陪同下,前往高市府陳情,他激動哽噎回憶2年前的惡夢,林爸爸說「事發後,市長陳其邁還到醫院探視,當時市長以『人神共憤』來形容肇事的酒駕黃男,更督請中央在刑事與民事修法,加重處罰」,司法雖判決加害者黃男應賠償林家3500萬元損害賠償金,但林家至今僅得一紙債權憑證。 林爸爸表示,加害者黃男及其母不擇手段試圖脫產,林家受害家破人亡,迄今2年未獲得對方任何的實質賠償,官司纏訟至今,面對百餘萬的官司費,他早已身心俱疲,無力面對。 林爸爸指出,法院12月6日要法拍加害者黃男位於小港的透天厝,但同時法院卻在今年2月允許加害者黃男家屬代替其母以支付命令方式輕易取得超過1500萬債權,侵害被害林家的損害賠償,讓他憂心自己與女兒後續療養及日後生活何以為繼? 林爸爸痛訴,司法改革歷年來徒有口號,卻沒執政者與修法者為此厲嚴修法,來保障奉公守法人民被害人,只僅存空洞口號,就連宣示對酒駕零容忍的政府,也對酒駕致死的刑責未加重或只增加罰款,那也只是上繳國庫,並未針對罰款運用在被害人代墊與賠償給與專款專用的協助。 林爸爸不滿,酒駕零容忍實質只在罰金嚴法嚇厲,修法後卻只是保障國庫增加及酒駕者脫產惡行,質疑這是修法精神的目的嗎?對被害者與其家屬有實質上的平復與正義嗎? 市議員鍾易仲也到場關心,盼市府能將地方與民眾的心聲透過市長陳其邁帶到中央,並呼籲修法能盡速且積極,減少酒駕累犯的情形。 交通局長張淑娟則出面接受林爸爸的陳情書,強調市府已聽到林爸爸的訴求,允諾市府會盡最大力量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由於事涉中央修法,市府會轉達給法務部,希望在修法方面能更完整,以保障受害者權益。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因緣際會結識林先生一家人,兩位小朋友個性乖巧懂事,總是看似樂觀的面對媽媽的逝去,讓人覺得很心疼;該樁案件即將屆滿兩年,黃姓酒駕慣犯至今仍然尋找各式各樣的方法脫產以拖延賠償,林先生的官司打了一場又一場,身心俱疲恐已不足形容他的處境。 12/6(三)即將舉行黃姓酒駕慣犯位於小港透天屋的法拍,倘若流拍便會讓加害者更有機會鑽漏洞不斷降低賠償總額,與當初刑事開庭時允諾的盡力彌補賠償,簡直兩種截然不同人格。希望能略盡綿薄之力,喚醒高雄版對於酒駕案的記憶,替林先生即將到來的法拍作出一些宣傳,讓應有的公道還諸於受害家屬。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0.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01618769.A.76E.html

485 則留言

naeawa, 1F
酒駕的去鼠!這件跟葉少爺的我永遠忘不了!

cloud0528, 2F
高調推

tchialen, 3F
過半不做事怪我囉

theeht, 4F
該是蝙蝠俠出場的時候了

ringohejia, 5F
幫QQ

yuansaint, 6F
是國賓附近酒駕的那個新聞嗎?? 媒體繼續追啊...

sst72328544, 7F
高調

soundonlyme, 8F
酒駕就是垃圾,又一個例子證明。

bat840504j, 9F
謝謝溫暖的高雄版QQ

crassus7217, 10F
竟有人期待國會最大黨重罰酒駕,問過聖母峰沒有?

EEERRIICC, 11F
垃圾酒駕 過半黨毫無建樹 只下修酒駕標準虛應故事

EEERRIICC, 12F
害高雄板友們吃薑母鴨還要擔心被起訴

bat840504j, 13F
是國賓附近,也就是河東路與國民街口的酒駕致死案沒

bat840504j, 14F
錯。當時一家人只是到愛河觀賞燈會,沒想過卻從此與

bat840504j, 15F
媽媽天人永隔了,小朋友們現在也不過是國高中生,卻

bat840504j, 16F
要被迫加附生命難以承受之痛…

zzro, 17F
政府已經很努力了 人民自己也要努力

siekensou000, 18F
酒駕真爛

w147987, 19F
樓上認真還反串

w147987, 20F
更正 樓樓上

wwowmm, 21F
==酒駕垃圾

blueminion, 22F
高調~

workingdead, 23F
脫產這點沒什麼法律能阻止嗎

skytreeeee, 24F
幫高調

hlb5828, 25F
其邁只會嘴砲啦,哪管你有沒有拿到錢

zzro, 26F
從民調遊行人數本板風向 政府肯定是做得不錯的

qazwsx6107, 27F
求償憑證本來就是一張廢紙

horace0323, 28F
自己要去跟法官說啊

chenyeart, 29F
高調

mazinnng, 30F
這真的不是垃圾可以形容了

bat840504j, 31F
應該說,酒駕慣犯有尋求專業的法律資源,知道哪些脫

bat840504j, 32F
產的方式處於模糊地帶可以嘗試,然後他們也無所不用

bat840504j, 33F
其極的實踐了。即便因疑慮而提告,也不是每次的判決

bat840504j, 34F
都能順利討回公道的…更何況他們手法眾多,需要開的

bat840504j, 35F
庭也很多,一般人都不見得禁得起這種折騰了,何況是

bat840504j, 36F
受害家屬,對比刑庭時說的會盡力賠償彌補過錯,無一

bat840504j, 37F
不諷刺。

san06182003, 38F
該立法犯行當下所有財產立即扣押不得以任何方式免除

san06182003, 39F
判決無罪才歸還吧

nemohuang, 475F
,直接鞭刑

enjoyyou, 476F
很現實 法律誰立的 立的人當然不會搞死自己~~

sleepyrat, 477F
怎麼會去期待"慣犯"不脫產??

vincentpon, 478F
我比較想知道加害人的背景

pq5346929, 479F
8年沒等到司法改革,不會再給8年機會嗎?

DarenR, 480F
國會裡最大的不就是酒駕党嗎 0.0

DarenR, 481F
台灣的法律只會幫助不該被幫助的人

DarenR, 482F
根本欠改革

allrestart, 483F
我記得這件的檢察官很猛,主張被告這樣的酒駕行為

allrestart, 484F
是不確定故意殺人~~~~可惜不被法院採納!

allrestart, 485F
可以看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1號刑事判決

akame, 486F
高調

siamese, 487F
修不好就恢復死刑

BMTNHP, 488F
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