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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幫鼓山分局按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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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4-23 08:31:00
留言44則留言,19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111419 )
※ 引述《leo19981 (sleepless in vancouver)》之銘言: : 昨天看到這篇,只有標題沒有詳細內容,完全不清楚這是在講什 : 有些人還以為是拿相機亂拍,今天有看到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0/2483207.htm : 警方多次發現有追焦手(攝影師)為了吸引點閱、曝光,透過網路揪團車手跑山、 : 壓車,並將拍攝的照片PO網,因此吸引許多車手響應,卻也衍生噪音、車禍事故等。 : 前面推文另外一位鄉民也有貼url https://www.01.today/20230420/26315 : 話說那邊也很多野狗,騎士騎太快應該也很有機會遇到。 : ※ 引述《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9iEn8D1.jpg
Re: [閒聊]  幫鼓山分局按個讚
: : 不要小看警察降低車禍的決心 : : 以後請不要在路上開相機 : : 不然你我都是公共危險罪預備犯喔XD : : 然後也建議鼓山分局把轄下的測速照相機 : : 統統拆除 : : 不然一天不知道貴局要吃多少公共危險罪了 推文在那邊翻車翻車的喊 就法論法 追焦手 跟車手糾團去跑山 壓車 有觸法行為的是什麼 車手壓車麻 觸犯公共危險罪麻 要處罰的對象是車手 關追焦手屁事 現在是用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罰教唆犯還是共犯 都不是 關係人是三小 刑法關係人是什麼?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4548 我找了一下還真的沒辦法得出一個追焦手被當關係人理由 版上有法律人還是鼓山分局警察的出來幫我這個法盲解盲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2.216.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2050300.A.441.html

Re: 回文串

-344
> Re: [閒聊] 幫鼓山分局按個讚
Kaohsiung04/21 12:11

44 則留言

dahIia, 1F
供需法則 所以警方有勸導的必要 你也有不鳥他的自

dahIia, 2F
所以什麼叫做公共危險罪關係人 你行你來解釋一下吧

bbbing, 3F
人家勸導沒開罰,要抓違規真的去測速更惹惱人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wingthink, 4F
我也想知道關係人跟共犯教唆犯是一樣的東西嗎?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2:26:54

lpllpllpl, 5F
你這個前提是拍攝者是在合法位置裡拍攝 如果站在道

lpllpllpl, 6F
路中找角度拍追焦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今天這警察開這勸導單對象 那個人是站在馬路中央拍照我建議直接開罰 那沒問題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2:34:08

Vinnice, 7F
柴山猴子還不夠多嗎?

MrUncle, 8F

pigmoo, 9F
呵呵 當地居民就該死對吧,什麼都不要做最好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我懷疑你不是法盲是目盲

wingthink, 10F
之前在谷關看到追焦的把大砲伸出車道,害我露營車差

wingthink, 11F
點擦到他的砲管……

VVinSaber, 12F
你內文不就有寫有認為是證人==

VVinSaber, 13F
不過這種東西就嚇嚇普通人勸導而已啦寫關係人不就

VVinSaber, 14F
代表他也沒很想找你

VVinSaber, 15F
被傳就看名義阿 我是不知道為啥一個勸導有些人反應

VVinSaber, 16F
好像要被拘捕一樣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18:36

oks777, 17F
原來在台灣公共場所拍照只要發生事情就會被告..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1:00

dahIia, 18F
有犯意聯絡就值得當關係人了 不需要是動手的那個

dahIia, 19F
還是你更行你說為什麼不是關係人
什麼叫做有犯意聯絡值得當關係人? 你一句話的吐槽點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該從何吐槽起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2:05

crassus7217, 20F
為什麼不去抓違停或並排停車

jackgn, 21F
法是看人用的,一般人用社維法就很好用了,對權貴

jackgn, 22F
或法律人就不好用

dahIia, 23F
快點吐槽 在線等
你是不是對警察跟檢調的權責搞不清楚? 警察可以決定要用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這個追焦手? 這不就恐嚇法盲麻

demoham, 24F
就騎車的車手不好抓,拍照的比較好抓啊..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6:45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9:52

dahIia, 25F
不就刑法185條 吐槽點呢

dahIia, 26F
你贏你行 恭喜

namelessSZY, 27F
說你是就是,十全所已經示範過了

lpllpllpl, 28F
這種事情太多假設了 你要怎麼判斷? 舉一個 是要拍

lpllpllpl, 29F
追焦照的 要求友人壓車讓他拍 算不算違反公共安全?

lpllpllpl, 30F
當然你說用無罪推論 等造成意外再來追查也行 我覺得

lpllpllpl, 31F
都說的通 勸導單本身也無任何罰則 你要簽不簽 他也

lpllpllpl, 32F
拿你沒法

VVinSaber, 33F
他如果用證人傳你就有作證義務 反之沒有 有障礙是

VVinSaber, 34F
不是

VVinSaber, 35F
一個無效力的東西也要拿來帶風向 只有東森這個破幹

VVinSaber, 36F
媒體會抄啦

esspx, 37F

a13471, 38F
台灣法盲太多 原po可憐

cloud2015, 39F
幫猴子拍危險駕駛追焦照,助長猴風的人,說什麼被限

cloud2015, 40F
制自由,我只想:呸!你要自由,誰來關心其他用路人

cloud2015, 41F
的安全

TONY7, 42F
所以車手都不是追焦手約的啦!新聞造假

walkcloud, 43F
好了啦

tinco0605, 44F
有想過當地居民與其他用路人的感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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