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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友房產險遭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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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友房產險遭查封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8-06
媒體:聯合新聞網
作者:張議晨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吳姓網友在網路留言辱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垃圾議員」,雖然刑事部分獲得不起
訴,但民事部分邱氣炸求償,法院最後判吳男得賠20萬元確定,事後吳男未給付20萬元,
邱于軒發現吳男還提再審,兩人再度對薄公堂,邱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吳男名下不動產,吳
男火速聲請暫緩,所幸再審還未終結,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程序暫停,暫時保住吳男房產。
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2020年5月分享貼文,張貼邱于軒於議會質詢槓上其他市
議員片段,許多網友留言批評邱于軒,邱見狀氣得截圖對3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事後對2
人撤告,只剩留言「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的吳姓網友並未撤告。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男言論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
起訴;邱另提民事求償,向吳男求償象徵性的「1元」,同時也要求吳應在聯合報、蘋果
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面,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
高雄地院民庭法官認為吳男留言是為達到貶抑他人為目的,不是合理的「善意發表言論」
,考量吳大學畢業,月收3萬2千元,判吳男應賠償邱于軒1元,另對於名譽損失部分,吳
應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
吳上訴二審後,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無須在平面媒體道歉,改判在電
子報即時新聞區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在個人臉書置頂道歉連續7天。
吳男不服再上訴,因「公開道歉」被宣告違憲,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針對邱
請求的公開道歉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求償1元則駁回上訴確定。
由於不能要求吳男道歉,吳男上訴三審遭駁回後,在高雄高分院更審時,邱于軒變更請求
,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
合議庭審理後,今年3岳認為吳男以偏激不堪語詞對邱于軒個人品格為貶抑謾罵,與公共
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考量他經濟能力,判賠20萬元確定,判賠標的比原先二審判決
結果更重。
吳男不服另提再審希望再翻盤,原以為判決結果已經確定,邱見吳男提再審,拿高雄高分
院更一審判決確定結果聲請強制執行,要查封吳男的房子拿來賠償法院判賠的20萬元。
吳男眼見房子要被發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主張目前訴訟正在再審階段,且他債權本
金僅20萬元,要拿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已構成超額查封,願拿2萬元擔保停止執行程序
。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再審程序仍在進行中,吳男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合於相
關規定,裁定吳只要提供2萬元擔保,在再審之訴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5.心得: 須至少50字。
高雄果然是幸福的城市
大學畢業 月收高達32K 且擁有房產
二審判決公開道歉因被宣告違憲
故再度上訴爭取權益 好在最終只需要賠20萬
半年多的薪水而已 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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